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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剖析与对策研究蒋建华有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小和尚出家后,开始学剃头,老和尚先让他在冬瓜上练习,小和尚每次练习完剃头后,将剃刀随手插在冬瓜上,后来在给老和尚剃头时,也将剃刀随手插在了老和尚的头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习惯性的坏行为危害甚大。同样在我们企业的安全工作中,何尝不是这样?我们发生的各种事故,几乎都与习惯性违章分不开。那么什么是习惯性违章呢?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有章不循,坚持、固守不良作业方式和工作习惯的行为。生产过程中,习惯性违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罪魁祸首,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因而对安全生产危害极大。事故统计表明70%~80%的人为误操作事故都与习惯性违章有直接联系,它是导致人身伤亡的重要隐患,严重危及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因此反“习惯性违章”是各行各业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是遏制事故强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根据安全行为科学理论,人的安全行为是复杂和动态的,具有多样性、计划性、目的性、可塑性,并受安全意识水平的调节,受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支配;同时也受道德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影响;态度、意识、知识、认知决定人的安全行为水平。习惯性违章是一种不安全行为,受事故心理支配。从事故心理导致事故发生的逻辑模型(造成事故的心理结构+事故机遇——导致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可以看出:可以通过研究造成事故者心理结构的内容和形成原因,探寻其心理结构形成过程的客观规律,便能寻究和找出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人的心理原因。一、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特点1、麻痹性有人曾经做过温水煮蛙的实验,把两只青蛙分别放入已经烧开的锅里和一个刚烧温的锅里,放入沸水锅里的青蛙会立即从沸水锅里拼命蹦出来,而放入温水锅里的青蛙,由于水温的适宜,仍然在锅里无动于衷,结果被煮死。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习惯性违章的危害与这个实验有异曲同工之处,违章的人一时没有发生事故的,就如同温水中青蛙没有被立即煮死一样,“水温”还没有升到使“青蛙”死亡的“沸点”。如果每次习惯性违章都必然导致自我伤害或使他人受到伤害,也许就不会去做“温水之蛙”了。2、顽固性习惯性违章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紧下颌带这条规定已经讲了多少年,但实际上总有一部分员工有章不循,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1998年,某石化公司尼龙厂一名员工在查找管线的漏点时因为没有系紧安全帽的下颌带而使安全帽先落了下来,头部失去保护而被附近管线铁皮刮伤,缝了十几针。尽管我们一直强调劳保用品要穿戴规范,劳保皮鞋不能拖着穿,但在9月14日下午的相互交叉安全检查中,查到某车间铝盐岗位的何某把劳保皮鞋当拖鞋穿,接着我们又去查该车间的安全培训记录,发现该车间在8月份的培训记录中清楚地写到“不能把皮鞋拖着穿”,并且上面还有何某的签字。这说明习惯性违章确实非常顽固,要改变或消除受心理支配的不良习惯并非易事,需要我们安全管理人员持之以恒地对职工进行教育,对这些违章现象进行查处。3、继承性有些员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不是自己发明的,而是从一些老师傅身上“学”、“传”下来的。当他们看到一些老师傅违章作业既省力,又没出事故,也就盲目效仿。这样就把不良的违章作业习惯传给了下一代,从而导致某些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代代相传。2005年3月30日,某大型氮肥厂合成车间转化岗位在辅锅点火过程员,操作人员先开油阀后伸火把,使辅锅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当火把一伸进辅锅炉膛时,发生闪爆事故。事故造成辅锅外墙变形,整个合成装置被迫停产7天,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分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辅锅点火,正确操作程序应是先伸火把,后开燃油。转化岗位操作人员点火时粗心大意,按经验办事,长期习惯性违章操作。以前,辅锅燃油使用柴油时,由于柴油挥发性较差,操作人员点火时先开柴油,后伸火把,从未发生闪爆事故,久而久之,这一习惯性违章行为得以延续下来。此次,燃油已改为焦化汽油,焦化汽油极易挥发,于是发生辅锅闪爆事故。4、排它性有习惯性违章的员工固守不良的传统做法,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工作方式“管用”、“省力”,而不愿意接受新的工艺和操作方式,即使是被动参加过培训,但还是“旧习不改”。二、习惯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人的行为总是受思想活动支配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也必然与错误的思想活动有关。从事故分析可以看出,习惯性违章的人大多存有以下心理状态。1、麻痹心理某家粉末冶金厂的一名女工在立式压机上操作,上模下模行程很慢,通常都认为不会出事故,因行程较慢,即使手碰到上模也来得及抽脱开,但这位女工的手还是被压伤。分析其心理活动特征:一是因模子行程慢产生不会压住手的麻痹思想;二是注意力不集中,眼睛不注意模子的下行,注意力转移至压机以外的事物上;三是操作过程中把手抽离模腔。分析其心理过程是:麻痹——不注意——忘记——触觉迟钝。其主要是麻痹心理问题。2、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违章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和习惯。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因而出事的可能性就大。有这样一个案例:1996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谢某依照惯例进行夜间巡检,按照包机制度要求来到合成车间铜洗岗位变电所进行例行检查。当谢某打开一台铜液泵电路控制柜时,发现控制电路的三相线中有一相的保险丝熔断了。心想,问题不大,找一截保险丝换上就是了……就在这么一个念头的驱动下,竟然连动电最起码的常识都忘了,徒手找来一段保险丝准备把熔断的地方接上。就在谢某拿保险丝触到断点的瞬间,可怕的一幕发生了,随着一束刺眼的电弧光闪过,谢某被重重地击倒在地,大脑一片空白,踉踉跄跄地爬出了变电所,痛苦地呻吟着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的面部和右手受到电弧不同程度的灼伤,治疗期间正赶上春节,全家人这个年都没有过好。就因为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违章,就被电老虎狠狠地教训了一回。3、贪图安逸在工作中不求上进,缺乏积极性,平时不注意学习,技术水平一般,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其他人一起工作还可以,一旦自己独立工作,哪怕是从事简单的工作,都有可能发生事故。某年夏天,某厂的一台换热热器发生故障,需要更换,拆装换热器的主要工作是先拆卸螺栓,当时要拆装M24的螺栓150个和M20的栓900个。面对这么大的工作量,天气又太热,再加上旁边的一些设备和管道,使干活空间很小,大家干得衣服都湿透了,一名检修工就索性扔掉手套,将衣袖高高卷起,兴高采烈地拧着螺栓,因用力过猛,扳手突然打滑,胳膊一下子碰到了旁边的一根伴热管上。由于没有工作服保护,尽管经医院治疗,还是在胳膊上留下了一大块疤痕。这就是因贪图安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导致事故的典型案例。4、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动前的一种普遍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也不是技术水平低,而多数是“明知故犯”。在他们看来,“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我”这实际上是把出事的偶然性绝对化了。在实际作业现场,以侥幸心理对待安全操作的人,时有所见。例如:某项作业应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不采取;需要某种持证作业人员协作的而不去请,指派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该回去拿工具的不去拿,就近随意取物代之等。5、惰性心理惰性心理也可称为“节能心理”,它是指在作业中尽量减少能量支出,能省力便省力,能将就凑合就将凑合的一种心理状态,它是懒惰行为的心理根据。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看到有些违章操作是由于干活图省事、嫌麻烦而造成的。例如:有的操作工人为节省时间,用手握住零件在钻床上打孔,而不愿动手事先用虎钳或其他夹具先夹固后再干;有些人宁愿冒点险也不愿多伸一次手、多走一步路、多张一次口;有些人明知机器运转不正常,但也不愿停车检查修理,而让它带“病”工作。凡此种种,都和惰性心理有关。6、无所谓心理无所谓心理常表现为违章或心不在焉,满不在乎。这里也有几种情况:一是本人根本没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认为什么章程不章程,章程都是领导用来卡人的。这种问题出在对安全、对章程缺乏正确认识上。二是对安全问题谈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比起来不要,在行为中根本不把安全条例等放在眼里。三是认为违章是必要的,不违章就干不成活。无所谓心理对安全的影响极大,因为有些人心里根本就没有安全这根弦,因此在行为上常表现为频繁违章。有这种心理的人常是事故的多发者。7、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相信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法。对未造成事故的习惯性违章经历非但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在人前吹嘘,甚至争强好胜,不顾后果地蛮干、胡干。有这种心理状态的人在安全规程面前“不信邪”,在领导面前“不在乎”,把群众提醒当成“耳边风”,把安监人员的监管视为“找麻烦”。盲目自信,自以为绝对安全,我行我素。这种违章一旦发生事故,必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三、反习惯性违章的对策措施1、找出违章现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是反习惯性违章的基本准则。要反习惯性违章,首先得让职工明白哪些行为是违章行为。今年初,笔者所在的企业以厂部文件《关于认真开展“三查三反”活动的通知》形式,列举出企业部份习惯性违章现象及后果290条(管理方面36条、人员组织方面40条、个人行为方面214条),并要求各单位组织职工找出习惯性违章现象。各单位将找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整理出来,组织员工学习,并纳入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加大考核力度,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及时劝阻教育,开据违章告知卡并处罚。通过了解、摸清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分析其形成的事故心理结构和状态,提前做出防范措施,才能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事故损失。2、大力开展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过查找习惯性违章的危害,使广大职工认识到习惯性违章作业是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其结果必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不但危及自己的安全,而且还会累及他人。我们要针对这些“习惯性违章”的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使职工具备法治观念,懂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和操作,就是珍惜生命。同时结合岗位实际及事故案例,利用认知技巧中的第一印象作用和优先效应强化新职工的“三级”教育;应用意识过程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规律,设计安全教育的内容和程序;研究安全意识规律,通过宣教的方法来强化人的安全意识。从而大大减少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件,从根本上避免事故的发生。3、企业领导是关键在企业或组织各种影响人的积极性的因素中,领导行为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因为不同的领导心理与行为,会造成企业的不同社会心理气氛,从而影响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有效的领导是企业或组织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从安全管理的要求来说,企业或组织的领导者对安全管理的认识、态度和行为,是搞好安全管理的关键因素。因此“反习惯性违章”要以领导为龙头,从各级领导抓起。⑴从提高各级领导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入手,针对个别领导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进行灌输宣传,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做反“习惯性违章”的带头人。⑵要求各级领导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习惯性违章”实行“四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把反“习惯性违章”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约束作用和经济责任制的激励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反“习惯性违章”的强大推动力,充分发挥领导的龙头作用。4、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是主力军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力军,不但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而且是企业内的“警察和裁判”,为创造企业一方平安的环境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各级领导要稳定安监队伍,建设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懂技术、作风扎实、思维敏捷灵活、任劳任怨敢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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