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张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市人大代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要求,我就卫生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进行报告。一、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截止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卫生部门按《食品卫生法》规定,对10433户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单位和两万多名食品从业人员实施全程监管。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切实履行了各项食品安全保障职责,2004年卫生监督体系运转以来,全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坚持以体制改革为主导,理顺疾控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关系,建立了覆盖市、县、乡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进行“一支队伍,综合执法”,解决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矛盾。二是坚持以科学执法为基础,市、县、区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全部通过计量认证,具备法定出证资质,食品2卫生现场快速监测检验设备装备覆盖到市、县、区,工作延伸到乡镇村社一级,卫生监督技术支撑得到保证。三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建立了一支300多人的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技术支撑为主体的公共卫生监督职业队伍,监督执法力量明显加强。四是坚持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了食品卫生安全准入、食品抽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有奖举报投诉等卫生监督执法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绩效考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监督稽查等卫生执法监督制度,形成了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五是坚持以法制宣传为手段,形成了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监督结果公示、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六进”和万名从业人员培训工程等点、线、面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局面,食品卫生安全观念深入人心,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逐年提高。六是坚持以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开展了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学校食堂、餐饮消费、地方名优小吃、农家乐等125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案件1125起、非法食品4万多公斤,全市每年卫生监督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全国同期通报水平,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整顿和规范。七是坚持以创新监管为动力,实施“放心碗”工程,全市设立7家集中式消毒餐具服务公司,快餐业集中式消毒餐具覆盖率达到95%;同时,量化评审食品卫生A级单位56家、B级单位54家,对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1万多户食品单位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完成了省卫生厅“1个100%、2个85%”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受到省卫生厅表彰;3充分利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载体功能,提升食品卫生监督效能,12项相关创建指标得分率均达到100%,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八是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建立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完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八项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实行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十不准”办事制度和“十条禁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严格的职权制衡体系,有效杜绝了“三不三乱”违法执法行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全面推进。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主要工作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代履行了职能调整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着力开展餐饮消费安全整顿工作,狠抓“餐桌污染”治理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了卫生部“4个100%和1个95%”专项整治目标。(一)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了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带头先学。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卫生部门把学习、宣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列入局党组和局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体学习内容,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带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专题学习,完成了市委确定的《提高餐饮卫生质量,建设生态张掖》和《规范提升甘州地方特色小吃,彰显城市饮食文化品位》专题调研。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张卫法监发[2009]9号),并在3月份市、县、区卫生局长会4议和4月份全市重点卫生工作会议上,对卫生系统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进行具体安排,对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习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法》“早学、早懂、早知”行动,为实施《食品安全法》做了精心准备。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宣传活动,在中心广场、主干街道和城乡社区及集贸市场设立集中宣传咨询点7次42个点,为社区居民制作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接待咨询群众达3万多人次,督促156户大中型餐饮单位和214户学校食堂悬挂张贴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横幅和图片,为餐饮单位配发《食品安全法》宣传画2000张、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教材1万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读本2万本、食品安全承诺书3000件、食品安全整治标准2200份,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培训,提高能力。强化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三个层面的培训。5月份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全市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请省上专家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文解读,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分管领导参加讲座。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整体联动,举办《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17期,卫生监督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与市教育部门举办全市学校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班,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专题讲座,培训学校卫5生工作负责人和校医235人,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和社区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落实在学生课堂上和居民家庭中。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万名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工程”重点内容,市、县卫生监督机构集中培训食品卫生管理人员37期6454人,现场集中培训从业人员2万多人,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奠定了良好的执法基础。(二)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职能调整协调工作。一是抓好窗口询导工作。市、县卫生许可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宣传咨询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新变化、新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就《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办事制度和程序进行事先告知,保证了6月1日《食品安全法》有序实施。二是抓好档案的完善规范工作。对1万多户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领域单位纸质和电子分户档案进行规范完善,建立了食品单位电子目录台帐,逐户进行了延续注销方面的核实,为全市部门食品安全职能调整移交工作做好了准备。三是抓好部门协调工作。卫生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与市质监、工商和药监部门进行多次协调,明确了职能调整期间各监管部门职责,防止了监管空白,保证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序性。四是抓好餐饮服务监管职责协调工作。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和市药监局就食品安全职能调整期间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日常监管及其档案管理、行政执法文书、6食品监测、证件管理等有关事宜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了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安全职能调整期间代行上述职责的问题,保证了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责的落实。五是抓好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准备工作。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任务,紧跟政府职能调整工作步伐,理清思路,转变观念,适时调整工作重点、思路和方法,总结30多年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经验,积极探索卫生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抓手和载体,参加了省卫生厅食品安全职能调整经验考察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执法经验交流会议,查询了全国当地相关方面的新做法、新经验,为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体制机制建设做了大量调研、探索性工作,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送了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意见建议。(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职能调整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继续抓好非法食品原料专项整治工作。对5家食品添加剂和保健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整顿,监督检查餐饮单位6500多户次,查处不合格调味品和非法食品添加物质1195公斤。二是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和“科学发展·从我做起”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餐饮服务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无证餐饮服务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取缔135户、跟踪整改484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主题实践活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工作指导,市政协进行了餐饮消费安7全重点提案督办,有效促进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督制度。严格许可准入,食品卫生许可证审核723件(其中甘州区294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1488件(其中甘州区848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加大执法力度,日常监督检查12000多户次,监督合格率92.26%。落实抽检制度,抽检食品样220份、餐具样3681份,抽检合格率分别为83.7%和90.8%。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3.57%,调离“五病”从业人员325人。四是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围绕“放心餐桌”,狠抓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落实,严肃查处非法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行为71起,督促1400多户餐饮单位改善了食品冷藏保鲜、清洗消毒、餐具保洁、专区专间等卫生条件,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实行每日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和定期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督促餐饮单位负责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强化部门执法合力。与公安、盐务、商务、畜牧对食盐、畜禽定点屠宰和餐饮业进行联合整治,查处不合格食盐1100多公斤,整治餐饮单位533户,规范城乡畜禽定点屠宰场所27个。六是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健全完善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工作为契机,强化食物中毒应急处置人员、技术、物资储备,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为全市公务员招录等37次重大社会活动提供了餐饮消费安全执法保障。七是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制定实施《张掖市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项目8实施方案》,完成了水质监测和水性疾病监测试点任务,出厂水、水源水和末梢水监测289份,合格率100%,确保了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八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认真落实《张掖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从9月份起,对无证经营、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熟食产品、餐具清洗消毒5个方面对餐饮业进行重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与冬季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餐饮消费环节“问题奶粉”十日行动、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和春季农家乐环境卫生整治相结合,查处无证经营单位67户,停业改进484户。九是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56户A级单位、54户B级单位和853户C级单位进行复评,撤销C级以上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14户,2009年对23户A级、10户B级、94户C级餐饮单位进行了评审公示授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覆盖率达到96.7%。十是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了农村卫生专项整治组,对农村856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现场体检、现场培训和现场办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2户、停业整改132户。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上仍然存在以下不足和矛盾:一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熟食流动摊贩和小作坊存在监管空白,监管主体和法律规定不明确,亦给这些行业业主办理相关证件带来不便和困难,“分段监管”体制运行中仍然存在监管“缝隙”和“漏洞”。二是食品医药卫生两支队伍执法,监管上仍然存在多头监管、重复执法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在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疗单9位等行业监管上,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监管力量分散,执法合力弱化,执法成
本文标题: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695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