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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生活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们在此就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深入的研讨交流。通过最近学习《条例》,不难发现党的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个人品德修养,更与党的整体形象和事业发展紧密相连。下面,我将从弘扬优良作风、建设优秀家风、带动良好社风三个方面,谈谈我对生活纪律的理解和认识。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筑牢生活纪律的基石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条例》分则“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5条,修改2条。列举了生活作风奢靡化、男女性关系失范、不重视家风建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一系列负面清单,清晰地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树立了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进行严格规范,这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更是维护党章权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弘扬优良党风,那就要锤炼坚强党性,激浊扬清。(一)锤炼党性、固本培元。党性是党员的立身之本,锤炼党性,就是要通过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要通过一系列的党内活动,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确保在复杂环境中能够坚定立场、明辨是非。(二)崇俭戒奢、艰苦朴素。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上树立艰苦朴素的理念,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既是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更是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的必要条件。我们伟大的毛泽东同志就是艰苦朴素的典范,他穿过的衣服、鞋袜,常常是补丁叠补丁,有一件睡衣他穿了20多年,里里外外打了73块补丁。新时代的战场,犹如党员干部心中的“阵地”,艰苦朴素之风不去占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就会乘虚而入。这几年来,深化整治国企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查处的“苍蝇老虎”,都是“靠企吃企”典型案例,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招标投标、国企混改等多个关键环节。这些贪图享乐、虚荣攀比,沉迷于觥筹交错、沉醉于灯红酒绿生活的党员干部,往往会禁不住诱惑与考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贪污,用不义之财为自己的奢靡享乐“买单”,最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三)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家之宝”,但我们xxx里还存在两个现象:一是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还不够牢。思想的“阀门”拧得不够紧,前瞻性不足,缺乏忧患意识,未能清醒地看到政府财力、社会财富日益雄厚背后的经济风险挑战,对如何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思之不多,对单位办公耗材利用、图书报刊征订等具体工作如何节流关注较少。二是“厉行节俭、过紧日子”落实落细成效还不够明显。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还有“真空”地带,单位虽改了大手大脚、大笔一挥的习惯,却没有培养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作风,在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等细节方面成效不够明显,办公用品把关不严、使用不当,耗材浪费等时有发生。所以我们作为党员,不论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更应该开源节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严格把关,让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发挥出最大效益。二、建设优良干部家风,引领修身齐家的风尚领导干部是家风建设的“风向标”。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家庭成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风家教。“一人不廉,全家不圆。”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个家庭家风不正,往往是从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生活堕落腐化、管家治家不严开始。领导干部家人出了问题,表面是配偶、子女行为不当,其实是领导干部在家庭廉洁建设方面没有起到应有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因此,作为家风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以身作则,推动廉洁齐家落到实处。(一)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树立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践行社会公德、涵养个人品德,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尚廉知耻,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坚持从严治家,强化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纯洁个人及亲属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引导他们力戒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二)坚持秉公用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绝不将手中的权力私有化,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典型案例来看,“一人不廉,全家不廉”“一人腐,全家腐”的反面典型不在少数,xxx就是就典型的案例,想一人当官全家发财,甘于被“围猎”,稍有不慎便会落入别有用心的人圈套之中。因此,要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摆正位置、端正心态,公道正派、公平正直,走得正、行得端,不搞歪门邪道,不耍小聪明,不玩小把戏,不拉帮结派。三、以身带动良好社风,展现文明清爽的形象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是“八小时之内”工作的延伸,并不能因为下了班、出了单位,就可以忽视或无视自己的身份,降低对自身的要求。共产党员的身份、义务、纪律标准等并不随着时空变化而变化,不可能进入公共场所就可以变为“社会人”,进入网络空间就可以变成“键盘侠”,甚至化身为网络“喷子”。《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若情节严重,还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八小时之外”不是纪外之时,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更不是纪外之地。所以,党员干部在生活中也要时刻严格约束自己、谨言慎行,做到在岗不在岗一个样、网上网下一个样,为营造良好舆论生态作出表率。(一)把握社交分寸。在交往中,我们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活动,不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私利。同时,要乐交诤友、善交益友、不交损友,要善于拒绝来自各方面的不合理请托,不犯低级错误,要有意识地交普通百姓之友、知识分子之友、党外人士之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们的身份和地位进行不正当活动。(二)规范网络言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隐患。作为党员干部,要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工作、生活中,在互联网上要坚持原则,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将纪律和规矩牢记于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网络上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党规党纪严格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教育好自己,引导好他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三)坚守道德底线。《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党员不得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第一款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第二款规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该规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坚持交往有原则、有规矩,摒弃思想杂念,坚决远离别有用心之人,坚决预防道德自律上的脱轨现象,坚决抵制有违家庭伦理道德的庸俗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本文标题:严守生活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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