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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基层单位考核推选意见教师职称【汇编4篇】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教师职称【第一篇】同志是广西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1990年参加工作,现在广西合山高级中学任教,是我校语文教学骨干教师。该同志曾在农村学校东矿初级中学工作1年。任现职以来,担任9年的班主任和5年的语文备课组长。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该同志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尽职尽责,锐意进取,积极奉献。积极奉献、教师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二、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该同志具备较扎实的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功底,具有独特的教学教育风格。能胜任高中各年级语文教学,教学能力较强、水平较高,成绩突出,其带的班级会考通过率几乎为100%;其中2012年11月被来宾市教育局评为2011--2012学年度高中基础年级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奖;2013年11月又被来宾市教育局评为2012--2013学年度高中基础年级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奖;2012年9月被合山市教育局评为2011--2012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2014年9月被合山市教育局评为2013--2014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2009年9月被我校评为2008--2009学年度优秀教师;2012年9月被我校评为2/22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师。2013年12月荣获我校第二届岗位大练兵成果课件制作一等奖。三、班主任工作和成绩班级管理方法独特有效,所带的班级班干部能力强,班风正,学风浓,考试成绩好。2011年9月被评为我校2010-2011高三毕业班先进德育工作者;从2007年至2014共10次被评为我校优秀班主任。四、教学研究能力和业绩该同志积极协助教研组长在本组开展校本研修活动,表现出色。课题研究能力较强,其参加学校承担的两项大的课题研究现已顺利结题,同时积极撰写论文,有十余篇论文分别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县市级奖。其中,有《展现语文之魅力》、《浅谈语文教学中的语言美》等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五、继续教育和培养新教师方面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其培养的青年教师刘小燕现已成为我校的骨干教师。经综合考核,该同志师德表现优秀,已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学校审议推荐小组7位成员一致同意推荐其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该同志所有申报材料已在学校公示五天,材料真实、准确。全体教师无异议,同意推荐上报。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教师职称【第二篇】3/22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2020〕33《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布〔2021〕38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2022〕109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我市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2021〕20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教研的在职人员,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业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二、申报评审条件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沿用原评审办法和水平评价标准。申报评审条件结合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汕人社发〔2016〕4/227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1〕65号),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中附件)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的规定执行。有关申报条件进行调整或补充说明如下:(一)学历资历条件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的和《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凡未达到学历要求的一律不予评审。高中毕业加中师一年制的学员取得中师毕业证书的按中师学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工作资历,从获得中师(中专师范类专业)以上的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的时间累加计算。学历、资历年限、业绩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通知》(中发〔2016〕9号)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定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精神,我市在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对计算机能力应用条件不作统一要求。(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202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公需课、专业课及选修课的专项培训学时证明)。5/22(四)教师资格条件申报人需取得与申报学段教师职称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五)课程教学条件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周平均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教学业绩显著,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2021年起汕尾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近三年的教学成绩作为参考依据;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评价标准》参照执行。2.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需“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以上”。2021年度起中小学教师举行公开课时,各学校务必做好台帐工作(相片、听课评课记录等),在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作为相关佐证材料,其它年度课程表、公开课的相关材料必须要建立台账,以供查验。申报中初级教师职称按照《评价标准》参照执行。(六)教研科研条件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按《评价标准》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数量的论文。论文由申报者登录大雅相似度分析网站http://或维普论文查重官网http:///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不得高于30%。(七)示范引领条件1.关于“荣誉称号”条件:“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根据《评价标准》的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6/22定解释为:指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和各类人才培养项目。(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6〕17号)的规定,强化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2.“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相关材料按汕尾市教育局《关于推行新任教师导师制的通知》(汕教函〔2016〕127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提供佐证材料。如果该校没有新招聘教师,指导其他教师也可以,但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中级教师职称按照《评价标准》参照执行。(八)落实基层一线教师各项政策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教师,任职年限在现有基础上放宽1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精神,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荣耀表彰)等刚性要求。关于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条件的说明,“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规7/22定:我市被评为“教育强市”以前,在市直学校、市城区新港街道、凤山街道、香洲街道、海丰县海城镇、陆丰市东海镇、陆河县河田镇任教经历可视为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评为“教育强市”后在以上地区学校任教经历不视为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但市城区新港街道、凤山街道、香洲街道、海丰县海城镇、陆丰市东海镇、陆河县河田镇所属学校可定20%学校为薄弱学校。(九)民办学校教师申报条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应鼓励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岗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在执行相关标准条件时,对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应一视同仁。三、评委会和学科设置市教育局设立汕尾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汕尾市市属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受理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和市属(含红海湾、华侨)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四、评聘考核推荐方案报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应在学校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学校要根据《关于汕尾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用表附件6)制订《学校2021年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考核推荐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学校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可评聘岗位、8/22用于考核推荐岗位数量和拟推荐人数、考核推荐办法、限制参加考核推荐的情形等。(一)《方案》要经学校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二)公办中小学报送《方案》时应一并报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岗位使用情况表》(工作用表附件1)。申报职称材料时需将(工作用表附件1)复印件和申报人名单一起上报。(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援藏援疆援川教师,无需参加学校(单位)内岗位竞争,可直接推荐申报。五、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一)个人申报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推荐方案,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参加相应岗位竞聘,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二)学校考核推荐学校要根据《关于汕尾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推荐委员会,申请人向本校全体教职工的公开述职报告,通过多种形式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能超过核定使用的空缺岗位数。正常晋升教师职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应经学校严格审核并在9/22本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三)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1.县(市、区)教师申报评审职称的考核工作,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操作指引》(工作用表附件5)组织具体实施工作。其中申报高级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称的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或委托学校按统一要求标准组织实施;申报初级教师职称的考核工作,均由学校组织实施。2.市直属学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的考核工作采取“说课讲课”方式,申报高级教师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其他的由各学校组织实施。3.“说课讲课(评课)”考核结果要按规定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汇总表》(工作用表的附件5附表4)由县区教育局按材料顺序装订集中报送。(四)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按职称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汇总报送。1.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对申报评审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将符合岗位空缺、申报条件、考核推荐程序等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并连同各学校《中小学教师职10/22称(职务)评聘岗位使用情况表》(工作用表附件1)(复印件)集中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市直属学校教师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直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凡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得报送。2.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人逐一审核,符合规定要求才可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规定要求按原渠道退回材料并作出说明。(五)评委会评审评委会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对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对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在专业(学科)组评审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工作操作指引》开展面试答辩
本文标题:基层单位考核推选意见教师职称【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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