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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细则_学校超市管理方案【推荐5篇】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网友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细则学校超市管理方案【第一篇】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总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2/13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1、非定点物资,可以现金支付。2、定点物资,实行转账或统一支付。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细则学校超市管理方案【第二篇】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1、由需要购买人提出申请,填写《物资采购申请清单》应写清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单位、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所属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要认真审核后送总务处审批。3、申购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1003/13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200元以上送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上报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标方式。4、采购人员根据完整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采购。5、教学实验用品、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关人员提前三天填好申请清单,并送有关领导批准,如因迟报导致来不及采购,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购人负责。6、专项大宗物品的采购或工程造价项目要列入财务预算并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由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办理。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后勤的领导把关,总务处负责落实。2、采购人员及保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关。3、200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购买;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与采购人员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由总务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购人员三人以上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参与采购。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细则学校超市管理方案【第三篇】1、学校按当年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将本校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编入部门预算,上报学区财务,学区汇总后上报教委财务科审批;4/132、由教委统一采购的项目,学校要做好验收工作。对所购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等进行初步验收,并上报教委设备中心。1、购限额标准以内纳入定点采购范围内的货物采购程序:1、财政直接支付项目:①、采购单位在每月10日之前提交次月政府采购月计划,待区财政批复后单位才能执行;②、学校持《朝阳区定点货物结算单》到定点供应商处进行采购。采购完成后在验收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③、供应商及区财政相关部门按照要求结算货款。2、单位自行支付项目:①、学校填写《朝阳区定点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②、学校通知定点供应商;③、货到后学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学校在“采购人验收”栏中签字盖章;④、学校凭发票及《朝阳区定点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到学区报账。2、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采购程序:1、货物或服务,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教学设备达到30万元以上项目。①、学校次月需要立项的项目在本月填报政府采购计划;②、学校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与项目详细需求,报送区政府采购办,并将配套资金缴入政府采购账户;5/13③、学校依据批复立项表与审计的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供应商。2、政府采购目录以及单项或批量到达60万元的工程项目:①、学校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与设计概算、图纸等报区政府采购办;②、学校依据批复的立项表与已审定的招标机构,确定供应商;③、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学校与工程监理机构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细则学校超市管理方案【第四篇】组长:校长联络员:总务科长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6/13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一)基本宗旨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二)组织纪律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7/13不能参与招标。(三)评标原则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四)评标方法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8/13采购员参与招标;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细则学校超市管理方案【第五篇】第一条、为统筹和规范学校的采购活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采购工作的整体效率,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制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9/13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咨询服务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五条、学校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规章制度审批和执行。第六条、为了组织好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采购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七条、学校采购办负责执行国家采购法规,制订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确定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审核采购经费支出,受理采购投诉,建立并管理评审专家库,确定每次采购的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现场监督,负责办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务。第八条、学校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采购法规和制度,制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采购工作流程,接受学校采购办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实施招标、谈判、询价等采购活动,负责公告采购项目的中标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购质疑,收集建立供应商资料库,建立供应商诚信记录档案,10/13协助采购管理部门做好校内零星采购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议供货采购,负责做好全校采购统计和信息工作。第九条、学校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工作,协助采购预算的编制,建立验收专家资料库并组织验收,负责采购结束后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和提供供应商诚信记录资料。第十条、学校监察处要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对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和公平。第十一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和逐步建立学校采购工作“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管理、统一设立专家库、统一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及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编制采购预算,并向省财政厅采监处报送采购项目建议书,以省财政厅采监处预算执行确认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第十三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11/13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以嘉兴学院自行采购执行意见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第十四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报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向学校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单位)成立以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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