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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汇编10篇【篇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着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持续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基层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健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完善基层中医药工作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确保顺利通过评审验收。二、工作任务(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财政逐年提高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药建设,中医药事业费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成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县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县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县级综合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分别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每个村卫生室均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应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机制,积极引进中医药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到卫生队伍。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省级、市级重点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治未病、中医骨科、针灸推拿科等基础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县中医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居民在签约服务中能够获得中医药服务。(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相结合,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结合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广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县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七)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科学建设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重点发展川明参、丹参、瓜蒌、白芨、黄精、天麻等道地中药材品种。大力支持中医药保健食品、养生食品(药膳)、功能型化妆品、日化产品等健康衍生品发展,推动药食同源的道地药材开发应用。推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医养结合发展工作规划。充分发挥苍溪旅游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和旅游产业有机结合,创新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重点发展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文化观光体验旅游。三、职责分工(一)强化中医药政策支撑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2.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将中医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中医药事业费连续3年均占全县政府卫生事业费的15%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3.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提高在医保中的报销比例。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服务项目纳入增加机制,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4.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相关事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二)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5.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县中医医院坚定办院方向,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支持和鼓励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构建三级联动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服务资源下沉。加强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治未病科室建设,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规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行为,支持中医诊所规范化发展。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6.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到2024年,基本建立层级分明、专业齐全、优势互补、中西医协作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争取建成3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3—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将中医药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加强中医老年病科建设,规范老年病科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7.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0%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处方(包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8.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县中医医院要建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医远程会诊和视频会议等。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6类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开展4类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9.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改革。遵循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律,推进人才培养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名中医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有中医特色的应用型健康产业人才和健康管理人才。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加xx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力度,引导鼓励实施中医药师承、中医临床特色疗法、绝招绝技的传承。(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10.建立面向基层、面向健康服务业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以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理论基础和临床技能。对基层招聘实用型中医药人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基层中医药人才本土化培养机制,结合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鼓励上级医院医师深入基层,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能力不足问题。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制定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好中药材产业发展政策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11.着力建设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人才选拔机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根据我县中医药发展需要,分层次、分类别打造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和青年拔尖中医药人才选拔培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12.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深入推进师承制度,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引进培育以省、市、县名中医为代表的中医药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拔尖中医药骨干人才,继续推选省、市、县级名中医,支持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加强中医临床特色疗法、绝招绝技的传承。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传承创新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五)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13.加强中医药应急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县中医医院建设独立传染病区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县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全县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及中医药医疗器械等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14.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0—36个月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注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六)努力提升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15.城乡居民对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七)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16.加强中医古籍和经典名录的收集整理。探索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传统制药、炮制技术经验的继承创新。持续开展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的整理研究。有计划地对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进行系统挖掘,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扎实开展中医药“六进”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堂。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xx年7月)认真学习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分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对我县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并向市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报创建,对照建设标准加强督导和指导,明确目标,落实分工。(二)全面推进阶段(xx年8月—10月)1.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全面部署推进创建工作。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议,协调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2.县卫生健康局依据评审标准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3.加强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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