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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第一条贯彻并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司安全生产决议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三条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第四条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机构及人员配备。第五条编制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组织落实。第六条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进行整改。第七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第八条统筹规划、研究协调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全局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九条监督、指导、审核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划、计划。第十条定期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监督安全2隐患的整改工作。第十一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3二安全环保机构与职责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形成完整的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各类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由安全环保部经理兼任。第三条公司各外委承包施工单位、采矿部(生产技术部)、选冶厂、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安全环保部、保卫部、设备管理部必须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制定安全环保措施,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安全环保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环保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各工段,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环保管理员。4第四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人。第五条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六条各单位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第七条各单位专(兼)职安全环保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各工段、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工段、班组人员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环保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九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5第十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6三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三条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第四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向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报告安全工作,认真听取员工代表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第五条督促、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决策。第六条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颁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执行“三同时”制度。第八条配合上级或安监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7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在《隐患整改指令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监督各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第九条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第十条领导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决定重大安全生产奖惩事宜。第十一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8四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董事长领导下,全面抓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领导和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三条负责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第四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第五条主持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第六条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负责执行“三同时”制度。第七条组织和配合上级或安监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在《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规定的期限9内进行整改,并监督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第八条主持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第九条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的重大安全生产奖惩事宜。第十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0五副总经理(生产)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二条领导和组织员工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三条协助总经理实现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四条主持召开公司的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安全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第五条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第六条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及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第七条经常检查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安全环保部的工作情况。11第八条指导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安全环保部积极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第九条领导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安全奖惩事宜,按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并参加有关部门对各项工程的设计、审批和验收工作。第十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2六副总经理(经营)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领导、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制定经营、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三条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第四条负责分管范围内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的增强和技能的学习,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第五条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经营管理工作中,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发现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及时解决。第六条主持分管部门的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第七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3七副总经理(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的机电设备、基建工程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领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主持制定机电设备、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负责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机电设备、基建工程项目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在上报的同时,要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第四条在分管的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察看现场,并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第五条负责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抓好对机电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以及对外来检修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审批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机电设备“大、中”检修计划。14第五条定期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奖惩事宜。第六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5八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技术方面保证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得到贯彻和落实。第二条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第三条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第四条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和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第五条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隐患,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按整改措施实施。第六条发生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时,要参加指挥救援,并参与事故调查,组织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第七条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和16应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第八条附则1、本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3、本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7九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环境保护费用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整改
本文标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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