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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矿集团公司柳湾煤矿企业标准Q/FKQ/FKLWJ03—2005采掘技术标准2005-12-20发布2006-01-01实施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Q/FKLWJ03-2005I目录Q/FKLWJ03.01—2005采煤工作面设计技术标准............................................3Q/FKLWJ03.02—2005回采作业规程编制技术标准..........................................7Q/FKLWJ03.03—2005掘开作业规程编制技术标准.........................................11Q/FKLWJ03.04—2005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技术标准.........................................15Q/FKLWJ03.05—2005综采工作面技术标准...............................................17Q/FKLWJ03.06—2005高档采煤工作面技术标准...........................................20Q/FKLWJ03.07—2005炮采工作面技术标准...............................................22Q/FKLWJ03.08—2005综掘工作面技术标准...............................................24Q/FKLWJ03.09—2005炮掘工作面技术标准...............................................26Q/FKLWJ03.10—2005架棚支护工作面技术标准...........................................28Q/FKLWJ03.11—2005锚喷支护工作面技术标准...........................................31Q/FKLWJ03.12—2005砌碹支护工作面技术标准...........................................33Q/FKLWJ03.13—2005采煤工作面过地质变化带、初采、末采补充措施编制技术标准...........34Q/FKLWJ03.14—2005掘进工作面通过地质构造措施编制技术标准...........................36Q/FKLWJ03.01-20053采煤工作面设计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井下回采工作面的设计技术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综采工作面、综采放顶煤工作面、高档普采工作面、普采工作面、炮采工作面的设计。2编制的依据及要求2.1《煤矿工业设计规范》煤炭工业出版社1997版2.2《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生字[1997]第237号2.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炭工业出版社2004版2.4《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煤炭工业出版社2003版2.5《综合机械化采煤暂行管理办法》(84)煤生字第640号2.6《高档普采机械化管理办法》(84)煤生字第812号2.7《关于加强采区设计方案、采区设计、回采和掘进作业规程技术管理的规定》(86)煤生字第633号2.8《采、掘、运作业规程管理细则》山西焦煤集团公司2003年6月版2.9《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设计程序3.1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生产设计部门按回采工作面衔接安排,确定工作面设计及项目设计负责人。3.2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根据采区设计研究确定回采工作面设计的具体原则。3.3项目设计负责人根据设计指令下达设计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3.4项目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设计原则及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采煤工作面图纸设计。3.5编制回采工作面设计说明书。3.6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对回采工作面设计进行审查。经修改通过后报送上级及矿有关单位。4设计依据4.1集团公司批准的采区设计。4.2矿总工程师批准的该分阶段的地质说明书。4.3采煤工作面位置、范围、井上、下关系及相邻采煤工作面(边界)的地质情况。包括煤层储存情况、水文地质、瓦斯及二氧化碳储存情况与涌出特征,煤尘爆炸倾向,煤层发火倾向。4.4采煤工作面内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岩移特点及上、下煤层间及夹矸关系;邻近工作面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4.5邻近工作面及边界小窑采空、积水情况资料。4.6研究确定的工作面设计的具体原则。5工作面设计(包括)内容5.1工作面(阶段)所处位置及编号,所采煤层位置(编号),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掘进设备,采掘比例关系。Q/FKLWJ03.01-200545.2工作面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煤柱,邻近工作面开采情况,采动对地面的影响预测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工作面储量计算及回收率。5.3回采工艺、顶板管理、采煤方法、设备选型、生产能力、可采期及工作制度。5.4工作面绝对及相对瓦斯及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预测,通风系统、设施、风量计算及风量的验算。5.5工作面煤、材料、设备、人员运输设施及能力,并附系统图(示意)。5.6供电系统设计及能力核定。5.7供排水系统设计(包括供水系统、涌水量的确定、排水方法的确定、排水设备及能力的选择、小水仓的设置)。5.8通风及照明系统设计。5.9监测系统设计。5.10综合防尘、防火、防瓦斯及煤尘爆炸的隔爆设施、措施及灌浆系统的确定。5.11防治瓦斯、煤层突出,火灾、透水及其它危险现象的安全技术措施。5.12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13工作面设计附图。5.13.1巷道平面布置及机械配备图。5.13.2通风系统及设施图。5.13.3供电系统图。5.13.4掘进系统平、剖面图。5.13.5生产系统图。6回采工作面设计说明书编制格式及顺序6.1设计说明书包括封面、目录、章节内容及附图目录。6.1.1封页样式。6.1.2目录为查找内容而设,位于封二,不编页码或单编页码。6.1.3附图目录为查看图纸而设,位于章节内容之后。6.2概述:6.2.1工作面的位置及与邻近采区或主要大巷(上山)的关系。6.2.2工作面周围开采状况。6.2.3工作面所采煤层及开采顺序。6.2.4该工作面计划接替时间。6.2.5该工作面采用何种方式开采、走向长壁、倾向长壁、综采、普采、炮采等。6.2.6其它特殊说明及安装时间。6.3工作面地质概况:6.3.1工作面煤层走向、倾向、煤层厚度及变化规律。6.3.2煤层顶、底板岩性及工作面地质情况。6.3.3工作面瓦斯情况、煤尘爆炸指数及煤层开采后的发火期。6.3.4工作面水文情况、煤层上覆主要含水层,对开采的影响,预计涌水量。6.4巷道布置:6.4.1工作面开采方向及布置原则。6.4.2集中巷或顺槽的布置及与采区主要巷道的相互关系。6.4.3工作面顺槽布置的依据,与邻近工作面、采空区、煤柱情况;顺槽断面规格、支护形式、长度、掘进方式及其主要用途。6.4.4切眼布置形式、长度、断面规格及支护要求。6.4.5溜煤眼个数及设置原则,溜煤眼位置及与运输巷道相互关系。Q/FKLWJ03.01-200556.4.6联络巷个数、布置原则及用途,并说明联络巷的主要技术特征。6.4.7其它硐室规格、位置及用途。6.5工作面主要技术参数:6.5.1工作面倾向(走向)长度及推进长度。6.5.2采高及其确定依据。6.5.3工作面储量表。6.5.4月进度及可采期的计算。6.5.5作业制度。6.6工作面设备选型及技术特征:6.6.1选型原则和依据。6.6.2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端头支架、过渡架技术特征。6.6.3采煤机技术特征。6.6.4工作面运输机(综放工作面包括后运输机)技术特征。6.6.5顺槽转载机(综放工作面包括破碎机)技术特征。6.6.6顺槽胶带运输机技术特征。6.6.7浮化液泵站技术特征。6.7设备布置:6.7.1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布置方式及数量、支护长度及配合布置尺寸(单体液压支柱间排距、“兀”梁的配合尺寸、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要求)。6.7.2工作面运输机铺设总长度及配合尺寸。6.7.3运输巷内设备布置、设备型号、数量及运输长度和设备安装要求。6.7.4轨道巷设备布置、设备型号及设备主要技术参数。6.8运输系统:6.8.1煤流运输路线。6.8.2进架(梁、柱)、撤架(梁、柱)和材料运输线路。6.9通风系统:6.9.1风量计算原则及风量确定。6.9.2工作面进、回风路线。6.9.3主要的通风设施。6.10供排水系统:6.10.1水源、供水方式的选择、供水管路规格及路线。6.10.2排水方式的确定及局部疏排水说明。6.11综合防尘方式的选择及防尘设施布置要求。6.12隔爆设施选择及布置要求。6.13供电系统:6.13.1设备总容量的计算、供电设备及设备选型。6.13.2通讯、照明设备选型及布置。6.14监测、监控系统。6.15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列表)6.16其它有关内容:6.16.1矿压情况预计。6.16.2避灾路线。6.16.3特殊说明。6.17附图目录见下表:Q/FKLWJ03.01-20056——工作面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巷道支护断面图——煤层综合柱状图——工作面机械配备图——通风系统图——综合防尘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通讯及监测监控布置图——生产系统图——支架布置图——液压系统图——避灾路线图7监督检查集团公司生产处及各有关部门对作业规程的执行行使监督检查权。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柳湾煤矿全面质量标准化领导组提出。本标准由柳湾煤矿生产技术科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志俊、郭银喜。Q/FKLWJ03.02-20057回采作业规程编制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煤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与检查。本标准适应于采煤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实施。2编制的依据及要求2.1每个采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回收煤柱、单项工程等必须编制回采作业规程,严禁沿用、套用以前的回采作业规程进行生产。采煤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停产处理或临时决定搬家倒面时,来不及编制回采作业规程的,可由矿、队及有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临时安全措施,要求在倒面后2天内写出回采作业规程,进行审批。2.2回采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地质报告、《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2.3回采作业规程的编制应根据各个工作面的具体情况,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和措施,真正起到指导生产,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2.4回采作业规程编制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2.5采煤作业规程与《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工种岗位责任制》三者的关系为:2.5.1凡《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在回采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回采作业规程中予以明确规定。2.5.2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中无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都必须在回采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2.5.3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工种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等)中已有规定,在回采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应写上执行该规定的文件名称及条文序号。在贯彻回采作业规程时,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2.6回采作业规程内容必须做到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叙述准确、图表正确、标识清楚。2.7所有回采作业规程应由分管副总组织会审,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执行。回采作业规程的贯彻要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学习回采作业规程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8矿、队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矿总工程师或分管
本文标题:采掘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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