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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协议甲方:青海省青藏高原有机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___(单店加盟商)______。住所: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甲方特许经营资源的使用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乙方与甲方的区域加盟商(区域加盟商名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特许经营资源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在商品分类表规定的第29类产品使用甲方的下列经营资源:1、注册商标(另行签订商标许可协议);2、LOGO等企业标志(附图样);3、产品营销策略及特许经营手册等各种手册。乙方使用甲方经营资源的期限与乙方与甲方的区域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第二条:保密事项乙方承认本协议第一条中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经营资源除了注册商标、LOGO等企业标志外,其他都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保密主体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主体为接受信息的当事方,即乙方(包括乙方以及乙方的投资方、关联公司的董事、管理者、职员、代理人、顾问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但乙方应尽可能的让最少的人知悉本协议所确定的秘密信息),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就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信息(以下称“秘密信息”),保守秘密。第四条:信息披露1.乙方不得披露或泄漏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在获知该等秘密信息后,应2当按照本协议规定严守秘密。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遵从具有正当公权力的政府机关的命令下,必须披露或提供的情形。2.乙方依据前款但书披露秘密信息前,应当就该等披露迅速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3、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秘密信息用于特许经营业务外的事项。第五条乙方承诺对甲方授权使用的经营资源,乙方在此保证:1、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2、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明确授权,乙方亦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进行生产、经营。3、除用于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之用途外,任何时候均不利用该产权资料做其他用途,亦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4、要求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5、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他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甲方。若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将其销毁或删除。第六条协议效力1、本协议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若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第七条:保密期限本协议所述秘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后三年止。在保密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乙方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披露。第八条:资料的返还及销毁乙方在本协议终止时、或甲方要求时,应当向甲方迅速返还甲方向乙方披露3或提供的载有秘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媒体以及全部复制件,且应当迅速销毁乙方自行制作的载有秘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媒体以及全部复制件。但法律、税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作为证据的秘密信息(需法律明确规定或政府部门出具相关文件),以及记载于董事会或决策机构的决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内的秘密信息不受此限。第九条违约责任当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可能有违反本协议时,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外,还应当采取回收载有秘密信息文件的适当措施,尽量使秘密信息的泄漏控制在最低程度,并应当对给甲方所造成的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日后所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第十条争议解决关于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为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3、加盟商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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