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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九十四年度資訊專業人員能力鑑定國際合作暨推廣計畫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1.0版)委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任意複製或引用此份文件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1資訊技術技能規範數位教學設計師目次1.概要………………………………12.主要業務………………………………43.技能標準………………………………74.知識體系………………………………155.鑑定科目………………………………22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11.概要1.1制定「資訊技術技能規範」之背景根據2000年APEC部長會議決議,經濟部工業局於90年度下半年起,著手推動「資訊專業人員能力鑑定國際合作及推廣計畫」,建立我國資訊專業人員能力鑑定之完整體系,提昇資訊人力素質,並透過國際交流合作與人才交互認證機制,使我國資訊人才達到國際化的水準。在此前提下,經濟部工業局責成資訊工業策進會,參考日本及歐美國家的作法,研訂適合國內環境之「資訊技術技能規範」,作為國內資訊人員工作要求的指標,並提供鑑定執行單位命題之依據。1.2制定「資訊技術技能規範」之基本思維與作法訂定一套明確的技能規範,是客觀評估國內資訊相關工作從業人員應具備之知識與技術的首要任務。理想的技能規範不僅應滿足國內各產業對資訊人員在實務上應具備之知識、技術、與技能水準的要求,同時考量國際通用資訊人力的客觀條件,並參酌學校及職訓機構之技能定義與規範,以期能規劃出適切的教育訓練內容。「資訊技術技能規範」之規劃與發展,除了參考日本經濟產業省之資訊技術技能規範與美國勞工局委託NWCET(NorthwestCenterforEmergingTechnologies)所制定的「TheSkillStandardforITEngineer」為架構外,並結合業界的實務考量與學界的專業建議,針對國內數位內容與數位學習人才需求,規劃發展相關領域之「資訊技術技能規範」。「資訊技術技能規範」之制定,係針對每一類別資訊人員分別設立「技能規範小組」負責該項技能規範之規劃與制定。各小組成員乃是由延聘自政府單位、民間企業、及學術界等之多位委員所組成,經過審慎的研擬、討論、及審核後,制定完成經濟部工業局「資訊專業人員能力鑑定國際合作及推廣計畫」項下之「資訊技術技能規範」。由於「資訊技術技能規範」必須充分反應業界的實際需求,因此採開放性架構。在此開放架構下,不合時宜的規範內容得以及時修訂與更新,而新的資訊與規範內容也能適時納入。為了維護「資訊技術技能規範」符合業界需求的本質,未來應設置常務性組織,負責規範相關資訊的蒐集與內容維護,以確保「資訊技術技能規範」的存在價值。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21.3「資訊技術技能規範」的架構「資訊技術技能規範」包含主要業務、技能標準、知識體系、及鑑定科目等四項資訊;並針對不同工作性質的資訊人員,訂定特定之技能標準。在此架構下,各項內容的描述是以特定的資訊人員為對象,並針對隱含在此對象背後之工作技能進行知識、技能、與評鑑標準進行規範。因此本規範所衍生的鑑定考試,其精神是在於協助業界找尋具有特定工作技能的族群。(1)主要業務描述特定類別的資訊人員主要之業務及工作內容,包括基本業務領域、各基本業務領域下的工作項目、及各工作項目的工作概要等。(2)技能標準描述當資訊人員執行上述(1)的主要業務時,需要的知識與技能,以及應該達成的績效指標。(3)知識體系描述要達到上述(2)技能標準,資訊人員至少應具備的實務知識與核心知識。知識體系可依其專業知識領域之特質,以分類、階層、或程序之方式,系統化呈現。(4)鑑定科目依據上述(3)的知識體系,描述可據以評核資訊人員是否已達到該技能標準的合適鑑定科目。「鑑定科目」的內容與比重,應涵蓋知識體系所規範的實務知識與核心知識,並反映各項知識的重要性。鑑定執行單位,應依循「鑑定科目」的規範內容與比重進行命題作業。由於「資訊技術技能規範」之評鑑採行隨測隨評(testondemand)的鑑定執行方式,因此鑑定科目以模組化的方式設計,以利資訊人員在擬定個人鑑定計畫時,有明確的學習路徑可資依循。再者,如果資訊人員所具有之實務知識或核心知識還有不夠充分之處,以致未能符合技能標準,也能確認其需要強化與改善的重點與方向,以落實政府對國內資訊人才考、訓、用一體的培植策略。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31.4「數位教學設計師」的形象與技能規範「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係依循「資訊技術技能規範」之架構與精神,針對「數位教設計師」工作技能範圍所規劃的技能標準。(1)數位教學設計師的形象「數位教學設計師」為數位學習專案中,執行數位課程與教材之教學分析、設計、發展、實施、與評鑑業務,確認數位學習課程與教材之發展細節符合教學原理與培訓需求。數位教學設計師應與數位學習規劃師、數位媒體設計師、內容專家…等合作,共同完成數位教材的設計與製作。(2)技能規範「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為數位教學設計師適用之技能規範,其內涵包括:主要業務、技能標準、實務知識體系與核心知識體系、及鑑定科目。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42.主要業務主要業務係指在數位學習課程與教材發展專案中,數位教學設計師的基本業務領域。如圖2-1所示,數位教學設計師之主要業務流程可依業務順序區分為:「分析培訓需求」、「設計課程及教材」、「發展教材」、及「實施與評鑑」等4項基本「業務」。數位教學設計師之各主要業務項目可以再依據業務內容細分成數項「工作」,並依據資訊技能標準之架構,以下列形式表列呈現。業務工作工作概要1.業務11-1工作1××××××××××××××1-2工作2××××××××××××1-3工作3××××××××××2.業務22-1工作1×××××××××××2-2工作2×××××××××××××2-3工作3×××××××××××××××2-4工作4××××××××××××圖2-1數位教學設計師業務流程分析培訓需求設計課程及教材發展教材實施與評鑑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5【數位教學設計師業務流程】業務工作工作概要1.分析培訓需求1-1分析培訓需求依據培訓目標對象的工作及能力現狀與組織機構培訓目標之落差分析結果,確認培訓需求,並擬定適當的培訓課程1-2分析目標對象針對培訓目標對象,分析其先備能力及特質1-3分析培訓內容與內容專家討論培訓內容,以分析教學任務、次序與達成目標所需之知識、技能及態度。1-4分析學習環境確認數位學習方面的準備狀態、各項科技資源及學習環境現況,提供佈署數位學習環境的建議。2.設計課程及教材內容2-1擬定數位學習模式依據培訓需求、目標對象、培訓內容及學習環境分析之結果,擬定數位學習課程及教材之實施模式。2-2設計課程內容與內容專家討論學習內涵分析學習內容,以確認內容架構、編寫單元學習目標及規劃學習順序2-3發展學習評量項目及方法依據各學習單元之學習目標,訂定符合學習目標之評量項目,並以適合的方法發展有效的評量工具。2-4發展教學策略依據學習目標及學習者特性發展適當的教學策略,並選擇適當的媒體呈現教學內容2-5設計數位學習活動與教學計畫依據學習目標的屬性及教學策略,設計合適的學習活動及有效的教學事件,確保學員能積極參與學習歷程。並依據各項教學設計結果,編寫可行且有效的教學計畫。3.發展教材3-1規劃介面設計規格在教材開始製作前,與媒體設計師共同訂定介面設計風格,並設計支援數位學習活動的功能。3-2規劃與編寫腳本視數位教材製作需求製訂適當的腳本格式,並依據教學策略及學習活動設計的結果,編寫腳本。3-3規劃與編寫學習資源編寫除教材主要內容外之其他有助於學習之學習工作單、附件、參考資源,以及協助學習者、學輔/講師之線上指引及手冊。3-4整合教材製作工作與資源瞭解教材製作各項工作的專業範圍、分工,並能整合人力及資源,確認產出之數位教材能符合腳本內容之教學設計原理並達成學習目標。4.實施與評鑑4-1協助實施數位學習活動與教學計畫依據教學計畫有效協助進行各項教學活動。4-2執行形成性評鑑針對上述各個階段的產出,於過程中進行檢視及評估,以確保能有效達成學習目標。並能依據評估結果擬定修改計畫。64-2執行總結性評鑑針對完成之完整教材或課程進行評鑑並依據評鑑結果撰寫評鑑報告。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73.技能標準技能標準是指為數位教學設計師在執行數位教學設計「主要業務」之各項工作時,所應具備或依循之程序、方法、知識、及技能等,以及完成各項工作應達成之績效標準。在數位教學設計師各項業務「工作」中,「達成指標」乃是執行該項工作時,應達成之績效標準;「所需知識」與「所需技能」則是執行該項工作所需具備的知識與技能。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8【數位教學設計師的技能標準】1.分析培訓需求編號工作達成指標所需知識所需技能備註.具備觀察、訪談、調查、座談…等蒐集資料的方法及技巧之相關基本知識.能應用觀察、訪談、調查、座談…等方法蒐集資料.本項列為共通知識與技能1-1分析培訓需求.能判斷培訓目標對象的工作及能力現狀與組織機構培訓目標之落差分析結果.具備績效相關之基本知識.具備認知、技能、態度之類別及屬性的知識.能確認培訓需求,並判斷所需之認知、技能、態度之類別及屬性.能確認培訓需求與課程目標,擬定適當的培訓課程.具備課程規劃之知識.能依據績效落差分析結果,擬訂培訓課程1-2分析目標對象.能依據培訓目標的工作及能力現狀,分析其先備能力.能應用觀察、訪談、調查、座談…等方法分析目標對象的特質.具備學習心理學之基礎知識.具備學習者類型之相關知識.具備學習者特質之相關知識.能分析學習者(註)的先備能力.能分析學習者的類型.能分析學習者特質之資料(如:基本資料、學習風格、學習態度、學習動機…等)註:學習者意指一般的learner,而目標對象則指確定的targetaudience1-3分析培訓內容.能應用適當的方法及良好的溝通技巧,與內容專家就學習內容進行討論.能針對學習內容進行教學任務、次序與達成目標所需之認知、技能及態度之分析.具備教學任務分析(instructionaltaskanalysis)方法之專業知識.能分析培訓內容中之教學任務及次序.能分析達成目標所需之認知、技能及態度三種領域之知識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91-4分析學習環境.能依據學習環境的分析結果,確認數位學習方面的準備狀態.能確認各項科技資源及學習環境現況.能提供佈署數位學習環境的建議.具備數位學習環境需求之相關知識.瞭解數位學習環境對學習者可能的影響.具備數位學習環境建置的基礎知識,如:SCORM標準。.瞭解現階段數位學習常用之科技資源及其特性,如:學習平台、教材製作工具…等。.能判斷數位學習方面的準備狀態.能確認課程執行環境、科技資源、及組織政策等現況資料.能提供佈署數位學習環境的建議數位教學設計師技能規範102.設計課程及教材編號工作達成指標所需知識所需技能備註2-1擬定數位學習模式.能依據培訓需求、目標對象、培訓內容及學習環境分析之結果,擬定數位學習課程及教材之實施模式.具備數位學習、教室學習、混成學習..等不同學習模式之相關專業知識.具備教學形式(註)相關知識.能擬出建置數位學習的需求規格.能依據需求規格規劃適當的數位學習課程、教材建置及學習模式等註:「教學形式」意指團體教學、小組教學、個別化教學…等根據不同的學習需求而設計的教學活動進行的形式。2-2設計課程內容.能應用適當的方法及良好的溝通技巧,與內容專家討論學習內涵,進行學習內容分析.能與內容專家討論學習內涵,進行學習內容分析.能確認適當的學習範圍及內容架構.具備學習內容選擇及組織相關之專業知識.能依據教學目標及分析階段之分析結果,編製學習內容之階層架構、流程架構及/或條件式架構。.能根據認知、技能、態度之類別及屬性,正確地編寫各學習單元之學習目標.具備學習目標及知識類別之相關知識(如Bloom:認知、情意、操作技能;Gagne:語文資訊、認知能力、具體概念、定義概念、規則、問題解決、認知策略、態度、操作技能).能辨別各單元之知識內涵.能編寫正確的教學目標.能考量學習者的個別差異,規劃適當
本文标题:资讯技术技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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