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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洛政办〔2007〕69号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根据《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07]92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泉-1-州市洛江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并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一)区建设局、农业水务局负责所辖自来水厂使用液氯等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二)区卫生局负责所辖医疗机构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三)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四)区科技局、教育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所有科研机构、院校化验室等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区环保局负责对所属监测站、检验室、化验室等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六)区外经贸局、经贸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对所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七)区文体旅游局按照职责对所辖的文化、文物、旅游单-2-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八)区交通局、经贸发局、粮食局和电力公司负责所属单位及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九)其他没有行政主管部门的私营企业、工厂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其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督促。三、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07年4月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分调查摸底和动员部署、排查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一)调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4月—2007年5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核实并全面掌握辖区及所属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和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二)排查整改阶段(2007年5月中旬—2007年10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建立基本台帐,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对照排查,对生产储存装置和重点部位开展安-3-全评价,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认真整改;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格规范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行为,完善内部安全管理;通过整治,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改善安全管理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1月—2007年12月中旬)区安办根据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整治不力,仍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停产停业并报告区政府予以关闭。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于2007年12月15日之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向区政府报告。附件:泉州市洛江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七年四月三十日-4-附件:泉州市洛江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谢工农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林丽珠区安监局局长成员:林志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局长彭金亮区粮食局局长杨华民区交通局副局长万介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汉民区卫生局副局长林育斌区外经贸局副局长张建平区农业水务局副局长吴文丑区工商局副局长黄荔苹区建设局副局长郑忠区环保局副局长颜永溪区安监局副局长林世铨区教育局副局长吴蓉生区科技局副局长侯东晓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陈玲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5-陈琼琼区总工会副主席黄志军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张鹏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玉真区监察局执法室主任吴国平区经贸发局副主任科员李铭蔚区电力公司经理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有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颜永溪兼任。主题词:经济管理危险品整治△通知区直有关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区安监局、粮食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外经贸局、农水局、工商局、建设局、环保局、教育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分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监察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经贸发局、电力公司。抄送:市安监局。区委吕书记、朱区长、各副区长。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4月30日印发-6-
本文标题: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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