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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于打造**县“一城一乡一都一枢纽”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街道是基层治理的关键基础,为研究街道现行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解决办法和对策,助力构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县委编办深入**街道、**街道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本报告。一、街道管理体制机制现状(一)基本情况。**县辖街道2个。**街道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下辖5个社区,23个村街。户籍人口万,常住人口万,实际管理服务人口8万;生产总值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206万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882万元;法人企业1682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街道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下辖5个社区,13个村。户籍人口万,常住人口万,实际管理服务人口万;生产总值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万元;法人企业1750余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二)领导职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1.领导职数。两个街道均核定领导职数9名,其中乡科级正职3名,乡科级副职6名。**街道班子平均年龄42岁,本科及以上学历6名,占67%;**街道班子平均年龄42岁,本科及以上学历7名,占%。2.机构设置1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两个街道均设置机构10个。其中行政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其余为股级。2派驻机构(含垂直管理机构)。县直部门派驻街道机构6个。其中行政机构3个,分别为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事业机构3个,分别为自然资源所、人社所、财政所。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为副科级,其余为股级。3.人员编制情况1编制内情况。**街道行政编制35名,实有31人,空编4名;平均年龄41岁,本科及以上学历22名,专科学历9名,分别占实有人员的71%、29%;年人均实发工资万元(含各类津贴补贴)。事业编制48名(其中“减县补乡”11名),实有46人,空编2名;平均年龄44岁,本科及以上学历26名,专科学历18名,其他2名,分别占实有人员的57%、39%、4%;副高及以上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年人均实发工资万元(含各类津贴补贴,无公务交通补)。**街3/7道行政编制32名,实有30人,空编2名;平均年龄39岁,本科及以上学历18名,专科学历12名,分别占实有人员的60%、40%;年人均实发工资万元(含各类津贴补贴)。事业编制48名(其中“减县补乡”11名),实有44人,空编4名;平均年龄39岁,本科及以上学历21名,专科学历23名,分别占实有人员的%、%;副高及以上职称1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3人;年人均实发工资万元(含各类津贴补贴,无公务交通补)。2编外用人情况(不含派驻机构编外用人情况)。**街道共使用编外人员3人,年人均实发工资万元,其中2人经费来源为县财政,1人经费来源为机关经费,人员管理由**街道统一管理。**街道共使用编外人员9人,年人均实发工资万元,其中3人经费来源为县财政,6人经费来源为机关经费,人员由**街道统一管理。3所辖社区用人基本情况。**街道共有社区居委会5个,工作人员31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街道下派),年人均实发工资万元,经费来源为上级拨付,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共同管理。**街道共有社区居委会5个,工作人员33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街道下派),事业编制3名(街道下派),党建特岗1名(街道编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28名,年人均实发工资万元,其中2名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付,26名经费来源为县财政负担40%、街道负担60%,人员由**街道管理。二、存在问题(一)机构编制方面1.编制总量少。2个街道兼具城区与农村管理职能,工作任务重于乡镇,但核定的领导职数及编制数却少于乡镇,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如,**街道涉农耕地万亩,多于月山、许良等4个乡镇;管理服务人口8万,多于县域乡镇,工作任务较重。同时,街道工作人员一人多岗、混编混岗情况普遍存在,政策性安置人员较多,专业性不强、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也日益凸显。2.内设机构少。以街道党建办为例,依据“三定”规定,街道党建办兼顾辖区内党建工作和社区工作,2个街道均位于县城中心,所辖社区工作涉及居民纠纷调解、安全治理等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且复杂,仅由街道党建办对相关工作进行规划指导难度较大,急需增设内设机构,专门负责社区工作指导。3.社区力量薄弱。随着社会治理扁平化的深化和推进,大量社会管理、服务事务下沉至社区,导致社区事务繁杂。如,**街道下辖5个社区居委会,大量日常工作依靠居委会“两委”成员和少量志愿者维持,社区工作人员连轴转、超负荷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二)基层执法方面1.统筹协调难度大。部分执法权限下放到街道后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各执法部门人员皆由县直单位派出,街道在处理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时,统筹作用难以发挥,协调难度较大,存在协作配合不够、工作成效不高的问题。5/72.执法力量薄弱。综合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街道因专业力量欠缺,只能被动开展工作。同时,基层一线执法队伍技术装备落后,从业人员少,专业素质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三)社区管理方面1.经费紧张问题突出。社区承担着平安建设、民政低保、劳动保障等大项工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临时安排的各种普查、统计、普法、医保、社保等行政事务,仅靠街道划拨的人员经费难以满足。2.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当前,社区工作人员远未达到每万人配备18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在城区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安全检查及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存在较大困难。此外,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解决问题和统筹协调能力不强,服务能力亟待提升。3.权责利不相匹配。按属地管理原则,大量业务工作由街道负总责,但街道的履职资格、人员力量、技术能力等未能有效匹配,有时会出现街道“看得见无权管”、部门“有权管看不见”的情况,造成街道面临考核检查项目多、签订责任状多、履职履责效果不佳等问题。(四)资源保障方面1.装备保障不够充分。以执法大队为例,目前尚未配备专门执法车辆和执法记录仪等基础工作设备,开展执法工作规范性不足。2.人员薪资与乡镇差距较大。2个街道均为涉农街道,在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方面与乡镇并无不同,但街道人员无乡镇补、事业人员无交通补,与乡镇机构改革后工资待遇相差较大,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意见建议(一)健全机构编制资源保障机制。街道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但人员编制紧张,要统筹考虑街道任务量与编制资源的匹配程度。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采取“减上补下”方式,向基层提供编制支持,增加街道机构编制资源,探索拓宽街道人才晋升渠道,建立工作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发展体系,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二)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明确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街道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将发生频次较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适宜基层执法的事项,交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直接承担,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强化执法协作。(三)健全街道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规范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清理县级与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严禁以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县直部门责任转嫁给街道承担。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建议采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模式,由街道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7/7实现街道权责一致、统筹有力。(四)健全街道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实施统一的街道预算管理基础项目和标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方式和绩效管理机制。建议上级部门统筹考虑涉农街道与乡镇之间的工作异同,参照同工同酬原则合理调整涉农街道人员薪资。同时,加大社区投入,将社区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议社区人员工资参照农村干部工资管理制度按期足额拨付,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者工作机制。
本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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