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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5篇】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第一篇】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是其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日常监督和对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从而达到管根本、管长远之功效。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指“症结”又开“药方”,既治标又治本,彰显了综合监督效果。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认识不到位,甚2/18至个别单位把纪检监察建议当作可有可无的辅助手段;有的对建议使用不充分,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使用纪检监察建议,该用不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建议程序内容不规范,在“谁来提、向谁提、提什么、如何提”问题上,存在程序随意性大、建议书内容形式不规范问题;有的建议执行不得力,“一发了之”“报来即结”“不报不问”,这些问题均影响了纪检监察建议的权威和效力。党风廉政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被点名人选进行“全面体检”后,出具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第二篇】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3/18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4/18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二、相关意见建议(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5/18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第三篇】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纪委、德阳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绵竹市委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整体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情况(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继续抓了全市领导干部学6/18习《廉政准则》,严格执行“8条禁令、52个不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严管干部有关规定;抓了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00余册;坚持党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利用“联组”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对25名新任的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组织和参与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5次。围绕镇乡换届工作,印发了《绵竹市关于严肃镇乡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建立“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案件查办制度,并撰写了《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大力宣扬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保证了换届风清气正。年初,在“双节”来临前夕,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向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赠送自制廉政明信片400余张;在《绵竹手机报》中开辟廉政教育平台;联合市电视台滚动播放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及时编发上报反腐倡廉信息100余条,被中省德阳市各级媒体采用25。努力构建了报刊有文、电视有像、广播有声的全方位、多渠道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同时,为加快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的步伐,印发了《廉政文化“七进”建设标准》,充实了九龙“清涟溪”廉政文化景区和孝德廉政文化街的廉政文化内容,不断丰富基地内涵;确立了在党委政府推荐参观线路上打造廉政文化“七进”的示范点,并积极研究打造廉政文化7/18“七进”的示范点初步方案。(二)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构建。按照从党政机关、行业系统、城乡基层三个层面构建起具有绵竹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分别在全市各镇乡、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成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绵竹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拟定了全市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图和农村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图,将市本级基本框架构建任务进行分解,140余项制度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全市22个市级部门,责任到人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确立了责任人,制定了框架构建实施意见,拟定了基本框架图;组织各镇乡、市级各部门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进行业务培训,抽调4名同志参加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对市本级框架建设任务的22个相关部门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审查,并进行了修订完善;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跟踪检查。目前,各镇乡、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对权力(分权)的运行进行了分析、再造了工作流程,完成了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风险点的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措施;全面启动了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遵道镇各村(社区)监委会已全部建立,新市镇部分村(社区)已建立了监委会;启动了党务公开工作,对全市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完成了前期的准备工作。8/18(四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围绕以“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专项效能监察活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向全市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监察活动的实施方案》,5月初,市纪委监察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效能大家谈”活动专题工作会,研究确定了强化宣传报道、开展效能承诺、设置效能意见箱、网上评效能等7项具体工作措施;对“效能监测网”设立工作进行前期准备,制定了《绵竹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办法》(试行),委托相关主管单位向市纪委监察局推荐了30个监测点企业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进行再次清理和审核,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把各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日常监管项目及办理时限作为承诺重要内容进行公开。截止6月,全市首批30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承诺书通过《今日绵竹》、《绵竹手机报》、《政风行风热线》和《绵竹公众信息》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大了行政效能问责力度。年初,会同市环治办、城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对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情况的全面检查和督促,对5个责任单位发出《黄牌督办通知书》;5月,市纪委监察局对绵竹江苏工业园区内梧桐树大量死亡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根据《绵竹市机关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市园林管理所监管不力的履职责任过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9/18(四)继续抓好了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健全机制、方法多样”的总体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镇乡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进行了自查自纠;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专人,组成28个检查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督检查机构和运行形式,对全市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省、市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召开全市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会,请省驻工作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关领导对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完善问题台帐,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抓好“回头查”工作。上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20余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次。会同组织、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五个特殊党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组,对全市涉及特殊党费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清平“”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监管,派驻专人对蔺家坎农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全程跟踪监管,
本文标题: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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