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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参考】此篇精选办公资料“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供您写作参考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使用吧!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把握乡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构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全乡新农村建设步伐。(二)改革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基本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功能,降底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办好社会事业.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二、规范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一)职能定位乡党委和人大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乡政府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即: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2、促进乡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3、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3/29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4、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二)机构设置1、党政机构设置。乡设立党委、人大、政府机构。全乡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便民惠民服务中心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牌子)。政协的有关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兼管,不设政协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计、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保、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精神文明建设、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乡设立人民武装部,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各办公室的主任原则上由乡分管领导兼任。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事其它工作。2、事业机构设置事业站所在赣办发号文件规定的限额内,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综合设置。1保留农业服务中心。2保留计划生育服务所。3保留财政所(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更名为文化广播电视站。5设立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原畜牧兽医站公益职能和人员转入。6设立民政和劳动保障事务所(挂社会救助所牌子),主要承担民政、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以上事业机构中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财政所仍由县主管部门管理(含人事),其他站所均由乡统一管理,业务接受5/29县直职能部门指导。以上事业站所均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公益和经营分开的原则,经营职能,要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在核定的编制内,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全部实行聘用制。新设立的机构配备人员,原则上在乡内部调剂。今后,乡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机构,自聘人员要逐步予以消化。3、机构设置。派驻到乡的司法所机构不变,隶属县主管部门。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由县直管理的所和主管局派驻乡机构,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征得乡党委同意。三、领导职数乡领导班子职数设置,按照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赣发[]23号文件有关乡领导职数设置的要求,本着精简、高效,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不设专职副书记职务的原则,结合我乡的实际,乡领导职数配备为:设正副科级实职领导职数在8名以内,其中党委委员7名,政府正副职4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政府正职)1名,纪律书记和2名党员副乡长由党委委员担任,乡人大设主席1名,进党委班子。四、加强编制管理(一)实行编制总量控制。认真执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05]18号)精神,乡机关行政编制、乡事业站所编制、县派驻乡的事业站所编制,均实行总量控制。今后5年内(即十一五期间),乡行政和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二)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将符合规定配备的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超编人员和不符合有关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得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五、完善乡配套改革(一)改革乡财政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财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在保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不变,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实行“预算,账户统设,统一收付”的管理方式。(二)积极稳妥地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途径,切实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乡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三)坚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属地参保、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的要求,搞好7/29试点,逐步推进。六、实施步骤全乡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在年12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共分四个阶段。(一)准备阶段:10月28日到11月4日,召开动员大会,完成制订乡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机构。(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5日到11月底,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到位。(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到12月底。按照乡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写出总结报告,迎接县联合检查验收小组检查,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深化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几点要求(四)加强组织领导。乡里成立了深化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深化乡机构改革工作,乡长为乡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20〕5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兴隆县深化乡镇改革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围绕乡镇职能定位,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打牢新时代全面建设“生态兴隆、富裕兴隆、幸福兴隆、文化兴隆”的基层基础。二、建立健全和优化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一)完善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对人大、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的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健全工作运行制度,探索建立各基层党组织向乡镇党委定期述职、报告工作制度,发挥乡镇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共建共享制度,落实驻辖区单位、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双考核”。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9/29(二)推行“大党建”工作机制按照“区域统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原则,在乡镇全面推行“大党建”工作机制,吸纳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建联席会议兼职委员,定期共同商讨解决党的建设和区域治理中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组建党建专门机构,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乡镇内外、条块等各类资源,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机制,推动实现基层各类机构资源共享、协调运转。(三)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体系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健全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服务站、保洁队、合作社协调联动的农村组织体系和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协调联动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治安防控组织等各类组织作用,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与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所有网格全部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整合网格内党员、志愿者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施社区“两委”与物业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推进城市社区“红色物业”全覆盖。三、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一)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赋予行政执法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对照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制定《兴隆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由县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赋权、委托程序,明确赋予、委托乡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行使行政处罚的,可以依法行使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执法依据、职权范围、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他确需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由县政府依规逐级提请省政府批准后赋权。赋权下放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县直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再行使。2.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下放情况,整合现有站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资源,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不少于10名。以乡镇名义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公安派出所、税务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依规分别单独履行监管执法职责,但要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3.明确权责边界。《兴隆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赋权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由县直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责任等;对法律法规未赋权也不宜委托下放,但确需乡镇配合
本文标题: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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