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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采〔2011〕11号关于深化月度生产竞赛活动的通知厂属各单位:为更好地激励各单位及广大员工稳产创效,促进全厂生产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厂决定继续深化月度生产竞赛活动,并对竞赛办法和考评细则作了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活动组织领导主任:刘培厚郑克新副主任:吴军张立闯成员:谢义华肖文段学超刘世祥黄正红何公平夏守荆牛建军张敦辉翁世权庄庆武尹海平冯涛杨建福周舟-2-李爱云阮凯华杨晓海邹宏王翠萍严明辉李琼赵剑萍魏惟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检查、指导和考评工作,并由调度室、工会负责具体综合工作。二、竞赛考评办法及奖励标准参与月度生产竞赛考评的业务科室要做到严细认真,实事求是,确保考评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竞赛将4个作业区(五七作业区、广华作业区、马王庙作业区、新周作业区)、3个大队单位(采油机械大队、综合维修队、消防总站)、4个直属单位(测试队、仪表车间、计量监督站、小车队)、23个采油队分别纳入4个不同系列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办法是:1、对五七、广华、新周、马王庙等4个作业区,从生产、成本、质量、设备、职工教育、HSE工作、节能降耗、日常管理等八个方面按百分制综合考评,得分最高的为优胜单位。为确保所评优胜单位的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制和基分制。其中,各作业区未完成产量任务,五七作业区、广华作业区的月考评得分低于90分,马王庙作业区、新周作业区的月考评得分低于95分,均取消当月参评优胜单位的资格。如单位得分相同,由竞赛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优胜单位,授予“优胜单位”流动红旗,按单位人均2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若厂组织阶段性竞赛活动,则按有关竞赛标准予以奖励。-3-2、对采油机械大队、综合维修队、消防总站等3个单位,组织开展“五比五赛”,由厂劳动竞赛委员会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当月工作绩效最为突出的评为“五比五赛”优胜单位;对月度生产任务未完成、能源消耗指标严重超标、安全和质量方面出现重大事故,取消参评优胜单位的资格。如单位得分相同,由竞赛评比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优胜单位,授予“优胜单位”流动牌,按单位人均2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职工人数不足150人的单位,按300元标准奖励);若厂组织阶段性竞赛活动,则按有关竞赛标准予以奖励。3、对测试队、仪表车间、计量监督站、小车队等4个单位,按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考评,单项工作按相关考核办法实行奖惩。4、对23个采油队,深入开展“八比八赛”活动,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考评细则考核,取1个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为当月“八比八赛”优胜采油队,分别一次性给予600元、400元和300元的不同奖励。5、对单项工作实行专项奖惩,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出现失误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一次性扣款(具体奖惩规定附后)。三、几点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月度生产竞赛活动,牢固树立“站排-4-头、争一流”的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确保竞赛活动扎实开展。2、各单位要以竞赛为平台,全面实施油水井分类管理和“一井一策”措施,认真开展“强化作业监督、提高作业质量,降低维护作业井次”专项活动,突出油水井精细化管理,加大低效井整治力度,切实杜绝重复作业,进一步提高采油时率,确保产量任务的圆满完成。3、各单位按时申报有关基础资料,详实反映问题,配合抓好整改工作,于每月2日前向厂调度室综合岗上报月度生产小结、单项工作嘉奖申报意见和辅助生产单位施工质量反馈意见,若迟报、漏报或虚报须按考评细则扣分。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本单位生产竞赛考评办法,真正形成层层赛、人人比的生动局面,推动“比学赶帮超”机制化、常态化,促进整体管理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附件:1.江汉采油厂稳产创效一次性奖惩规定2.采油队“八比八赛”、辅助生产单位“五比五赛”评比内容3.厂月度生产竞赛考评细则-5-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6-附件一:江汉采油厂稳产创效一次性奖惩规定为加大竞赛激励力度,进一步调动全厂职工稳油创效的积极性,促进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厂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对《稳油创效一次性奖惩规定》作出修订。具体规定如下:一、奖励条件及标准1、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克服困难,出色完成任务,受到通报表扬或局、厂领导在大会上表扬,一次性奖励100-500元。2、在上产工作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避免重大损失,一次奖励200-800元。3、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及时有效,一次性奖励200-500元。4、日产50吨以上采油队完成产量任务、实现全月无躺井,日产50吨以下采油队完成产量任务、实现连续三月无躺井,一次性奖励300元。5、采油队自行成功打捞深度不超过300米的抽油杆,避免作业,一次性奖励100-200元。6、组织单位内部力量,连夜抢修干线穿孔或处理故障,避免更大损失,一次性奖励100-300元。7、每月对各作业区油井检泵维护性作业井次进行考核,并-7-与本单位原油产量完成情况挂钩,当月作业井次与考核井次相比,作业区在完成原油任务的前提下,每减少1个作业井次,一次性嘉奖200元;在未完成原油生产任务的情况下,每减少1个作业井次,一次性嘉奖100元;作业区平均泵效与上月相比提高2%以上,一次性嘉奖200元。油井检泵作业井次考核指标由厂工艺研究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8、作业区季度注水井水质达标率、配注合格率、分层配注合格率超过厂下达计划指标3%以上,一次性奖励300元。9、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增油创效成效显著,一次性奖励100-500元。10、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成果显著,被厂树为先进典型,召开正面典型现场会,一次性奖励500元。11、及时发现重大污染隐患,避免或减少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一次性奖励100-300元。12、对在环保管理、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0-500元。13、各作业区(大队)及基层单位绿化养护到位,当年新栽苗木成活率在90%以上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0-500元。14、处理协调工农关系、矛盾纠纷及时得力,确保新井投产(或重大工程)顺利进行,一次性奖励100-300元。15、通过对采油老井实施动态调整、生产参数优化、恢复-8-生产等措施,日增油稳定在2吨以上且超过30天的,一次性奖励300元。16、采油井季度测压率≥90%,一次性奖励300元。17、全月实现进长输线原油无含水超标的,一次性奖励200-500元。18、对落实节能措施到位,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节能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嘉奖100-500元。19、通过厂专业部门组织的检查、考评认定,管理水平较以往有显著提高,达到厂级先进水平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0-500元。20、对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厂劳动竞赛委员会参照相关条款给予奖励。二、扣款条件及标准1、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责任事故,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一次性扣罚所在单位100-500元。2、因不服从指挥,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或工程质量,一次性扣款100-500元。3、因组织不力,指挥不当,人为拖延工期,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一次性扣款100-300元。4、因作业设计基本数据错误或作业施工设计失误,造成一-9-定经济损失,一次性扣款100-300元。5、因管、杆、泵质量不合格或作业监督不严,造成作业井返工的,对责任单位一次性扣款500元;造成工序返工的,对责任单位一次性扣款300-500元。6、作业监督人员不履行监督职责,施工队伍不按设计或要求组织施工,造成工序返工,一次性扣款50-200元。7、配送到井上的管、杆、泵经现场验收有质量问题或因交接不认真导致管、杆、泵丢失,对责任单位一次性扣款100-300元。8、安装、更换抽油机质量不合格,不能正常开抽,对责任单位一次性扣款300元。9、因施工质量问题,管线交付使用后便出现渗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300元。10、在承建拉油点工程中,发现承建安装、土建、电气等工程有一项不合格导致整个工程不合格,对责任单位一次性扣款200-500元。11、抽油泵因质量问题下井不到6个月出现作业,每出现一井次扣罚责任单位300元。12、作业区所管理的增注井增注泵运行时率未达到95%,扣款100-300元。13、对作业区注水井维护性作业井次实行每季度一考核,-10-当季实际作业井次与考核井次相比,每减少一作业井次,扣款100元。14、注水井洗井时,采油队不履行监督职责,每井次扣100元。15、因发生盐(蜡)卡、堵等事故,导致检泵作业,一次性扣款500元。16、发生地面管线蜡堵,造成停井5小时以上,一次性扣款300-500元。17、油、水井管理制度不落实,发现一井次扣款50元。18、注(污)水站日常管理制度不落实,发现一次扣款100-300元。19、录取假资料或汇报情况不真实,发现一次扣款300元。统计资料(包括盘库资料、月度报表等)上报不及时,一次性扣款200元。20、对各作业区油井检泵作业井次进行每月一考核,并与本单位原油产量完成情况挂钩,当月作业井次与考核作业井次相比,作业区在完成原油生产任务的情况下,每上升1井次一次性扣款100元;在未完成原油生产任务的情况下,每上升1井次一次性扣款200元;泵效与上月相比,降低2%以上,一次性扣200元。21、作业区注水水质达标率(季度)、配注合格率、分层配-11-注合格率未达到厂下达计划指标,相差5%以内扣款100元,5%-10%扣款200元,10%以上扣款300元。22、采油队不按标准或设计要求自配作业用活性水,每发现一井次扣款50元。23、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污染事故,一次扣款300-500元。24、设备、电气等出现故障后,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影响了正常生产,发现一次扣款100-300元。25、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厂召开反面典型现场会,扣款500元。26、测压系统的油井上作业时,必须安排测压,每漏测1井次扣款400元。27、按月安排油、水井测压的计划,每季度考核一次,完成计划的60%-80%,扣款200元;完成计划的60%以下,扣款400元。28、正常运行情况下,广华联合站排除底水后的不合格油不得超过500吨,每超过100吨,在厂月度生产竞赛评比中扣款100-200元;王场联合站不合格油不得超过200吨,浩口集油站、高场集油站、钟市集油站、马36集油站、马25集油站、老Ⅱ集油站等站不合格油不得超过100吨,每超出规定50吨,在厂月度生产竞赛评比中扣款100-200元。29、各站点要及时回收污油(污水)池内的污油及老化油。-12-王场联合站、广华联合站污油(污水)池内的积存油每超过10吨,在厂月度生产竞赛评比时扣款100元;其它站的污油(污水)池内积存油每超过5吨,在月度评比时扣款100元。30、违反《江汉采油厂原油处理系统运行管理规定》,按规定条款进行扣款。31、洗井车未完成厂下达任务(机动科证明车坏不能洗井和井场不具备洗井条件和外界条件干扰的例外),每欠一井次扣款100-300元。32、进长输线原油全月含水0.5%-1%,经检测超过5个不合格样,扣款100-200元;进长输线原油含水1%-5%,每发现一个不合格样扣款200元;进长输线原油含水5%以上,每发现一个不合格样扣款500元。33、油井清防蜡剂使用量超过计划指标10%,扣100-200元。34、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35、违反电加热器运行管理规定,未按工艺所要求设置保护上、下限温度,发现一次扣款100元。36、间抽油井未按间抽时间运行,发现一次扣款50元。37、未按规定时间抄水电表、记录抄表数据进行结算;或连续两个月水电表结算数据异常,而未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的,发现一次扣款50元。38、不按厂规定定期保养节能设施,致使出现故障,发现-13-一次扣款50元。39、经测试抽油机平衡度低于厂标准,每超出一井次扣款50元。40、空调不按规定设置运行温度(夏季制冷设置不低于260C,冬季制热设置不高于200C),发现一次扣款100元。41、发现盗卖生产、生活物资的现象,一次性扣罚责任单位100-500元。42、擅自允许外
本文标题:月度生产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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