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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企业地址固定电话(传真)企业类别红色□橙色□蓝色□联系人及手机检查人员专家检查现场场所或部位检查日期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检查结果一、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与应知应会情况1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抽查作业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法》第21、36条2是否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抽查作业人员进行询问3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作业人员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措施5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抽查记录及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法》第37条6是否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7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8现场是否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查现场-2-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台帐1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1)安全教育培训台帐查各项台帐及记录《安全生产法》第17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32条、财企[2006]478号(2)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3)企业聘请化工专家定期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台帐(4)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5)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6)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记录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8)其他台帐2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查相关资料《安全生产法》第33条?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1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现场抽查《安全生产法》第28条2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是否设置警示标志3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四、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情况1预防事故设施及安全设备否有检测、检验标签或铭牌,是否定期检测现场抽查安全设备、设施的标签或铭牌《安全生产法》第29条2控制事故设施及安全设备否有检测、检验标签或铭牌,是否定期检测3减少、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及安全设备否有检测、检验标签或铭牌,是否定期检测4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实现自动控制查现场及相关资料苏政办发〔2009〕49号-3-五、应急救援预案器材配备情况1是否制定危险岗位异常处置措施并上墙,是否组织培训、演练现场抽查《安全生产法》第69条2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3是否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六、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1企业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抽查企业相关查台帐、记录《安全生产法》第17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4、15条2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上报3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有治理方案4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对照安全评价报告抽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第25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5安全评价报告中描述的企业总平面布置是否与企业现状一致对照安全评价报告检查企业总平面布置6安全评价后企业的车间、仓库等建筑物是否改变用途对照安全评价报告抽查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的用途7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抽查生产、储存环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条七、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包装情况1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是否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是否进行核查登记抽查储存仓库及出入库登记记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4-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抽查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中的安全标志3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抽查专用仓库及收发、保管记录4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上是否加贴或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抽查包装岗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1作业场所是否满足以下要求现场查看《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5条、第26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12、19、20条;《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4条、第16条、第19条(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4)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查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2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1)是否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查看防护用品发放帐目(2)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查看发放记录和现场抽查3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3号)第22条(1)每年一次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向安监部门报告情况查看报告回执(2)每三年一次的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向安监部门报告情况查看报告回执4是否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危害查看申报回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7号)第2条-5-九、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三同时”与备案情况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查查许可意见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8号令)第3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批准查新建企业或新建项目设立批准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9、11条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查安全设施设计查许可意见书8号令第3条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查备案文件8号令第20条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查许可意见书8号令第3条5非危化品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看现场、查资料《安全生产法》第24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签字):专家(签字):企业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处理结果出具文书名称文书编号限期改正期限移送其他机关事项-6-移送或上报移送上级机关事项其他特别事项备注:1、“检查结果”根据“检查内容”填写有、无或是、否。2、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企业,一份由检查单位存档。
本文标题:徐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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