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关于党内法规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1/4关于党内法规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党内法规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党内法规执行的重要指示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中共长沙市委督查室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督查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执行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强化主体责任,对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在班子会议第一议程传达学习,将党规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并通过党员干部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专题学习党内法规。严格要求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带头履行执行党内法规政治责任。(二)学习宣传教育履行情况。我镇把党内法规作为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花明楼、喻家坳、菁华铺等先进红色文化和教育基地学习。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冬春训等组织村(社区)干部及党员进行学习。2021年镇村党员干部多次开展党史教育学习,2022年5月对《信访工作条例》和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摆摊设点进行了宣传,2022年6月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守住第一次》廉政教育片等。组织党员参观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反腐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有效增强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及时转发和传达学习党内法规,重点法规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日活动。(三)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对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要求予以落实。镇党委认真按照规定开展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未发生瑕疵案件,积极配合做好了市委第二轮巡察。2021年对从2012年之后入党的283名党员入党程序进行排查,排查出喻文清等6名带病入党的党员,对其中3名党员进行警示谈话,上流村林波被开除党籍。2022年,心田村党员唐凤生酒后驾车受到公安机关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扣12分,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分,经镇党委集体研究给予唐凤生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各项工作按规执行落实,确保抓执行不跑偏不走样。及时发现指出并要求停用党的十九大之前版本党章;2022年处理各类问题线索54条,办结48条,其中直接了结4条,通过调查了解后给予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处理43条,通过初步核实转为立案1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另对田坪村支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警示约谈等。二、存在问题(一)认识不够深刻。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深度不够,氛围3/4还不够浓厚,没有很好的结合各项工作领域及工作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更深入更有针对性的学习与自查,对党内法规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完成规定动作之余,应多思考如何更好的抓实抓细。(二)抓执行监督力度不够。未进行阶段性的分析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执行监督还未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村社区各支部落实学习教育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三)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目前,针对党内法规工作还缺乏专业的干部,缺乏系统性的培训,存在业务不精的问题,影响党内法规工作的有效推进。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深刻认识到遵守党内法规,执行党内法规是义务,更是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抓好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意义。系统梳理基层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就相关的党内法规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题学习与自查,促使该项工作抓实抓细。(二)自省自查,抓实执行监督。通过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确保党纪党规入脑入心,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立行整改到位,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三)以学促动,规范党员行为。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党员三亮三比行动,通过集中学、自主学习促进学习常态化,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与全镇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遵守执行。
本文标题:关于党内法规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91871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