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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03A01备案号:XXXXX—XXXX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121—2014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forsocialworkservicesinseniorcareorganization2014-11-05发布2015-03-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1121—2014I目次前言.................................................................................II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基本要求...........................................................................45服务类别与内容.....................................................................46服务流程...........................................................................67服务提供方法.......................................................................88质量控制...........................................................................9附录A(资料性附录)社会工作服务记录表格...........................................10参考文献.............................................................................15DB11/T1121—2014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北京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中国人民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绍纯、梁树、杨会英、彭嘉琳、常华、王焕杰、尚振坤、王春晖、陈美玲、隋玉杰。DB11/T1121—20141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类别与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提供方法和质量控制。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867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DB11/68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535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社会工作socialwork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的职业化的服务活动。3.2社会工作者socialworker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3.3社会工作服务socialworkservices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服务。3.4个案工作casework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通过专业工作,帮助遭遇困难的单个个人或者家庭发掘和运用其周围的资源,改善个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适应状况,实现对人的尊重和肯定的专业方法。DB11/T1121—201423.5小组工作groupwork由社会工作者策划与指导,通过小组活动过程及组员之间的互动和经验分享,帮助小组组员改善其社会功能方面,促进其转变和成长,以预防和解决有关社会问题的专业方法。3.6转介referral通过一些必要的手续将服务对象介绍给其他能够给予必要帮助的服务机构或其他社会工作者。4基本要求4.1人员要求4.1.1社会工作者应掌握老年社会工作的相关知识,具备开展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的能力,了解社会学、心理学、老年学、医学方面的基本知识。4.1.2社会工作者应秉持下列原则:a)接纳和尊重;b)个别化和不批判;c)平等待人,注重参与;d)个人潜能提升与社会发展相结合。4.1.3养老机构中,每100名老人应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4.2服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4.2.1服务场所布置应温馨,色彩以暖色调为主,夏冬两季室内温度和空调温度设定应符合GB50867和DB11/687的相关要求;应保持通风,卫生清洁,无异味,光线明亮,无噪音,物品摆放整齐。4.2.2服务场所地面应防滑、防水,墙壁边角处应做钝化处理。4.2.3服务场所的家具应选用硬面的沙发、稳固不易碰倒的座椅及不易碰碎的物品,确保活动空间足够老年人通过,避免绊倒或碰撞。4.2.4个案工作房间应在10㎡~20㎡,配备舒适的座椅、沙发和茶几,环境应相对私密,避免被干扰和打断;小组工作房间应在30㎡~40㎡,应配备座椅、桌子、储物柜、黑板及多媒体设备。4.3安全要求4.3.1服务场所内应按照DB11/535的相关要求,显著位置应设置应急疏散图,安全标志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工作人员及老年人识别。4.3.2服务场所的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遇突发灾难时社会工作者应按照DB11/535的相关要求,立即组织老年人从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4.3.3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时刻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在出现突发病情时应立即中止服务并联系医护人员。5服务类别与内容DB11/T1121—201435.1环境适应5.1.1帮助新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认识和熟悉机构的环境,了解并使用机构资源,建立和发展新的社会关系网络,融入集体生活。5.1.2环境的内容包括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5.2关系调适5.2.1处理和协调养老机构内老年人的人际关系问题,使老年人与他人良好互动。5.2.2人际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之间、老年人与工作人员、老年人与亲属的关系。5.3矛盾调处5.3.1调解和处理老年人与他人之间产生的纠纷或冲突。5.3.2矛盾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之间、老年人与工作人员、老年人与亲属的纠纷或冲突。5.4心理支持5.4.1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技巧,对心理方面出现问题并企求解决的老年人,通过语言或者文字的交流,共同讨论找出引起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问题的症结,进而寻求摆脱困境解决问题的条件和对策,恢复心理平衡、增进身心健康。5.4.2心理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5.4.3对处在危机情境中的老年人,应首先保障其安全,再提供服务。心理支持的后期侧重于协助老年人发挥潜在的能力,利用人际支持网络以及社会资源,恢复自尊与自信,培养自主能力以面对和克服危机。5.5休闲娱乐5.5.1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与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具有休闲性质的娱乐活动。5.5.2活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艺、美术、棋牌、健身、游艺、观看影视、参观游览。5.6教育发展5.6.1通过开展有教育作用的活动,让老年人获得新的知识与技能,增强个人能力,预防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的迅速退化,发挥老年人的潜能。5.6.2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讲座、培训班。5.7资源整合5.7.1帮助老年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解决生理、心理、经济、社会交往方面的问题。5.7.2社会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的亲戚、朋友、邻里、爱心人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资源。5.8临终关怀5.8.1为生命活动即将终结的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缓解性、支持性的服务,使临终老年人尽可能享有生命质量,使家属顺利度过哀伤期。5.8.2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哀伤辅导、身后事处理。6服务流程DB11/T1121—201446.1服务流程图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包括接案、预估、制定服务计划、介入、评估、结案和转介,见图1。图1社会工作服务流程6.2接案与老年人面谈,初步界定老年人的问题,建立专业关系,做好接案会谈记录。6.3预估收集老年人的资料,分析和界定老年人的问题与需要,确定介入的策略。6.4制定服务计划与老年人一起制定具体的服务目标、服务阶段和服务方法,可采取的服务方法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6.5介入否是是否否是接案预估属于职责范围制定服务计划介入评估出现新问题或需求需要其它服务结案转介DB11/T1121—20145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计划,运用个案工作或者小组工作的方法为老年人提供服务。6.6评估服务结束后,对接受服务的老年人以问卷或访谈的形式,系统的评价社会工作服务的介入效果与目标达成情况。6.7结案对整个介入过程进行回顾和总结,帮助老年人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解除工作关系,做好记录并存档。6.8转介6.8.1接案、介入和评估流程均涉及转介。6.8.2接案时,社会工作者应初步界定老年人的问题是否属于职责范围,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老年人应转介至其他专业人员或者机构。6.8.3介入过程中,老年人出现新的需求或问题而社会工作者无法解决的,则应转介至其他专业人员或者机构。6.8.4经评估,对于还需要其他服务的老年人,应转介至其他专业人员或者机构。6.8.5转介前,社会工作者应在征询老年人意见并解释原因后,由老年人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转介;转介时,社会工作者应向老年人提供其他专业人员或者机构的信息供老年人选择,并协助其联系其他专业人员或者机构。转介后,应不定期回访老年人,询问转介的效果。7服务提供方法7.1个案工作方法7.1.1个案工作方法适用于环境适应、关系调适、矛盾调处、心理支持、资源整合和临终关怀方面内容的服务。7.1.2接案时,社会工作者应与老年人面谈,初步了解并界定老年人的问题,与老年人建立专业关系。7.1.3收集资料时应详细了解老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家庭结构、人际关系、过往经历、以及老年人自己的需求,填写附录A表A.1《个案转介/接案记录表》。7.1.4制定服务计划时,社会工作者应与老年人共同商讨并明确服务工作的目标、阶段、方法、时间进度以及机构能够提供的具体服务,应与老年人口头达成或者签订书面的服务协议。7.1.5开展服务前,社会工作者应提前至少1天与老年人约定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服务时,应根据服务计划提供服务;每次面谈后,填写附录A表A.2《个案工作内容记录表》。7.1.6结案前,应预先告知老年人做好结案准备,关注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在最后一次服务时,直接告知老年人需要结束个案。7.1.7结案后,评估老年人的改善情况、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和资源投入情况。7.1.8个案工作结束后,应不定期探访老年人,给予老年人持续的支持。7.2小组工作方法7.2.1小组工作方法适用于环境适应、关系调适、心理支持、休闲娱乐、教育发展、资源整合和临终关怀方面内容的服务。DB11/T1121—201467.2.2制定服务计划时,小组的每节活动时长应不超过60分钟,老年人人数不超过20人;社会工作者应负责带领小组,并安排1名~2名社会工作者、护士或护理员协助,填写附录A表A.3《小组工作计划书》。7.2.3开展服务前,应提前至少1天与每位老年人交流,邀请其参加小组,告知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应提前至少1小时准备好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每节小组活动开始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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