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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订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买方合同号:80-FC00031-01-I0401/CGB-040卖方合同号:买方: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卖方:上海施耐德日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二○一○年三月目录附件1设备技术协议··························································1附件2合同供货范围························································14附件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18附件4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20附件5技术服务与联络·····················································24附件6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28附件7设备包装与运输·······················································30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订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附件1技术协议书1附件1设备技术协议1总则1.1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包含除灰、热机及杂用压缩空气干燥过滤装置及储气罐设备和附件,它提出了上述部分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对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可以认为卖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1.4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1.5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6本工程采用KKS编码标识系统,卖方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阀门、控制设备及I/O点等均应在最终版的图纸及货物上标明其KKS编码,具体的编码原则和区段由设计院提供和确认。1.7本设备属于压力容器,卖方需具备国家认可的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资质。1.8凡卖方在投标阶段的投标书技术偏差表中未列出的部分,卖方均无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凡卖方在投标阶段的投标书(含澄清)承诺的部分,卖方均无条件满足。2.设计和安装运行条件2.1设计条件本期工程供气中心在空气压缩机出口设置组合式空气干燥器以对空气进行干燥、除油、除尘等处理,共采用6台组合式干燥过滤装置和6台储气罐,每台干燥器参数暂按流量50Nm3/min、压力0.85MPa配置。储气罐容积按2×50m3(仪用)+4×25m3(输灰及其它)配置。灰库区设1台3m3仪用储气罐。2.2安装运行条件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订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附件1技术协议书2本工程干燥过滤装置均布置在室内,应能满足连续和间断两种运行方式的要求。冷却水水质为工业水。储气罐布置在室外。2.3厂址地理条件2.3.1基本气象要素①气压历年最高气压:1044.3hPa(1970年1月6日)历年最低气压:990.7hPa(1969年8月2日)历年平均气压:1014.0hPa②气温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1.1℃(1959年8月23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3.0℃(1969年2月5日)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32.3℃(8月)历年平均气温:15.7℃③水汽压历年最大水汽压:41.2hPa(1978年6月27日)历年最小水汽压:0.5hPa(1963年1月25日)历年平均水汽压:15.8hPa④相对湿度历年最小相对湿度:3%(1969年12月15日)历年平均相对湿度:76%⑤降水历年最大年降水量:1363.3mm(1977年)历年最小年降水量:460.4mm(1978年)历年平均降水量:1025.6mm⑥其它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订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附件1技术协议书3最大积雪深度:29cm(1984年1月19日)最大冻土深度:12cm历年最多年雷暴日数;45天(1963年)历年平均雷暴日数:31.2天2.3.2主厂房零米标高为(1956年)黄海高程8.30米。2.3.3地震烈度厂址区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83g,设计特征周期为0.45s,抗震构造措施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GB50011-2001执行。2.4卖方配套电动机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功率等级电压等级绝缘等级温升等级型式AC200kW及以上6kVF级B级全封闭,外壳防护等级:IP55(室外),IP54(室外)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等地选用防爆型电机。200kW以下0.38kVDC各类容量0.22kV3.规范和标准3.1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均按中国国家有关标准(GB)为基础,并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但不限于此),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DL5000-2004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5142-2002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5153-2002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GB/T50063-2008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NDGJ16-89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NEMA-ICS4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NEMA-ICS6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订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附件1技术协议书4GBJ78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GB1801-79公差与配合JB2750-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699-88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JB/T4709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8-82产品标牌其它未注标准仍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制造、验收。上述标准及规范均为设备交货前的最新有效版本,仅对设计、设备、材料提出了最低的要求,如果卖方提出更加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卖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招标书的要求,并确保长期安全连续的运行,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卖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范。其它未注标准按国际、部标或行业标准执行。卖方应将采用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的名称及版本在标书中注明。3.2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及进口设备,须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如ASME、ASTM、NFPA等及相应的引进公司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3.3在按引进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中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3.4在按引进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中国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3.5如果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3.6在上述标准、规程(规定)发生矛盾的情况下,按较高标准执行。4.技术条件4.1空气干燥器4.1.1买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4.1.1.1除油过滤器额定处理气量:≥50Nm3/min进气压力:1.0MPa进气温度;≤45℃除油效率:99.99%含油量:不大于8ppm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订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附件1技术协议书54.1.1.2精密除尘过滤器额定处理气量:≥50Nm3/min进气压力:1.0MPa进气温度;≤45℃成品气含固体颗粒粒径:1μm成品气含颗粒浓度1mg/m34.1.1.3组合式空气干燥器(空白处由卖方填写)数量:6套型号:SLAD-50ZW额定处理量:50Nm3/min(最终应与空压机参数匹配)工作压力:0.85MPa进气温度:≤45℃压力损失:≤0.3MPa再生方式:微加热再生再生气耗量:≯3%额定处理量工作方式:两干燥罐自动交替连续工作成品气露点温度:-40℃(压力下)吸附剂:活性氧化铝安装方式集装式,无基础整体安装吸附剂装填量850kg吸附剂寿命1年电加热器:功率:--kW电压:--V进气口法兰:DN100PN1.6MP出气口法兰:DN100PN1.6MP外形尺寸:(长×宽×高)2340X1800X2961mm重量:3320kg4.1.2技术要求4.1.2.1干燥机、过滤器及附属设备应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卖方所提供的空气干燥净化设备中的关键部件进口,设备的制造加工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4.1.2.2组合式干燥机是在无热或微热再生吸附干燥的基础上,结合冷冻干燥原理先将进口成本空气降温,经完全气水分离再进入吸附塔,并用常温且低露点的空气进行再生,以较少的再生气耗量获取与无热再生一样低露点的空气,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本工程采用冷冻干燥器+微热再生式干燥器的组合式空气干燥器,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设备至少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制冷压缩机、蒸发器、气液分离器、吸附干燥塔、予冷器等部套。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订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附件1技术协议书64.1.2.3组合式空气干燥器应采用紧凑型整体箱式结构,并满足无基础安装的要求。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气液分离器、除尘过滤器采用悬挂式安装方式。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面板应光洁、美观,采用优质金属板材制成,框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以免在运输和运行中产生永久变形。4.1.2.4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必须能适应-5-40℃的环境温度;压力总损失≤0.05MPa,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允许空压机出口产生压力波动,也允许空压机的频繁启动,而不影响空气干燥器的性能。4.1.2.5空气干燥净化设备中的主要易损件如除尘过滤器滤芯、除油过滤器滤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12000小时,吸附剂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50000小时,自动排水器应动作灵活、可靠。除尘过滤器滤芯采用进口高效过滤介质(烧结不锈钢丝毡),其成孔应均匀、阻力小、便于清洗,具有优越的气液、气固分离能力。除油过滤器滤芯采用进口高效过滤介质(超细玻璃纤维),其阻力不大于60mmHg,总过滤效率不小于99.9%。4.1.2.6卖方所供应的设备必须在设计上和制造上保证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不发生任何变形、振动、腐蚀。所有连接管道采用不锈钢/铜。4.1.2.7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应采取隔音,消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机组噪声:离设备外壳1m处,噪声应小于80dB(A)。4.1.2.8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进气阀和排气阀都采用电动蝶阀,其执行机构采用国产智能一体化产品。4.1.2.9空压机房按无人值班设计,卖方应提供满足干燥过滤装置全自动运行所需要的全套仪表和控制设备。卖方控制系统应能完成自动切换,再生气量时间程序可调,节能和露点调节功能不需要人工干预。买方仅负责提供一路380V(或380/220V)AC至卖方控制箱(柜)端子排上,控制柜电源容量为15kW。控制装置应能接受远方启停指令,并送出设备运行状态及报警信号。控制系统通过可编程控制器PLC实现,PLC采用进口品牌,留有冗余通讯接口。4.1.2.10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系统流程和工艺特点见4.1.2.12。4.1.2.11设备材质要求卖方应详细提供下述各部件的材质:1)干燥塔碳钢2)滤料氧化铝3)予冷器里面铜管外壳碳钢安徽马鞍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
本文标题: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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