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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施工和检维修作业中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本规定适用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及在各单位生产、施工和检维修各类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方。2术语和定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可集聚的场所作业。3管理职责3.1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火的监督管理部门。3.2公司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火监督。4管理内容与要求4.1申请及审批程序4.1.1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式样附后)。4.1.2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4.1.3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接到申请后,与车间有关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分别进行生产工艺和施工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并提出消减风险措施,需采取栏内所列出的措施划“√”,不需采取的措施划“×”,如栏内所列措施不能满足,可在空格处内加填。同时安排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4.1.4分析结果报出后,由分析人将分析结果填写或粘贴在“有限空间作业票”上。4.1.5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都已经落实,监护人员确认后在相应栏内签字。4.1.6车间安全监督对现场措施落实情况和分析结果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要求后,在相应栏内签字。4.1.7车间负责人(主任)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后,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批准作业并签字。4.1.8“有限空间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车间留存,第二联由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有限空间作业票”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4.2监护、作业人员职责4.2.1监护人的职责a)监护人应熟悉有限空间的工艺及作业人员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b)监护人对“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或削减风险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c)监护人应检查作业人员着装、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可燃气体报警仪的佩戴使用情况;d)监护人应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同作业人员拟订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4.2.2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a)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b)未见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票”不作业;c)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票”不符不作业;d)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e)正确佩戴使用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可燃气体报警仪,不符合规定不作业;f)遇有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或削减风险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3综合安全措施4.3.1“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作业期间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4.3.2分析结果报出一小时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分析。4.3.3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4.3.4“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人(车间负责人:指车间主任或值班长)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削减措施和应急计划;必要的安全知识;有关便携式检测仪器使用方法;救护方法等。4.3.5对有限空间要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以及存在其它危险性的系统,必须用盲极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标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设备,须切断电源并挂牌标示。4.3.6有限空间作业分析及合格标准a)有限空间作业分析应由化验室有资质的分析人员进行;b)取样点应由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人员或当班生产负责人(值班长、班长)负责提出,并带领分析人员到现场进行取样;c)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分析样品应保留到作业结束;d)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表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检测时,检测设备必须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标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e)使用色谱分析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V/V);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V/V);f)分析氧含量19—23.5%(V/V);g)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3.7如果不能具备安全条件又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派监护人,确认安全可靠,经厂领导、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该作业方案要经双方确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公司安全部门、厂领导签字,“有限空间作业票”存根(第一联)的附件存档。4.3.8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符合安全电压要求,在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采取防爆照明;同时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4.3.9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4.3.10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4.3.11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门批准。4.3.12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并对人员进行清点。4.3.13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逃生方法。作业过程中适当安排人员轮换。4.3.14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方法。采取自然通风措施时人孔等通气孔要挂“此处禁止堵塞”的警告牌,采用强制通风措施时电源按钮与配电柜要挂“禁止断电”的警告牌。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时,使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准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4.3.15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并应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4.3.16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5检查与考核5.1没有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停止有限空间作业,并按照违章处罚,如造成事故,作业单位承担一切国家规定法律责任。5.2安全措施没有落实,追究作业单位和作业地点所在单位应承担的违章责任,如发生意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附录有限空间作业票附加说明:本规定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编制:※※※审核:※※※批准:※※※
本文标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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