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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管理规程1.目的:建立生产事故管理规程,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预防、杜绝事故的发生。2.范围:适用于对生产事故处理的管理。3.职责:3.1生产部、质量部、车间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执行本管理规程;3.2制药公司行政部、制药公司总经理对本管理规程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4.内容:4.1生产事故的定义: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损失或产量的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事故。4.2生产事故的分类:4.2.1轻微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至1000元或影响当日产量25%以下的生产事故属于轻微事故。4.2.2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到4000元者或影响当日产量25%~50%的生产事故属于一般事故。4.2.3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上或影响当日产量50%以上的生产事故属于重大事故。4.3事故发生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蔓延扩大,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事故的分析处理。4.4凡发生生产事故,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必须向车间主任和生产部报告,重大事故由企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5生产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间必须认真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确定改进措施。一般事故、轻微事故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由车间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重大事故除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外,应邀请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事故分析会,进行调查和分析。4.6生产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间当天填写事故报告单,一式三份送生产部,生产部在接事故报告单后写出调查报告(一般事故、轻微事故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由生产部组织调查写出调查报告(一般不超过七天),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事故报告单,分存事故车间、生产部和办公室。4.7根据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4.8制药公司行政部、制药公司总经理不定期对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设备设施管理规程1.目的: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提高设备设施完好率、利用率、使本公司设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生产提供优质的设备及相应的服务。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仪器仪表、设施的综合管理。3.职责:3.1动力车间为本公司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贯彻实施本管理规程。3.2各使用部门在动力车间管理和指导下执行本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3.3动力车间、生产部对本公司设备管理进行监督检查。4.内容:4.1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仪器仪表、设施等由动力车间统一综合管理,各相关使用部门分别管理,动力车间对各使用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规程,确保设备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达到国家规范标准。4.3设备日常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设备的设计选型与购置、开箱验收、安装及调试、使用、清洁、维护保养及检修、润滑、防腐、更新改造、调拔、封存、启用、报废、事故处理、压力容器、备品备件、计量、设备档案资料等方面。4.4设备的分级管理程序:4.4.1动力车间负责本公司综合设备管理工作。4.4.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4.4.2.1在动力车间的业务指导下,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不断提高完好率,保证生产正常进行。4.4.2.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车间的设备调拔、更新、报废、改制、技改等手续,保持帐、卡、物相符。4.4.2.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编制本部门、车间的设备年度(季度)的备件计划、设备单机大修、更新计划,计划批准后,要组织落实图纸资料,并做出材料、备件等预算上报动力车间,完工后协助进行决算验收。4.4.2.4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本部门、车间的设备管线保温、防腐、防雷电工作,协助动力车间维修人员检查受压容器,安全阀及安全仪表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4.4.2.5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积累有关资料,协助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协助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填报事故报表。4.4.2.6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与设备操作人员密切联系,了解设备的保养、运行和计划维修执行等各项情况,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组织排除,为消灭跑、冒、滴、漏、脏、乱、松、锈、缺做出不懈的努力。4.4.2.7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协助完成动力车间下达的技改项目,协助动力车间等有关部门完成大修、工艺改革、技改方案的制定、材料预算、设备图纸、组织措施等项工作。4.4.2.8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管理本部门、车间的计量器具,检查、督促各使用人员保持计量器具的良好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或送检。4.4.2.9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对隐瞒设备事故有权越级上报。4.4.3各部门、车间班组的班组长管理本班组所使用的机械设备。4.4.3.1在班组长领导下发动员工认真执行设备规程,做好清洁和一级保养工作,检查并做好记录。4.4.3.2班组长应督促本班组员工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4.4.3.3班组长应了解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本部门、车间管理人员及动力车间联系,及时排除,提高设备利用率。4.4.3.4班组长应积极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为用好、管好、修好设备出谋划策。4.4.3.5班组长对本班组设备保养不良和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批评与制止。4.4.4各岗位操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岗位所使用的机械设备。4.4.4.1每台设备必须由培训合格、持“上岗证”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4.4.4.2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所用设备精心保养、正确使用、合理润滑、对安全运转负全部责任。4.4.4.3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结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保养,做到“三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4.4.4.3各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做好本岗位设备的运行、保养、清洁及交接班记录,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记录。4.4.4.4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及动力车间。4.4.4.5各岗位操作人员参加大修后的验收工作,管理随机工具附件。4.5设备的分类管理规定:所有设备均按所属部门分别造册登记,建立系统的设备台帐,并按A、B、C进行分类,分类方法如下:A类:维修重点设备即生产中的关键设备、没有备用机组的生产设备、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设备、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设备、事故后果严重的设备以及国家指定年度强检的设备;B类:维修要点设备,指对生产有一般影响的设备且已掌握其故障规律,并对故障预兆有监测手段的设备;C类:维修一般设备,指所有非生产辅助设备和有备用机组的设备及事故后果轻微的设备。4.6设备管理的具体内容:4.6.1设备的设计、选型与购置4.6.1.1由动力车间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设备的用途、材质、生产能力等要求进行设备设计,提出设计方案,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可以由工程设计部门提出设计方案,动力车间会同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等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4.6.1.2动力车间根据设计方案的论证意见进行设备的选型。4.6.1.3动力车间根据选型结果提出设备的购置申请,由供储部负责设备的购置。4.6.2设备的开箱验收:设备到货后,动力车间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4.6.3设备的安装、调试与验收:动力车间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安装,关键设备、大型设备应由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设备由设备供应商负责调试,动力车间、设备使用部门配合调试。设备调试结束,动力车间会同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等有关部门一起进行设备的验收工作,必要时设备必须经过验证才能完成验收工作。4.6.4设备的使用、清洁、状态标志:4.6.4.1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必须经过验证,验证合格下发验证合格证书后或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后,才能投入使用。4.6.4.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4.6.4.3设备应有明确的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按照规定填写设备使用记录。4.6.4.4生产设备只能在确认的范围内使用,不能擅自改变生产设备的使用范围。4.6.4.5每台设备应有明确的设备清洁标准操作规程,内容必须具体、完整。生产结束后严格按照设备清洁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清洁工作,并填写记录、填写放置相应的状态标识。4.6.4.6设备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4.6.4.7设备必须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标明其内容物或清洁状态。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内容物名称、流向。4.6.4.8故障设备、闲置设备、报废设备应有明显的标志,闲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长期存放于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故障设备尽量在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外维修。4.6.5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4.6.5.1动力车间应制订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管理规程,每台设备应制订维护保养、检修标准操作规程。4.6.5.2动力车间应制订年度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4.6.5.3动力车间维修人员、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管理规程及维护保养、检修标准操作规程和年度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并填写记录。4.6.5.4设备的维护、维修一般在生产间歇进行,如在生产过程进行,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不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4.6.5.5设备大修或改造后应经过验证,确认达到预期目的,验证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4.6.6设备的润滑:4.6.6.1动力车间应制订设备润滑管理规程,根据具体设备确定润滑计划。4.6.6.2设备所使用的润滑剂、冷却剂应尽可能使用食用级,不得对药品、容器、设备造成污染。4.6.6.3动力车间维修人员、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润滑管理规程、设备润滑计划对设备进行润滑并记录。4.6.7设备的模具管理4.6.7.1动力车间应建立生产用设备模具管理规程、模具专用台帐。4.6.7.2设备的模具管理应按照专用设备的管理执行。4.6.7.3设备的模具在车间应设置专门的房间或专柜存放,专人保管。模具应凭指令发放,模具的发放、收回应有记录。4.6.8设备的故障处理与事故:4.6.8.1动力车间应制订设备事故与故障处理管理规程及相关记录。4.6.8.2设备故障、事故发生后,设备使用部门、操作人员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动力车间,由设备使用部门、动力车间等部门、人员按照设备事故与故障处理管理规程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6.8.3设备故障、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遵循“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4.6.8.4动力车间应对设备故障、事故的损失做出评估。4.6.9设备的更新改造、报废与调拨:4.6.9.1动力车间应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报废与调拨管理规程。4.6.9.2当设备能力、效率等方面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或报废处理。4.6.9.3企业内部各使用部门之间的设备调拨由动力车间统一管理。4.6.10设备的巡回检查4.6.10.1动力车间应制订设备巡回检查管理规程及相关记录。4.6.10.2动力车间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设施按照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4.6.10.3设备使用部门协助动力车间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工作。4.6.11设备档案4.6.11.1对所有设备要分类登记,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和卡片,建立设备档案,做到一机一档。4.6.11.2所有的厂房设施设备设计、施工图纸、变更说明等均应归档保存。4.6.11.3设备档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动力车间负责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写、装订和保管,填写时字迹要规范,整齐清楚。每年应对设备档案进行整理。4.6.11.4对所借阅的一切资料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动力车间应制订设备档案借阅制度。4.6.12压力容器的管理4.6.12.1压力容器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及国家有关的容
本文标题:特种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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