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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浦医院迁建工程防火安全措施专项方案编制人:张仁才编制日期:2010年12月15日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目录一、工程概况…………………………………………………………(03)二、编制依据…………………………………………………………(03)三、安全防火组织机构………………………………………………(04)四、禁火作业区和防火重点部位划定………………………………(04)五、消防器材配备……………………………………………………(05)六、防火安全措施……………………………………………………(05)1、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各项防火规章制度…………(05)2、临时用电防火安全措施………………………………………(06)3、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防火安全措施…………………(07)4、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措施………………………………………(08)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08)6、动火作业防火安全措施………………………………………(09)7、现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注意事项……………………………(10)3一、工程概况周浦医院迁建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牛桥村6组、塘东村7组、8组。西至小沥港,东至周园路,北至周祝公路、南至规划道路。共包括住院楼(地下1层,地面以上共11层,建筑高度50.05米)、门急诊医技楼(地下1层,地上共4层,建筑高度20.25米)、后勤行政楼(地上共4层,建筑高度21.30米)、门卫、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房、感染楼、急救中心。项目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789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为62234平方米,地下部分为15663平方米。结构类型:住院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余单体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工程由上海南汇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兴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上海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为使安全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本工程在施工中无火灾事故,以利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此特编制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专项方案。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上海市消防条例》;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号;5、《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建交〔2010〕1033号。4三、安全防火管理组织1、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直接防火责任人的安全防火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谢三义副组长:张炎森组员:肖之跃、余振兴、任晓华、谷忠、张仁才罗华、宋长校、池国相、邱银康、彭程林2、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队长:张炎森副队长:张仁才队员:肖之跃、余振兴、任晓华、谷忠、邱银康、王月珍彭程林、毛尔金、罗华、宋长校、池国相、陈炳水陈彩仙、宋霞娇、郑建苗、许自勇、武心文、张小开四、禁火作业区和防火重点部位划定1、建筑施工中火灾是五大伤害之一。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燃易爆物很多,而且用电焊处也很多,并且分散。有些现场内的工人、干部不分场所到处乱丢烟头及使用电热器具。所以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2、根据施工现场围闭范围的情况及结合本工程特点,明确划分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各区域之间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及仓库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不小于20m;5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不小于30m;防火间距内,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3、变配电房、各类物资仓库、危险品仓库、木料、废木料堆场、易燃易爆废弃物堆放场所列入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责任人。五、消防器材配备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详见下表:序号部位干粉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1生活区2只/100㎡3个9只2办公区2只/100㎡3仓库2只/25㎡4配电房2只5修理房2只6木制作、堆放场2只/25㎡7在建主楼2只/100㎡每层设置一个8塔吊、外用电梯驾驶室各1只2、定期(每月一次)做好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与更新工作。六、防火安全措施1、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各项防火规章制度(1)针对本工地防火安全工作的实际和施工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制定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防火责任制,完善安全监控具体措施并建立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工地义务消防队训练,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6能力。(2)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兼职)防火检查员,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本工程可能存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进行排查,制定相应对策,消除事故隐患。(3)加强对危险场所动火和其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上述施工过程中按排相关领导在现场带班。(4)所有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承发包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明确的双方安全防火职责,落实逐级、各岗位的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制定动用明火(分级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重点部位、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和针对性的措施。(5)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传达防火安全的相关工作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2、临时用电防火安全措施(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2)配电室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变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配置干粉灭火器材和砂箱。(2)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牢固,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3)熔丝(保险丝)安装使用应合格,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4)开关箱内应有线路图及每一回路应注明额定功率。7(5)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气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6)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品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7)现场电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非电工不准驳接工具及机械用电电线、不准开电箱等。(8)临时用电线路要架空设置,不得随地拖拉,以防车辗物压。(9)现场电工要加强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10)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外用电梯等机械设备,以及临时设施、钢管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做好防雷接地装置。3、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防火安全措施(1)每间工人宿舍由所住班组人员中的班长或宿舍长任安全防火责任人。每间管理人员宿舍由所住人员中任命一名为安全防火责任人。(2)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松香水、煤油、汽油等);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存放液化石油气瓶。(3)宿舍内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严禁乱拖乱拉电线;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4)宿舍内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应集中丢在盛有水的小桶内。(5)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玩弄、损坏。(6)在建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作为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8场所使用。4、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1)对施工现场划定的防火重点部位(变配电间、各类物资仓库、危险品仓库、木料、废木料堆场、易燃易爆废弃物品堆放场所)和易燃易爆作业(从事动用明火、喷涂油漆、溶剂、涂料、气体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挥发性大,有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危险性的作业),必须落实专职监控责任人和保证监控措施,隔离阻截火种蔓延、防止气体积聚、消防器材及消防水源到位有效。(2)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3)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与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木屑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4)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5、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按规定设有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2)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高层建筑(住院楼)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焊割作业前,必须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确保正常取水。(3)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监护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所以在施焊前,焊工及监护人员应9用不易燃物品在施焊点附近隔断,以防止火花落下。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施焊。电焊线接头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5)在装修施工时,一是加强密目式安全网的监管,在建工程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采用阻燃性材料;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储存、使用新型(主要是易燃、有毒、有害)材料监管,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型材料安全;三是加强装饰装修工程时施工用电安全,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各类用电器具。(6)施工现场杜绝使用毛竹脚手架。6、动火作业的防火安全措施(1)现场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动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安排专人监护,并备有消防器材。(2)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现场地面设吸烟室。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3)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4)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有效的上岗10操作证。在作业前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应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5)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应配备接火斗,采取围挡措施,防止焊渣大面积散落地面。(6)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明火点周围的易爆易爆物品。(7)动火作业结束后,认真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火种,防止死灰复燃。(8)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7、现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注意事项(1)现场出现火灾时,作业人员要及时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报告。(2)发生火灾后,要及时使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设备进行扑救。(2)义务消防队队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奔赴火灾现场,按平时的训练及分工立即投入灭火工作并听从项目负责人和队长对灭火工作的安排。(3)项目负责人为总指挥,协调及安排与灭火相关的工作。(4)义务消防队队长组织并安排队员的灭火工作,在火灾现场指挥。(5)保卫员负责现场保卫工作,并控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灭火现场及疏散工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6)机管员负责配电房的电源切断或保证加压水泵的供电正常。(7)安排一名电工负责加压水泵的正常使用。11(8)其他队员各就各位投入灭火工作。(9)救火时要弄清楚是什么物品起火,救火方法要得当。①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扑救,可用干粉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②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如使用水、泡沫等灭火剂灭火,必须在切断电源以后进行。
本文标题:防火安全措施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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