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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在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中共中央印发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专门法规。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好《条例》,谈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制定出台《条例》,将近年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对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决定或者批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处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由企业党委讨论决定。通过将企业党组织研究决定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的前置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确保了国有企业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有利于促进干事创业。《条例》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正向引导与监督问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等中的积极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同时,对违反法律法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一些企业存在的选人用人不讲政治、任人唯亲、腐败问题多发等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对经营管理混乱、严重亏损、资产流失、环境污染等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措施,为推动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是有利于维护企业稳定。《条例》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准确界定了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范围及处置方式,为受到不实反映的企业管理人员澄清正名,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8章49条,围绕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约束作出全面规定。其中,第1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内容;第2至6章细化了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相应处分规则;第7章规定了调查处理和救济程序;第8章规定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追3/6究。一是规定了适用范围。《条例》将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管理的,参照执行本条例。这样界定范围既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保持一致,又充分考虑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明确了工作原则。《条例》明确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确定为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结合实际将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为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更加突出党委在企业重大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三是细化了处分种类及相应适用规则。《条例》根据企业内部管理层级的不同,分别设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撤职等6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予以开除。同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的处分增加了禁止晋升职务等级的规定。另外,还对董事会秘书以及经理层成员进行了特别规定,明确其可以单独受到处罚。这些都有利于精准施策,做到权责相适、奖罚分明。四是规范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措施。《条例》根据违法违纪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不同,设置了不同的处分措施: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可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对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可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调整或者予以降职;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可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等。同时还明确提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受到开除处分后,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不得在其他用人单位任职。这一规定对于防止违规下海裸奔具有重要警示教育意义。五是健全了调查处理和救济程序。《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受理主体、基本流程以及调查期间企业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特别是增加企业应当在1个月内书面报告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的规定;增加监察机关应当将查明的事实及时报告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内容;增加监察机关经批准可以采取询问、讯问、留置等措施并告知被调查人和所在单位的内容;增加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应当公开的规定等内容。这些都有利于保证案件查处质量,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检验。六是强化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条例》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政务处分、纪律处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当主动交代相关事实,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6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奖励的,按照规定享受奖励待遇。这些都有利于形成有力震慑,倒逼企业管理人员守法履职尽责。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从严治党治企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要抓好学习培训,领会精髓要义。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系统学、深入学、反复学新修订的《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各项制度安排和管理要求。要注重发挥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的作用,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研讨和交流分享,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分级分类开展培训轮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等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新修订《条例》进支部、进头脑、进基层。二要抓好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媒体新修订《条例》的相关宣传报道和评论文章,认真做好新修订《条例》的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广泛宣传解读新修订《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具体内容以及典型案例等重点内容,帮助党员干部群众正确理解掌握新修订《条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影响力。三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各单位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亲自督办落实。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态度态度,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那一套现象发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安排并狠抓落实到位,真正把新修订《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和生动实践。我就强调那么多,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在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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