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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十项制度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制订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一、理论学习制度(一)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坚持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季度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二)学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收看远程教育节目,阅读学习资料和集中讨论等形式进行。(三)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七大报告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学习与建设执法监察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强化依法管理意识。二、三会一课制度(一)党员大会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支委会每月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安排支部工作。(三)党小组会每月一次,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交流思想。(四)上党课每季度一次,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最新理论,学习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三、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二)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四、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每年初,党员自订工作学习计划和工作目标。(二)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目标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由党员对照目标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价,党支部集中评议。作为党员目标考核与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之一。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作风建设、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三)整个评议分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鉴定等程序进行。(四)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五)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要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年初,制订发展工作计划,平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每年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登记。(二)在培养成熟后,及时提交党支部讨论,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七、“创先争优秀”制度(一)“创先争优”即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二)“争先创优”活动与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进行。表彰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八、党员监督制度(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学习和组织生活情况。(二)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转告本人,督促整改。(三)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勤政为民,秉公执法,维护党的形象。(四)协助上级机关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十、党建工作考核制度(一)党支部年初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制订本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每月安排好具体工作,半年分析汇总实施情况,年终做好工作总结,向党员大会报告并报上级党组织。(二)根据《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按时自查评分,报局机关党委,由局机关党委组织检查考核,确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
本文标题:党建十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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