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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12章_医院安全及医疗事故纠纷管理
1医院安全管理第十六章医院安全管理第一节医院安全2第二节医疗安全第三节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医疗纠纷案例第一节医院安全医院安全管理的概念医院安全管理的意义医院安全管理的内容3医院安全管理的概念医院安全是指病人或医院职工在医院期间不会受到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食品的、心理的、医疗技术的以及各种人为不良因素的影像和损伤,保证医院的财产安全和人们生命安全。41.医院安全管理的概念52.医院安全管理是指医院对其服务设施、仪器设备、服务流程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管理和控制,以保证患者、患者家属及其医务人员在医院不发生人身伤害。医院安全管理的意义是医院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是全面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基础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61.2.3.医院安全管理的内容7传统的医院安全管理内容现代医院安全管理体系(内容)1.2.防火防盗预防食物中毒等8传统的医院安全管理内容空间动线规划设备仪器保养耗材物资补充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HIS)临床信息系统(clinicalinformationsystem,CIS)电子化医院(E-hospital)无纸化医院(Paper-lesshospital)9(内容)现代医院安全管理体系(内容)10(内容)医院信息系统11(内容)临床信息系统第二节医疗安全医疗安全的概念影响医疗安全的因素医疗安全的管理12医疗安全的概念医疗安全是指医院在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不发生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医疗伤害,确保患者得到正确、合理的医疗服务。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的基本特性医疗安全是实现医疗服务的基础医疗安全是保障病人权力的重要条件13影响医疗安全的因素医学技术不安全因素医学技术的局限性医疗技术的低下性用药不当的影响因素医院感染因素等3.1.2.14医疗安全的管理医疗安全预警标准15医疗安全预警处理1.2.医疗安全的预警标准医院工作人员遇到以下情况,要进行安全预警。16危重病人抢救及高风险手术病人;急、危、重症病人应做特殊检查、处理或转诊者;麻醉、输血、输液、药物使用有异常反应的;介于多科之间,又一时难予确诊的重症患者;自知或他人提示有违章或操作规程事件;医院感染或诊疗引起严重并发症者;检查不全、指征不足、报告单不准致后果不良者;新开诊疗项目、临床实验性治疗有风险性;诊疗用品、药品、设备、材料存在隐患的;服务态度不好、语言不当可能引发争议的。医疗安全预警标准17医疗安全的预警处理18预警程序预警响应预警处理预警程序科主任医务部院领导19科内评估医务部分析确定风险预警医疗安全预警处理20预警响应分析原因确定控制预防措施医疗安全预警处理21预警处理第三节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22医疗事故纠纷的概念医疗事故纠纷的原因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防范医疗事故纠纷的概念23(一)医疗事故(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24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后遗症医疗事故25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医疗事故26必须是发生在法定的诊疗护理工作中;行为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或直接有关人员;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规定;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27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病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医疗差错28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病员出现难以预料的、防范的不良后果。医疗意外29是指一种疾病在自然发展过程中或在诊疗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并发症30在病情基本好转或病愈后遗留下来的某种组织、器官的功能缺损或障碍。后遗症31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上有分岐,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必须经行政或法律的调解或裁决才可能了结的医患纠葛。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其中少数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并非都形成医疗纠纷,其中多数可能形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的原因32医疗事故产生的原因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医院方面的原因病员方面的原因社会方面的原因33责任人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卫生行政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按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办事;过分自信或疏忽大意,以致使病员产生不良后果。例如:1.对急、危、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顾病危放弃救治而转院转科,以致贻误、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医疗责任事故医疗责任事故常由于:34医疗责任事故原因2.擅离职守,工作失职,贻误诊治或抢救时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3.诊治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盲目处理;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4.违反手术制度,术前不认真准备,手术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体内,不按操作规程以致损伤重要组织器官,术后不严格执行常规或医嘱,造成严重不良后果。5.护理中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1.2.3.4.356.助产中不认真观察产程,或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程,造成产妇会阴三度破裂或产妇、婴儿死亡。7.用药中违反药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使用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8.不认真执行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使病人发生严重感染。9.麻醉中选错麻醉方式、部位、用错麻醉药或违反操作规程,不认真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10检验、病理、理疗、同位素等部门在诊疗工作中,丢失标本,错报结果,拍错部位,延误治疗,配错血液,治疗过量,窥镜检查误伤组织器官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5.6.7.8.9.医疗责任事故原因3611.在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错发药物,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发现处方有明显错误不提出校正而照方发药;违反操作规程,消毒不严,制剂质量不符合药典规定标准,不经严格检验就给病人使用;采购不合格或失效药给病人使用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12.在医疗工作中,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制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13.医院领导、行政、医技、后勤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抢救病人过程中,玩忽职守,借故推诿,不积极领导、组织、配合医疗护理工作,拖延时间造成严重不良后果。10.11.12.医疗责任事故原因37医疗技术事故属医务人员技术过失所致,即责任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已尽了职责,亦未违反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仅仅由于医院设备条件或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限制,以致发生诊疗护理错误,给病人带来了不良后果。例如:1.因业务水平差,临床经验不足,发生漏诊、误诊以致误治。2.对病情严重程度估计不足,或即使已发现的症状也不认识,治疗护理不力或不当,待发现病情恶化时已丧失抢救时机。医疗技术事故383.不了解药物的药理作用,以致误用于禁忌病人,或不掌握药物的应用原则和方法,导致了不良后果。4.对解剖组织结构不会辩认,手术中误伤重要组织器官,补救措施又不力。5.检验、病理、理疗、放射、同位素、超声等辅助检查,因技术原因提供了错误报告,导致不良后果等。医疗技术事故原因2.1.3.39医院方面的原因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医疗差错引起的纠纷其他40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直接导致病员产生了严重不良后果,然而因过多考虑本院的利益,怕影响医院的声誉,怕丢掉荣誉称号,即使对于比较明显的医疗事故亦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回避矛盾,甚至采取推卸责任,蒙骗病员及家属的做法,致使病员及家属对医院不信任,从而引起纠纷。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41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给病员增加了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或非过失病员因病发生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致功能障碍,引起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引起的纠纷42缺乏医学知识和对医疗规章制度不理解,往往由于文化素质低和缺乏医学知识,因而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手术并发症、或疾病本身可能产生的合并症、后遗症,或对一些检查技术、抢救措施等不能理解而发生医疗纠纷。有的病员不按医嘱随意服药,不按规定进餐或随意增加活动量以致使病情加重或导致不良后果,引起医疗纠纷。病员方面的原因43病员方面的原因医务人员、病员及家属的不良动机制造的医疗纠纷。个别医务室人员为了发泄私怨,利用病员制造矛盾,出谋划策,甚至私窃或影印复制病历给家属,挑起事端,终致医疗纠纷。也有少数家属和亲友,为发泄心中的不满,或企图通过闹纠纷来解决城市户口、子女工作、解决住房,或借故达到拖欠医药费或索要赔款,或借故长期住院以减轻家庭负担,或把家庭矛盾转给医院等等都可以发生医疗纠纷。44由于价值观念及经济意识的转变、或公费、劳保制度的不足,想借故医疗得到补偿,或把受伤,交通及伤害责任转嫁给医院而引起医疗纠纷。社会方面的原因45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处理原则处理程序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结论准确处理得当处理严肃适度保护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461.及时报告(当事人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信访接待(及时复函,热情接待,耐心解释)3.调查取证(事实经过,保管资料,保留实物,及时尸解)4.性质鉴定(医院—县—市—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5.行政处罚(责任事故)6.经济补偿7.善后处理8.刑事责任(指有犯罪动机造成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行政处罚47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技术事故依照以上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罚)。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48医疗事故纠纷的防范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法制观念49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加强医德修养提高业务能力转变医学模式(心理---社会---生物)50健全规章制度医德规范岗位职责技术操作常规技术质量标准5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三级查房制度、查对制度疑难病例及死亡讨论制度手术管理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急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52强化法制观念宣传《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完善卫生医疗立法医疗纠纷案例53纠纷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的启示一、案例经过二、起诉理由三、法庭审理过程中三方提供的证据四、法庭审理案例思考题54患者女性。83岁,因胸闷多年,且伴有咳嗽、发热,于2003年3月21日入住心内科。因患者高龄且行动不便,其家属与陪护公司签订协议,由陪护公司安排的护工负责看护。2003年4月27日凌晨2点,患者下床时跨出床挡从病床上摔下,造成左髋关节股骨颈骨折,骨折后继续在医院进行治疗井由护工协助生活护理。2004年5月6日陪护公司与患者家属签订书面承诺后.办理出院手续。患者于2005年4月25日向法院提出诉讼,第一被告为医院,第二被告为陪护公司,原告诉两被告对患者的摔伤负有责任,要求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赔偿患者骨折后住院治疗费用、护工费用、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恤金等共计8万元。55一、案例经过一是陪护公司指派的护工负责全天看护患者,因护工未尽到看护责任,致使患者摔伤.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医院要求患者聘请护工,该陪护公司又是与医院签订协议的唯一一家陪护公司,故该院应对患者所受到的伤害承担连带责任。56二、起诉理由1.原告证据2.医院证据3.陪护公司证据57三、法庭审理过程中三方提供的证据2005年5月23日该案按预定日期开庭。在质证过程中。原告律师出示了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书、医嘱单、缴纳的护工费收据等复印材料以及出院时陪护公司与患方签订的承诺书.以证明提出赔偿的理由。58原告证据院方在质证过程中,向法官出示了:1.患者入院时护士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入院宣教的“住院协议书”:其中第7条明示:住院期间,患者需要护士协助时,请告知护士,谨防跌伤等意外发生,此协议书上有家属签字。2.患者入院时一般护理记录单上护士的记录:已嘱病人卧床休息,减少活动,下床时一定要有人陪同,注意安全。入院第二天的护理记录:床旁加床挡保护防坠床。以此举证护士对患者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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