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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安全要求:工程必须达到市文明工地要求4.2.1.现场围挡①、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按规定的区域四周连续设置围挡,防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也防止施工作业影响周围环境;②、围挡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布条、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砌体的墙垛应按规定设置,间距不应大于6米;彩钢板结构应有型钢构架,做到坚固、平稳、美观;厚度不应小于0.5mm;③、围挡高度要求:在市区主要路段高于2.5米;市区一般路段高于1.8米;④、围挡不得作为承重、挡土之用,围挡内侧堆放材料时,应与围挡保持一定安全距离;⑤、围挡内、外侧应粉刷,形式要求美观,有条件的还应亮化。4.2.2.场容场貌①、施工现场设置的大门,宽度和高度都应满足施工的需要,门头应设置企业标识;铁质大门应坚固,开启灵活,美观大方;②、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建立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③、施工现场应在大门口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④、施工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施工现场的环境、工程结构形式和设备、机具位置等情况,确定危险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标志;⑤、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各类安全标志牌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⑥、施工现场道路、大门口、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大门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持车辆整洁不污染市区道路;⑦、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场地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或河流;⑧、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⑨、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对环境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混凝土搅拌场所应安装喷水雾进行隆尘;⑩、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4.2.3.料具堆放①、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工具、构配件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地点放置;②、料具堆放场地应地势较高、坚实、平坦,具有排水措施,符合安全、防火要求;③、各种材料、工具、构配件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码整齐,做到一条线、一头齐、高度适宜。砖成垛,砂、石成方,大型工具等一头齐;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单独存放,并设危险标识,符合安全要求,专人负责;⑤、料具堆放应设统一的产品标识牌,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并做到帐物相符;4.2.4.现场防火①、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②、动用明火应按制度审批,履行用火手续,火源点必须设监护人;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作业区域内禁止随意吸烟;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和维护,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④、高层建筑施工,应当设置加压水泵和消防水源输水管,水管直径不应小于50mm。4.2.5.临建设施①、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生活、密闭垃圾站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②、办公室ⅰ、办公室应宽敞明亮,安全卫生;ⅱ、室内外高差不小于30cm,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墙壁及屋顶应严密,不得透风漏雨,电气和照明装置应符合安全要求;ⅲ、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应宜归类存放,并保持室内清洁整齐;ⅳ、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③、宿舍ⅰ、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ⅱ、宿舍地面应硬化、屋面应有隔热(保暖)措施;ⅲ、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第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20人;ⅳ、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二层,严禁使用通铺。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1.9m*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ⅴ、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品储藏室。ⅵ、宿舍内宜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服的设施;ⅶ、冬季宿舍应有保暖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火炉应当统一设置与管理,炎热季节应有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ⅷ、宿舍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不得大于二层,门向外开,宿舍要有两个疏散通道。④、宿舍ⅰ、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应在25m以外;ⅱ、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护要求;ⅲ、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四周应贴瓷砖,其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ⅳ、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ⅴ、食堂的燃气罐等燃料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禁止存放其他物品;ⅵ、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ⅶ、食堂应设置密闭泔水桶和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下水管道应高过滤网方可与市政污水管网连接;ⅷ、食堂应当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应具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并规定定期体检,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ⅸ、食堂应设开水房,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并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的设施。⑤、厕所ⅰ、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ⅱ、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并设置照明;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低于0.9m;ⅲ、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应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⑥、其它设施ⅰ、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浴室,设防水、防爆灯头与开关,排水处应设置过滤网;ⅱ、施工现场应设置娱乐室,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ⅲ、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板等,达到坚固、美观、防雨。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5.1.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2.1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5.2.2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6.1.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1.4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1.5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1.6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6.1.7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6.1.8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6.1.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6.1.10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6.1.11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地下洞室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6.1.12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监理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6.1.13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6.1.14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
本文标题:现场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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