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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教科院《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与改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心理素质是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益于人健康成长。中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有效地缓解他们在课业负担、人际交往、考试焦虑等方面的心理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各地各校要从培养祖国合格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高度,从师资、课程、经费等方面全面加强与改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二、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一)总体目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培养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人格健全发展。(二)主要任务:一是以发展性教育和预防教育为主,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潜能的开发和积极心理品质的培养;二是面向部分学生,开展心理评估与咨询以及学校、家庭的教育干预,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辅导和咨询,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三是应对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减少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的过激行为和伤害事故。(三)基本要求: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三、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一)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校应合理安排时间,保障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发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本课程,注重引导学生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塑造学生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各中小学校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使用,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必须选用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或学生自助读本,确保其科学性。要从学校实际出发,以学生成长规律、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断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质量。今后,心理辅导活动课课时与教材使用将纳入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项目,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督查。(二)完善心理辅导室建设和运行机制心理辅导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的专门场所。已建有心理辅导室的学校要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和运行规范》(试行)的建设标准,并结合各自实际配置心理辅导室,不断规范心理辅导室的使用,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运行实效。各学校心理辅导室应配置专人负责管理,安排专兼职教师值班并接待辅导,建立明确的值班制度并予以公布。同时,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应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小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他功能室按照需要开放,各功能室要有日常使用记录。要逐步建立健全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包括辅导室使用及管理制度、辅导人员工作职责、辅导室值班制度、辅导预约制度以及辅导档案建立与保管制度等,规范学生心理档案,定期开展典型个案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少数尚未建有心理辅导室的学校在今年年底前务必完成建设工作。(三)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师资力量是决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各地各校要大力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乡镇中心校以上每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已经配有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学校不得将心理健康教师挪作它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和德育教师为主体,向全员辐射,至2017年,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持证率要达50%以上、2018年达到60%以上。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建设,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要健全和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积极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成长,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按照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申报;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兼职教师,允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职称评审。(四)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各中小学要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心理专兼职教师及相关班主任组成的学校心理评估小组,每年春秋季新学期开学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普查;要全面建立校园心理危机识别体系,对心理高危学生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方式,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责任,切实减少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发生。各中小学每年9月要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检测,并建立完整的心理档案,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每年4月20日前要完成全体学生的心理检测,并结合心理咨询记录及班主任与心理委员的日常观察上报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建档登记,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要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五个早”预警机制,加强“七个重要时段”管理工作,即毕业生离校前、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的重点监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为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五)积极拓展中小学亲子教育手段与途径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构建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动机制的有效手段。各中小学要将亲子辅导工作纳入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各中小学要组织家长安装由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等单位联合研发的“i5爱我”亲子教育手机APP(二维码见附件),依托大数据开展普及性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帮助学生和家长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和技能,构建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有效预防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要积极开展亲子辅导工作示范校的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探索建立以亲子辅导工作为核心的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工作体系,面向家长和学生两大群体,系统规划、分类兼顾开展系列讲座、亲子互动活动课、亲子沟通心理辅导主题班会、家长沙龙,以及针对亲子关系紧张的家庭开展个别辅导或团辅训练等辅导教育工作。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现有家长学校的管理机制,使家长学校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要把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作为家长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家长进行开展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家教方法的学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重视子女心理问题,加强与子女交流沟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标题: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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