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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X/XX为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孝感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坚持全面、深入查找我市涉企行政执法中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批、公开通报一批、及时移送一批典型案件,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机制完善到位,通过三年专项整治,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为xx市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打好坚实基础。二、重点问题(一)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等。(二)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不积极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等。(三)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以罚代管、重复罚款,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等。(四)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对该合并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五)涉企推诿执法、执法真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法定职责、执法效率不高、执法人员管理低效、派驻机构执法程序不畅等。(六)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等。(七)其他行政执法违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主体不适格、执法程序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到位、法制审核不严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其他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等。三、主要措施着力构建“问题收集、调查处理、建章立制”工作体系,确保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发现得了、解决得好、控制得住,实现闭环管理。(一)拓宽问题收集渠道,全面排查突出问题1.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各行政执法部门围绕以上涉企行政执法7个方面重点问题,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1次自查,主动查找、发现问题,按要求填报《全市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xx年4月、10月,长期坚持)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孝感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要求,制定《xx年xx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全年开展2次(5月、10月各一次),采取随机抽取案卷、集中阅卷的评查方式,从案件立案调查、事实认定、证据取得、执法程序到适用法律等方面,对本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深入查找突出执法问题。市司法局联合市经信局、市工商联随机抽取部分行政执法案件,通过函访、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征求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意见,开展案件回访。(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完成时限:xx年5月、10月,长期坚持)3.实行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倒查。全面梳理xx年以来所有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议诉讼裁判机关协调结案的案件,以及与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信访件、媒体曝光负面案件,认真检查是否存在涉企行政执法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信访局、涉案有关单位;完成时限:xx年5月,长期坚持)4.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涉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是否存在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xx年10月)5.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等对外公布“xx市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数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xx年4月,长期坚持)6.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经信局、市信访局、市政数局、市营商办等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收集和研判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以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年6月,长期坚持)7.设立行政执法监测联系点。印发《xx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聘用不少于4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不少于30个行政执法监测联系点,其中设在规上企业的联系点按本市规上企业数量10%的比例选取,结合市委平安办、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项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不定期走访行政执法监测联系点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扩大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完成时限:xx年4月,长期坚持)(二)实行分类处理,推动问题整改1.内部问题自查整改。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我纠正、主动整改、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司法局汇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及时整改,长期坚持)2.一般问题督办整改。市司法局要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监督调查,经调查认定行政执法部门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执法行为轻微违法或不当的,根据案件不同情形,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要求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认为需要予以变更、撤销的,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及时督办,长期坚持)3.突出问题问责整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处理;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及时召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报会、约谈会。(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完成时限:及时移送,长期坚持)(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管理办法1.完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xx年6月,长期坚持)2.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总结撰写行政执法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市司法局适时汇编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引导和规范。(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xx年10月,长期坚持)3.建立工商联、经信部门定向联系企业机制。市工商联、市经信局要建立服务本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工作“一对一”联系机制,采取法治专题调研、培训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主动听取其意见建议,收集、移送问题线索,提高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知晓率、满意度。发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工商联与商会的联络协调优势,持续深化“万所联万会”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民企建设“法律服务月”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完成时限:xx年10月,长期坚持)4.建立评价评估考核机制。每年第一季度之前,市法院、市司法局分别对上一年度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分析评价,形成专题报告送市委依法治市办,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阅示后转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市经信局和市工商联每年分别组织规上企业和中小企业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一次执法满意度问卷评价活动,问卷评价结果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权重。(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院、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完成时限:xx年12月,长期坚持)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4月)。4月份印发此方案,召开相关责任单位工作部署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推进,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排查突出问题。(二)集中整改阶段(xx年5月至11月)。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各种渠道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统筹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整改,并适时通报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对问题突出或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采取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发文通报、进行约谈、移送问题线索等措施,压实责任,倒逼落实。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探索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办法。(三)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12月10日前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并做好迎接孝感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验收。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市集中开展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既是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向xx反馈“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有一定差距”(19项共性问题之一)制定的整改措施,也是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持续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具体体现;既是xx市创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的现实需要。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严肃性,主动查找问题,注重整改成效,为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应有力量。(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定期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专项行动阶段性情况;执法协调小组承担推进主责,相关部门落实分工责任。各部门要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相互促进,不断提升执法满意度。(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突出问题整治的重要意义、主要作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文标题:市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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