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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四章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指标是反映工业部门、各行业和各企业对原材料、劳动力、设备等资源的利用状况及其结果的指标。一般可分为工业主要产品质量指标,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工业实物劳动生产率指标,设备利用情况指标,以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等五类。技术经济指标与生产技术密切相关,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技术进步发展的水平,和工业各部门的技术经济发展状况。因此,统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工业统计一项重要任务。一、产品质量指标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的好坏程度。产品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工业经济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产品质量的提高,不仅给生产企业增加效益,同时也可以更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要,增加社会效益。产品质量统计的任务就是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业产品质量的状况,反映产品质量的实际水平和变化趋势。(一)工业产品质量的标准和划分工业产品质量的高低往往由若干个质量参数控制,对这些质量参数作的统一规定就是质量技术标准。工业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水平高低的基本依据。国家重要产品的质量标准,是由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称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些产品,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企业自行制定标准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称为企业标准。还有一些规格特殊的产品是根据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作为质量标准。国际标准是指某些国际组织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某些有较大影响的公司规定的并且被国际组织所承认的标准。这些标准一般也由国家统一规定。统计工作中有时要统计按国际标准生产的产品产量,指的就是上述标准。对于某种进口产品,经检验后取得的质量参数,只能用于分析研究产品质量时参考,不能作为国际标准。每一种产品都要执行质量标准,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都必须按标准检验,不得随意修改,更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把工业产品实际达到的质量水平,与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凡是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产品,称为合格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产品称为不合格品。(二)工业产品质量的常用统计指标反映工业产品质量的基本统计指标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反映产品本身内在质量的统计指标,如工业产品平均技术性能、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另一类是反映工业生产过程中工作质量的统计指标,如质量损失率、废品率、成品返修率等。产品本身内在质量和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质量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产品本身内在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受工业生产过程工作质量的影响;工业生产过程的工作质量,往往又是提高工业产品本身内在质量的前提。反映工业产品质量的常用指标主要有:1、产品产量合格率产品产量合格率是指合格产品数量占合格产品与废、次品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合格产品数量产品产量合格率(%)=×100%合格产品数量+废、次品量其中:①子、母项均按实物量计算。②次品应包括清理设备时清出的清塔料、清釜料等和清扫场地收集的扫地料、清沟料等。44③次品和废品还应包括不需检验即可判定的次品和废品。2、产品平均有效成份含量(或平均纯度)产品平均有效成份含量是指通过计算某种产品主要质量特性的平均值来反映其质量水平的指标。如硫、磷矿石平均品位、尿素平均含氮量、电石平均发气量、冰醋酸平均纯度等。该项指标一般是根据抽查的产品实际化验结果的平均值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方法求得。计算公式为:产品平均有效成分含量或平均纯度(%)各批〔产品实物量×有效成分含量或纯度(%)〕之和=×100%各批产品实物量之和其中:①子项的有效成分含量若为干基分析数据,则应从实物量中先扣去水分重量,再乘有效成分含量%。公式子项即改为:各批〔产品实物量(1-水分%)×干基有效成分含量或纯度%〕之和。②子、母项产品实物量均包括不合格品。3、正品率某些高分子聚合物的质量标准,是按用途不同分型号制定的。生产每种型号的产品,其工艺条件和配方均不相同。按一定型号的工艺条件和配方生产出该型号的产品,叫正品。否则,用这一型号的工艺条件和配方生产出其他型号的产品,叫转型品。因此,正品率是反映工艺操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正品率(%)=各型正品产量/合格品产量×100%注:合格品产量包括正品产量和转型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转型品)产量。在上述产品计算质量指标时,其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论其质量是否合格,一律不计算产品质量指标。4、产品废(次)品率产品废(次)品率是指废次品数量占全部合格品和废、次品量之和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废(次)品量废(次)品率(%)=×100%合格产品总量+废次品量5、质量损失率质量损失率是指产品质量成本的内部损失成本与外部损失成本之和(现行价,下同)与工业总产值之比。质量损失率是全国工业产品质量指标体系中的主导指标之一,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通过质量损失率的统计、核算、分析,实施质量成本管理,引导企业加强生产过程控制,降低内部质量损失和外部质量损失,减少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降低产品总成本;促进企业改进产品结构,寻求经济合理、用户满的产品质量水平,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内部损失成本(Gi),是指产品交货前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所损失的费用。包括报废损失、返修费、降低损失费、停工及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等。(2)外部损失成本(Ce),是指产品交货后因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而导致索赔、修理、45更换等损失的费用。包括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及为用户提供修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保修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基金)等。(3)质量损失率计算公式:(内部损失成本(Gi)+外部损失成本(Ce))万元质量损失率F(%)=×100%工业总产值(现价)(万元)内部质量损失率(Fi)=内部损失成本Gi/工业总产值P×100%外部成本损失率(Fe)=外部损失成本Ce/工业总产值P×100%(4)费用的收集渠道①从现有的各种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帐户中直接获得;②从现有的各种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帐户中分析获得;③从统计原始资料中分析获得;④从各种质量原始资料中分析获得。(三)工业产品质量统计的范围(1)计算质量指标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和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论其质量是否合格,一律不计算产品质量指标。因此计算质量指标的合格产品产量与计算产量指标的合格产品产量,允许有些出入。(2)工业产品质量分等统计的对象是“产品”,而不是仅限于商品,故企业的自用产品如属于分等产品也要统计。(3)在进行质量分等统计核算时,外商来料代加工产品产值的计算,不同于工业总产值的处理方法,其价格要按全价计算,分等产品总产值可以大于工业总产值。(三)关于返修品和产品退货处理的规定1、未出厂前的返修品是在制品,返修后经检验,如果是合格品,应计入合格品内,否则应计入废次品内。2、出厂后不合格退货的产品,应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凡经整修后可以成为合格品的,可不必调整过去已经上报的产品质量指标的数字,整修为合格品也不用重复统计质量指标。凡属无法整修的废品,不论是报告期生产的或报告期以前生产的,均需于发现月中按废品统计,并在累计中扣除合格品产量。二、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统计,是为了检查消耗定额执行情况,促使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操作技术,采用新技术,经济合理地利用原材料、燃料、动力,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节约消耗提供必要的依据。(一)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量的计算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量,简称“单耗”,是指生产每单位产品平均实际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计算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量的基本公式为:产品单耗=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总量/某种合格产品产量(二)计算产品“单耗”的一些具体规定1、计算单耗的母项数据为合格产品产量,并经检验合格办理入库手续的产量,不包括废46次品的数量。按规定需要折算标准量的产品,其折算办法与产量相同,计算产品单耗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单耗指标。2、原材料、燃料、动力总消耗量(以下简称总消耗量),是指生产该产品自投料开始至制成成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某种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全部数量。在总消耗量中必须包括:(1)生产合格品、废次品的全部消耗;(2)原材料被加工后发生的边角余料等;(3)在生产过程中物料、半成品、在制品的储存和运送所发生的损耗;(4)由于设备检修、开工、停工引起的物料消耗;(5)返修改制不合格品的消耗;(6)安全、环保设施所消耗的物料。在总消耗量中不应包括:(1)原材料进厂以前运输过程中在途损耗;(2)进入生产过程以前在工厂料场仓库中的储运与事故损耗;(3)已完成但未检验的产品所消耗的原材料以及半成品、在制品所消耗的原材料;(4)科学试验、技术革新、非标准设备制造、劳动保护等消耗的原材料。3、使用同一原材料或燃料、动力,同时生产多种产品,在计算某一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时,可通过测定,按一定的比例分摊计算。4、循环使用的物料以第一次投入量计算消耗,回收物料不重复计算。即回收物料不用于生产原产品时,不从原产品的投料中扣除,返回生产原产品时,不重新计入消耗。循环水是经再加工后(冷却、输送)重新使用,与一次水的作用相同,应视同一次水如实计算消耗。二次使用的蒸汽(如蒸汽透平压缩机使用蒸汽的动能后,又利用其热能)要分次计算其消耗。5、总消耗量的计算按“先进先出”原则处理。具体计算办法是:上期结转到本期的物料加本期投料减去本期结转到下期的物料。连续生产的化工产品,每个报告期都有上期结转的物料,也有本期结转到下期去的物料;即使未检验的产品、半成品和在制品的结存量不变,而其“单耗”也往往是不同的。为了尽可能准确反映本期单耗的实际情况,所以计算总消耗时必须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6、产品单耗按实物量计算。为便于各企业之间对比,有些原材料、燃料应按规定折合标准量计算,如硫酸、烧碱要折成100%;原料煤及焦炭要折成固定炭84%;燃料煤要折成7000千卡/千克;电石要折成300升/千克等。作为被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在折合标准量时均按实际有效成分含量折算,折算方法有两种:(1)有效成分含量为干基时,其公式如下:实物量(1-水分含量%)×干基分析有效成分含量(%)标准量=标准含量(%)(2)有效成分含量为湿基时,其公式如下:实物量×湿基分析有效成分含量(%)标准量=标准含量(%)折标准量举例:折100%烧碱(硫酸)=烧碱(硫酸)消耗量×该烧碱(硫酸)实际含量(%)按发热量折标准煤(吨)=某种燃料耗用量×实际低位发热量(千卡)÷7000按固定炭84%折标准煤(吨)=(某种原料煤耗用量(1-水分%)×干基含炭%)/0.8447(三)化工产品“单耗”指标计算方法化工产品在计算单耗时,对原材料、燃料、动力总消耗量的计算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处理。根据产品生产过程长短,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法。1、平衡法即以投料量和期初期末结存的在制品、半成品和未入库成品的折料量来推算报告期入库成品的原材料消耗量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合于产品生产周期较长,期末期初在制品、半成品结存较多的产品。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成品的原材料总消耗量=报告期投料量+期初在制品、半成品、未入库成品折料量-期末在制品、半成品、未入库成品折料量用平衡法计算原材料总消耗量的关键是要在期末对各道工序上的在制品、半成品和未入库成品数量进行及时的盘点和准确的计量,并且要把盘存的数量折成相应的原材料消耗量。折算公式为:期末在制品、半成品未入库成品折料量=各工序在制品、半成品未入库成品的盘存量×原材料消耗折算系数。原材料消耗折算系数的确定,一是产品生产用原料有固定配方且无重大变化的企业,用测定定额作为折算系数。二是产品所需原材料消耗的多少受各种生产技术条件的影响,有时变化较大,这就需用报告期产品的实际产量去除投料量,求得原材料消耗的折算系数。用平衡法计算报告期产品单耗的步骤:第一步:计算本期产品折料系数本期产品折料系数=本期投料量/本期生产量(公式1)第二步:计算期末在制品折料量期末在制品折料量=公式1×期末在制品数量(公式2)第三步:计算期
本文标题:化学工业生产统计指示计算方法-6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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