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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卫生院投诉处理制度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病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一、投诉途径与渠道1、医院投诉电话(7320192)、医院一楼大厅的意见箱。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3、院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受理合作医疗报销方面的投诉,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三、受理投诉条件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或家属。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或按手印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四、投诉处理1、建立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2、投诉人向院领导、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科室或向院领导反映,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进行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4、对缺少依据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科室的,由为首的科室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效率。6、在调查核实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处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中会议决定,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处理质量。8、对记录在案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1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5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9、对调解无效的事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10、投诉人无理取闹、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相关的资料,留档备查。五、处罚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1、受理投诉科室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犯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4、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6、职能部门未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投诉事项的;7、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8、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9、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10、科室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态度恶劣,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11、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题:路口卫生院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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