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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康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仪器设备的购置1、各检测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由设备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技术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拟购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进行论证,提出具体意见,属于高精度或重大型设备,由技术负责人邀请相关技术专家讨论决定后,报分管领导批准。3、重要仪器设备的采购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联系,一般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与供应商联系,用三台以上同类仪器设备对进行比对,并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合同书,确定技术指标、运输、安装、调试要求、质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及付款方式等,最后签订合同。(二)、仪器设备验收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与检测室负责人一起开箱,必要时可通知供应商参加,按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检查有无缺件或损坏。2、供货商安装、调试、校准后,设备科组织人员进行仪器设备验收,确认符合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安装、调试记录》、《仪器设备履历表》,报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对其进行编号、建卡、登记台帐,交设备管理员归档保存。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科负责人向供应商退货/返修。3、经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建立仪器设备档案。4、经验收的新购置仪器设备需送有关单位检定合格并在仪器设备上张贴校准状态标识后,方可交付使用实验室启用。(三)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1、设备管理员对所有的仪器设备进行唯一性标识管理。2、唯一性标识应粘贴在仪器设备明显处,使用科室应保护标识的清晰完整,如有破损或字迹不清,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更换。(四)仪器设备的校准1、试验设备必须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2、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情况,制定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清单及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报设备科负责人审批。3、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审批后,由设备管理员按计划与计量检定单位联系并在合格证时间内完成仪器设备检定工作。4、仪器设备的自校,设备科管理员组织各检测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检测方法和原理,制定仪器设备的自检方法。5、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有效证书对仪器设备加贴量值溯源状态标识,并保证其有效和清晰完好。6、设备管理员对仪器设备检定后,根据证书与相关规定技术参数对其进行确认,并填写《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确认表》。7、设备校准状态标识按三色标识管理,即:a)合格证(绿色)①经计算检定、校准、测试(包括自校)合格者;②无法检定或校准,经自校比对或其它方法验证其试用者;③不必检定或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者。b)准用证(黄色)①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中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②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中所需量程合格者;③降级使用者。c)停用证(红色)①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包括已损坏、经检定/校准/验证证明不符合要求的、超过检定/校准/验证有效期的、测量设备过载、测量结果可疑,短期无法消除或修复等);②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8、每台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状态标识内容必须包含:设备编号,校准日期,下次校准日期,校准单位。(五)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1、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详细了解使用说明书内容,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程序后,方可开机操作,并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2、检测人员现场检测使用仪器设备,应根据检测任务的需求提前提出仪器设备使用计划,在仪器设备管理员处领取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在领取到仪器设备后,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登记,回弹仪需填写《回弹仪校准记录》,应仔细检查验收、签认,使用完后及时归还。3、检测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开展检测工作前,应先对仪器设备的适宜性(如设备准确度精度是否满足要求等)、有效性(是否在校准/检定周期内)和功能的正常性进行检查,标准物质应根据其性能要求得到良好的安全处置、运输和储存,以防止损坏或污染。4、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检测数据异常,仪器设备使用人要分析原因,如属仪器设备原因,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通知设备科管理员,并在《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记录。5、需现场检测仪器设备,严禁私放置工地,所借设备必须当天借出当天归还,如特殊情况,需上报设备科负责人。6、为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在用的仪器及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应进行期间核查。7、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建立仪器设备年检、周检和校准计划表,并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维修返回校准和自校等工作。8、设备科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有权对其公司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合理调配。9、需借用公司试验室以外的仪器设备时,使用者必须对借用仪器设备的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有效的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等进行考核确认,然后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负责人。10、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应征技术负责人同意。重新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环境、安装方式进行检查,并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六)仪器设备出入库管理1、检测人员借出仪器设备需向设备管理员说明借出原因,经相关检测室同意,方可借出。2、使用部门领用仪器设备,需登记《仪器设备借用记录》使用记录本,明确借用人与检测人。3、领用人因检测情况变动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备科进行变更,并及时归还仪器设备。4、仪器设备归库需上架摆放整齐。5、对于需充电的仪器设备在仪器设备入库时,及时进行充电。6、在仪器设备出库期间,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上报。7、(七)仪器设备的维护1、日常维护:检测人员应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中的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2、定期维护:检测人员应根据各仪器设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主要仪器设备、对使用环境条件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明确规定维护要求和方法进行保养维护。3、维护保养情况记录在《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登记表》中。(八)检测设备失准时的处理1、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如出现故障或发现偏离标准状态,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已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对此前造成的影响进行追溯,如涉及到客户要及时书面通知客户,必要时对样品重新检测,出具正确的报告。2、更换具有相同准确和精度、且经过检校合格的仪器设备对已检测的产品进行重测。3、将有故障的仪器设备送修,排除故障后重新检定(或校准),确认合格后,再对已检测产品进行重测。(九)仪器设备的降级使用1、仪器设备经修理检定确已无法恢复其原有精度等级,但各项性能指标均能满足所降等级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或者某次和几次不能达到标准和技术要求,但主要性能合格,降低等级后可以满足所降等级的要求,允许作降等级使用。2、需降等级使用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设施停用/降级/报废审批表》,根据检定校准单位提供数据,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降级使用。3、仪器设备降等级后应由检定人员更改仪器设备等级标识,并在检定报告原始记录上注明所降等级使用精度,同时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在台账上,卡片上注明。(十)仪器设备的修理和报废1、需要进行维修的仪器设备,由检测试验人员向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修理情况需记录在《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中。3、仪器设备经检定不合格而且无法修复或者修理费用太高,又无经济价值的可准允报废。4、产品质量低劣,无法满足降级使用或主要零配件无法买到的,超过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可准予报废。5、已列入国家淘汰或列入国家法定废除又无法改制的仪器设备可准予报废。6、准予报废仪器设备,需填写《仪器设备、设施停用/降级/报废审批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设备管理员存档。(十一)仪器设备档案管理1、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2、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①仪器设备履历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制造厂家、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公司仪器设备统一编号、购置日期、验收日期、启用日期、放置地点、用途、主要技术参数指标等②设备购置申请表、说明书原件、产品合格证、保修卡;③验收记录;④校验规程;④检定/校验记录及检定证书;⑤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确认表;⑥定期归档的使用记录;⑦保养维护记录;⑧运行检查记录;⑨保养维护记录;⑩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
本文标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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