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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启示当前我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基本情况1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问题分析2加强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的具体途径4部分国家地区警察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经验介绍3一、当前我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基本情况2010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415人。因公牺牲民警平均年龄42.7岁,其中:29岁以下41人,;30至39岁104人,;40至49岁174人,;50岁以上96人,9.9%25.1%41.9%23.1%在各类因公牺牲民警中,因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猝死215人,占牺牲民警总数51.8%;因交通事故牺牲126人,占30.4%;因工作时间遭受意外牺牲47人,占11.3%。以上三种原因占93.5%。从警种看,牺牲人数较多的依次是:派出所民警96人,交警55人,刑警27人,消防警25人,治安警23人,监所管理警13人,。23.1%13.3%6.5%6%5.5%3.1%警察职业健康与安全存在极大隐患!警察成为最累、最具风险的职业,仅次于矿工,被全球公认为危险系数最高的职业之一。社会高速发展这样的转变却超于现实社会的转型,导致民警职业健康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滞后。对警察权益的质疑——中国民警不是中国公民吗?二、民警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问题分析1、人身安全问题依然严重目前全国各地袭警案屡发不止,2010年2月19日,重庆铁路公安处6名警察赴四川省武胜县调查倒票窝点,一名警员被不明身份的彪形大汉挥动钢筋砸得鲜血。同年9月30日,重庆市宇昌海实业公司法人代表余海波,于武隆县组织人员与强拆违章建筑围墙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堵断公路及抢摔执法警察的相机。10月1日,大足县发生暴力抗法袭警,多名民警受伤;10月16日夜,渝中区交巡警大田湾平台遭暴力袭击,4名民警受伤……2011年1月4日上午11点30分,山东泰安山东科技大学附近两名命案嫌疑人在警察准备盘查时向警方开枪,导致3名民警、1名协警死亡,1名歹徒自杀身亡,另5人受伤。(一)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人民长期受“法不责众”这种“从众”心理和同情弱者心理的影响,一旦遇上侵犯公安民警名誉权的行为时,不是仗义执言,而是围观起哄,甚至附和谩骂公安民警。许多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不是从维护民警的名誉角度加以报道,而是夸大甚至歪曲事实,不仅引起了老百姓对警察的对立情绪和强烈不满,而且对民警名誉权造成了损害。媒体强调“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声音多,呼吁保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少;“挑刺”的多,替民警说话的少;指责的多,赞扬的少。2、侵害民警名誉事件多发(恶意投诉)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维稳保平安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社会管理面宽点多、难度大,而受编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警力严重不足。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广大公安民警加班加点工作成为工作的常态,据广东省公安厅统计,我国珠三角地区民警每人年平均加班800小时以上,相当于100个工作日。3、身心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二)民警职业健康与安全存在问题原因分析1、超负荷工作是导致民警身心健康出现问题首要原因民警工作压力生活压力社会压力个体压力2、警力不足是“硬伤”(总有干不完的活)我国现有警力与人口的比例为12/10000,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35/1000),甚至低于巴西(32/1000)等发展中国家。全国第一人口大省河南,预计今年7月将达1亿人,而全省公安机关在编民警仅80516人,万名人口拥有警察数约为8。广东近15万人的民警数量在全国居首。但与实有人口之比仅为12.7/10000.3、民警医疗保障等政策不连贯目前,我国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分税的财政管理体制,公安机关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由于种种原因,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困难。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许多地方民警合理的福利待遇无法兑现,甚至一些地方连民警工资都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根据民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安民警因公死亡后,国家发给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革命烈士,4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20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职务工资、警衔津贴、警龄工资三项之和。国家对因公致残的残废人员的抚恤标准为:等级最高的特等残废,每年216元;等级最低的三等乙级残废,每年82元。4、对伤亡民警抚恤不足目前我国并未像西方国家那样设立袭警罪,伤害、杀害公安民警的行为只能按照《刑法》中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进行惩处。此外,目前法律对撕扯警服警号、推搡谩骂侮辱民警之类的“准袭警”行为如何处罚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民警在处理此类情况时普遍感觉“棘手”。5、司法保护乏力6、社会舆论宣传偏颇——有些媒体热衷于报道警察的负面新闻,对更多的警察正面新闻选择性失明。一些小报、媒体特别是一些小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出于轰动性和商业利益,对公安机关带有负面影响的一些案例进行炒作,对于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现实存在的一些不和谐音符的扩散和传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大众在关心事态发展的同时并未关注现场公安民警的个人安全。某些舆论宣传媒体诱导民众对公安机关和当事公安民个人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行为合理性的讨论甚至攻击。7、社会亚文化的误导近年来个人利益至上的思维占主导,社会公德意识减弱,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缺失、亚文化的误导有一定的关系。视法律为无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等不正当的行为,在个别影视剧、刊物里被推崇为高尚的东西,对人们起到了不良的潜移默化的影响。8、公安体制和机制的弊病(1)压力型管理体制我国公安机关实行典型的压力型管理方式,上级向下级规定发案率、破案率等硬性指标,导致基层警察工作压力极大,不得不为了完成工作指标而加班加点。压力型管理,不仅使基层民警因过度劳累,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还使民警长时间处于紧张的工作中,心理健康也受到很大威胁。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的基本方式是考核“执法指标”:考核期开始时下达各种“执法指标”,考核期结束后对各种“执法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执法指标”的完成情况与民警经济待遇、职务晋升挂钩,同时也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政绩”和社会治安情况的重要指标。(2)不科学的政绩考核方式9、过度关注警察形象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大了在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的工作力度,但在维护公安民普权益的措施建设方面尚不够完善,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多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执法公安民警的职业感情。有的公安民警甚至消极地认为,在执法工作中要尽量少管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管的事越多麻烦就越大。这种消极的“不愿作为”心态是一些公安民警的无奈选择,导致公安民警在执法工作中难以放开手脚。10、民警个人原因民警普遍缺乏良好的生活习惯。一些年轻的警察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不注意锻炼,不注意休息,还有一些民警把吸烟、酗酒、夜生活当作缓解工作和生活压力的手段。据调查,在目前的民警队伍中,肥胖者偏多,吸烟、饮酒、嗜好高脂肪食物、缺少运动的现象司空见惯。这些不良生活习惯,严重地影响了民警的身体健康。三、部分国家和地区警察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经验介绍英国在英国,根据相关警察法的规定,警察完全有权就某一罪行对任何人进行讯问。与此同时,《英国警察法》也明确规定,任何人在接受警察的讯问时,不得作虚伪回答或提供导致警察发生错误的陈述,若发生了此类情况,被讯问者就会因为导致警察浪费警力而构成伪证罪并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按英国1967年刑事法规定,一个正执行职务的警察若合理地认为有人故意妨碍他对另一个人实行合法的逮捕或拘留,他可对该人实施无证逮捕。(一)英国的警察权益保障英国的工作健康与安全立法已有200多年的历史,1974年英国在以往立法的基础上制订和颁布了《工作健康与安全法》,它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然而这项立法并没有对警察这一特殊行业的健康与安全做出明确规定。1996年英国政府发布了一项关于把《工作健康与安全法》扩展到整个警察部门的立法决议,次年也即1997年,关于警察的健康与安全法案才得以正式通过,从而最终在警察部门内确立了共同的工作标准。该项立法已于1998年7月1日生效并付诸实施。(二)英国警察的健康与安全管理根据《警察健康与安全法》的规定,警察部门需要建立一套健全有效的健康与安全管理机制。这不仅是警察部门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对警察的一种人文关怀和对其健康与安全的充分保障。总的来说,一套健全有效的健康与安全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健康与安全管理、健康与安全培训、事故管理和因病离职与医疗退休管理等四个方面。美国美国警察遇袭伤亡率远低于中国。在美国,按法律规定,警察在执勤中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可对可疑人员采取较激烈的强制措施,对方如果是无辜的,他们也只能表示无奈,而不能因此投诉警察滥用权力。美国警察作为国家法律执行者,在执行公务时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美国法律规定:“警察对罪犯(重罪或轻罪)实施合法逮捕时遇到反抗,使他有理由相信被逮捕者即将对他进行人身伤害(致死或致伤),并且合理地相信了对被逮捕者使用适当暴力是制止其反抗的惟一办法,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使用适当暴力是法律许可的,视具体案件可包括致命暴力。在重罪犯逃避逮捕或者从监所逃跑的情况下,抓捕者对其使用暴力也是许可的。”香港为了使警察在执行任务时能够勇往直前而无后顾之忧,香港制定了完善的维护警察权益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旨在保障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的安全、效率和尊严,使其免受无理或恶意的攻击。另一方面,也为警察争取了分享经济成果的权利。(一)香港警察权益的维护香港法律对维护警察的执法权益有明确规定。如《警队条例》第条规定,“抗拒、妨碍、误导和袭击警察的,可面临六个月的监禁或处以港币的罚款”。根据此条规定,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及时制止犯罪行为人,甚至先发制人,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警察的人身安全。另外,对于初级警务人员,即警署警长、警长和警员的财产,法律也有特别的规定。如《警队条例》第条规定,“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金及津贴,不得‘转移”,。也就是说,任何人即使通过民事诉讼,成功地控诉了一名初级警务人员,但法官也不能令将该名警务人员的薪金及津贴抵扣债务。同时,香港警队还设有“警察福利基金”,该基金的用途有多项,与警察权益相关的有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和维持公共设施以供警察及家人使用为警务人员、辅警人员及文职人员提供其它的额外服务为警务人员提供借出贷款为已故警务人员等提供经济援助。近年来,香港警队通过推广健康生活模式、推行体能与健康管理综合策略、倡导健康饮食等活动来促进警员的身心健康,使警员维持与其警察职务相符的体能及健康水平。香港警队在警员管理上注重为警服务,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意为警员提供优质服务,更多地考虑警员自身的实际需要,尤以警员的健康、生活模式和居所为警队首要关注的事项,让警员感受到温馨的人文关怀,为构建和谐警营创造了良好的组织氛围。(二)香港警察健康管理香港警队于1996年启动健康生活方式项目,该项目旨在倡导高级督察通过提高警员对于健康重要性的认识,扩展关于警员如何健康生活的知识,为警员追求健康提供便利等策略,来在引导警员建立一种健康的、节约的、适合于家庭的生活方式。1、推广健康生活模式2007年处长邓竟成(中)向警队成员推广健康生活模式2006年警队鼓励人员多做运动,保持身心健康2004年心理服务课为推广精神健康而举办的「平衡与智慧」工作坊1998年,警队健康生活方式工作组成立,主要由人事及服务关系科总警司主持,成员是来自各科的高级警司。工作组的任务是帮助警员以及他们的家庭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在健康发展战略和计划方面提供系统化的政策导向以及决定健康生活方式工程基金会对个人申请的拨款总数。(1)成立警队健康生活方式工作组1998年,警队开始筹建健康生活方式基金工程,为推广健康生活模式提供活动经费。基金的目的用来促进警员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为所有警员开放申请,个人、组织或者体育/艺术俱乐部等希望通过组织节目或活动,包括禁烟运动、警察义工服务计划、家庭生活教育项目,平衡与智慧精神健康推广计划、健康生活嘉年华会等活动来促进健康生活
本文标题:职业健康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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