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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5年8日19日至11月1日为征求各单位意见时间,请各注册安全主任根据实际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并书面反馈安全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下属单位)。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规、落实责任;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全员监督、确保安全;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方针,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第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各下属单位应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六条:企业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七条: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以及各下属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是综合管理本单位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并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风华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完成当年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参加险情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第九条:风华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造2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6种安全事故:1、人身死亡事故;2、生产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重大火灾事故;4、严重中毒事故;5、严重职业病事故;6、重大爆炸事故;第十条:下属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造成三级以上残废的安全事故);2、不发生严重设备损坏的事故;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4、不发生严重职业病事故;5、不发生职工中毒事故;6、不发生严重爆炸事故;7、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当年不超过三起(造成十级或以上级别残废的),全年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当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定的金额(包括:各种医疗费用支出或其他经济损失等)。第十一条:各下属单位及所属的生产车间、班组可根据本规定的总目标来分解落实。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责第十二条:风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裁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会、医疗室、工程部担任;组员:由各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受风华公司聘用的注册安全主任担任。第十三条:下属单位的正职领导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受集团公司聘任的注册安全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第十四条:风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下属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级人员安全工作的基本职责:3(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是风华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二)常务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好企业内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监督下属单位有效地执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主持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三)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风华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3)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4)负责各下属单位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下属单位事故的调查和按规定处理。(5)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搞好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2、工会安全职责:(1)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协助公司搞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2)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做好相关调解工作。(3)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3、医疗室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风华公司关于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法规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2)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监护档案。4(3)负责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宣传以及现场自救、互救教育等工作。(4)负责应急救护及医疗事故的管理等相关工作4、工程部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的管理,使用时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不合格(或伪劣、劣质)的设备进入生产装置。(3)加强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运行、维修的检查、督促,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四)组员安全生产职责:1、下属单位正职领导安全职责:(1)各下属单位正职领导(经理、部长、主任)是该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每年与风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格执行国家和风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和年度考核。2、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副经理、副主任、副部长)安全职责:(1)各下属单位的副职领导(副经理、副主任或副部长)是该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2)坚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组织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把事故原因报集团公司领导批示,并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存档备案(设备事故另报一份集团工程部)。(4)组织每月、每季度、每年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把大检查的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存档。3、注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1)受风华公司聘任的注册安全主任是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2)坚持贯彻落实风华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组织修订本单位的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每月组织一次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工作会议,深入分析解决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交流管理经验。(4)负责处理本单位工伤事故,并按国家规定来审核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经济赔偿等费用的支出、报销工作。(五)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1、财务部门安全职责:(1)保证安全隐患整改费、安全教育费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2)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4)每年12月份对各下属单位安全(工伤)事故各种费用的支出进行审核和统计上报集团;对于不按照规定支出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处罚相关责任人。2、人力资源开发部(包括下属单位人力部门)安全职责:(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合同制工人和临时用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工作。(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落实。(3)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办理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及办理相关工伤医疗保险各种费用的报销工作。(4)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升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5)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3、车辆管理部门(车队)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3)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4、基建部门(基建办)安全职责:(1)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评价、设计的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6促。(3)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4)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有安全合同附件,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5)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5、安全监督员职责:(1)负责本单位内的安全巡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2)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各生产工序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强行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领导处理。(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4)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5)参与制订、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每月向主管领导交一份安全生产总结。6、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3)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四章注册安全主任及安全员管理第十五条:注册安全主任聘任办法:1、风华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是本企业注册安全主任统一管理、调配和业务培训的职能部门;凡是各下属单位派去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到安全生产办公室登记注册备案。2、下属单位聘用注册安全主任时,先向安全生产办公室书面申请(附件一),并指明本单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如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人选时,则由安全生产办公室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聘用单位选择。73、下属单位聘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注册安全主任时,必须是本单位主管设备或主管生产有关的中层管理人员(副部长以上职务),并且受集团公司聘用后要以主管安全生产为主,不能兼职与安全生产管理无关的工作(如果兼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也不能超过两项,以确保注册安全主任有足够的时间来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4、集团公司聘用的注册安全主任,首先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30天内由安全办统一上报由公司领导批准并发聘书聘任(任期时间为两年),然后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4、各子分公司内部聘用的注册安全主任时,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并发聘书聘任(任期时间为两年),然后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注册备案。5、如需要解聘注册安全主任时,由该单位提前30天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说明解聘原因,解聘后必须在30天内重新聘任新的注册安全主任(如没有符合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单位先报一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暂时负责);如任期满后,继续聘任的应提前15天向安全办申请续聘。第十六条:注册安全主任的权利:1、由风华公司聘任的全面负责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注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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