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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最新5篇依据您的要求栏目网友分享的“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最新5篇”,期望您与朋友们一同分享这篇文章来共同成长。规章制度通常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确保民主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甚至可作为公司企业文化的基础,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显得何等重要。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第一篇】1、负责对指定打扫区域如办公室、公共走道、洗手间等的打扫清洁工作;2、负责垃圾的清除、清扫、统一处理工作;负责公司各楼层的男女厕所的卫生打扫,注意合理,节约地使用清洁剂,经常保持坑池,墙面及水池周围的清洁,做到无蝇、无蛆、无异味;3、经常疏通,保持明暗下水道的畅通,确保地面无积水,保持地面洁净;4、对各种清洁用具要摆放整齐,注意保管、维护,以延长其使用期;5、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做到随手关灯、拧好水龙头;6、保证每周至少清运垃圾两次;7、完成上级将会的其他工作任务。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第二篇】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3、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要订立、明示操作规程。4、职工应遵守安全法规、岗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特殊岗位应配备劳保用品,并正确使用。5、增强防火、防盗、防汛意识,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6、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并关闭门窗、电器电源等,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单位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7、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或相关部门。8、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9、严格执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证使用机械设备、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10、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11、发生事故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施行。第三条防火要求。1、每位职工都应熟记火警电话119,熟悉防火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在救火过程中听从单位领导或消防人员的指挥。2、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遇火情不准擅自动用。3、严禁动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应上报相关领导或部门,并派人监护,按规程操作。4、职工不得在公司使用电炉取暖、做饭。5、如发生火警,无论程度大小,必须采取如下措施:(1)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2)呼唤附近的同事援助;(3)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领导,并按公司《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相应处理;(4)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水、沙土等将初起的火扑灭。第四条防汛。如发生汛情,必须采取如下措施:1、查明汛情程度、位置和涉险人员物资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汛情,迅速按《防汛工作应急预案》进行处理。2、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人员、房屋、车辆、设备安全。3、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及时恢复工作。第五条突发事故处理。1、如遇突发事故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2、加设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他人员勿近危险区。3、在紧急情况下,全体职工必须服从领导的指挥,鼎立合作,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力保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单位业务正常进行。第六条预防事故。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发生。2、安全教育制度化,各部门每月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记录备查。3、按规定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做好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4、对模范执行安全守则者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守则者给予严肃处理。第四章劳动纪律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职工应予遵守。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品德端正,工作努力,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第三篇】一、防火防盗工作要在主管局长的领导下组织落实好防火机构,责任人,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二、各科室(所)的领导要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三、楼内设置的一切消防工具和器材,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乱动,室内电源不准随意改动。四、各科室(所)的负责人,下班前要对自己所负责办公室的安全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报告办公室。五、财务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保存现金及支票,经常检查金库、房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六、全局干部职工要人人树立安全防火防盗意识,各办公室最后走的同志要做到关灯、断电、关窗、锁门。七、午休或开会时各办公室要锁门、关灯,防止发生火灾或被盗。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第四篇】一、什么是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大致可分为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工作制度和公司责任制度。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体现公司经济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要以《劳动法》为具体依据,不能出现违背相关法律条款。”二、如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1、明确目标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为了提高效率和防范风险,跟这两个目标无关的事宜都无需制定制度或规定流程,如前述一个小公司为桶装水制定一个制度除了装点门面和浪费精力无他好处。2、梳理公司各条线业务流程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都有其最简便、规范和完整的业务流程(注意简便和完整的矛盾统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业务流程,最重要的莫过于人、财、物的管理,业务流程也围绕几个方面展开,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资金的流转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业务流程的过程就是发现风险节点的过程,要找到可能发生风险的关节点;例如,人员招聘最易出现的风险是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工伤保险是否生效,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双倍工资差额补偿的损失和员工刚上班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却发生工伤的损失;资金流转上在公司资金的领取环节最易出现风险;商品物料的转移上,在交接环节可能出现交货却未取得合规的货物交收的书面凭证,如此等等,需要公司从自身业务实际出发去深入挖掘和发现风险点。3、完善业务流程在梳理流程的基础上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业务流程,例如招聘环节要经过几个部门的审批,并经逐项确认合同是否订立,保险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在公司资金管理上,应当做到收支分离,财务管理与现金管理的分离,账与实的管理分离;在商品物料流转上要求业务人员按规范取得收货凭证。4、根据确定完善的业务流程制定制度如果说流程是枝干,制度则是充实枝干的枝叶。在流程完善的基础上,需要对流程的执行做出具体的规定,例如,新员工招聘流程是面试-签约-入职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员工招聘制度明确面试的具体要求、职能部门或负责人员,签订合同的时间选择、书面合同的审批、签约后合同的管理、签约后在什么条件下员工可以入职,例如对于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应当规定在工伤保险生效后入职,避免无保险覆盖的风险。5、更新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业务操作实际流程发生变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等等基础的变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三、公司规章制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1.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用语规范。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的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一些职位只能有男性担任,这种规定明显不合法,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又如有些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女职工不准怀孕的制度,这明显不合法,又如,本应该由董事会制定的由总经理拟订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直接制定未经过董事会的批准等等。应有总经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经理办公室拟定后总经理口头同意的,单位未盖章,总经理未签字批准的,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生争议,企业自然得不到法律支持。2.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确定。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法律规定涉及到职工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3.规章制度确定后应当公示,或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让劳动者签署。许多企业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也使这些制度无法得到全面贯彻,建议用书面形式或包括电子文件形式,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4.规章制度应当及时修改、补充。现实生活复杂多变、现行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合法的内容可能现在已不合法或者规章内容已经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修改、补充相关内容。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第五篇】一、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制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有效的规章制度应当具备以下三要素:1、依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2、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确定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征求职代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3、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符合“三要素”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二、用人单位在制定和公示劳动规章制度时常见的问题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无疑是由用人单位所掌握管理的。然而,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公示和管理中却存在以下常见的问题:1、未经平等协商程序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应该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即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然后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经过平等协商确定。由此可见,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应该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行为。在实践中,很多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样的规章制度实际上没有法律效力。一些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然已经通过平等协商程序,但由于未保留书面记录作证据,结果在发生争议纠纷时也很容易遭到仲裁和司法机构的质疑。2、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规章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在法律法规保护的主体条件上,劳动规章的内容、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这只是一个最高限定,并不是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长,只要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就是合法的。单位制定劳动规章时,涉及到试用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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