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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质量安全部2015年10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为了适应当今建筑市场的迅猛发展形势,满足施工企业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需要,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序开展,规范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实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标准化的设置,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在多年实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的经验积累,广泛征求意见,对《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反复修订,现已定稿发行,这标志着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制定,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后勤保障措施的重要基础,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彰显,是规范化管理和指导司属各项目部在入场前期及施工管理中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策划的一个指导性手册,具有实用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规范公司对外企业形象的统一和标准的一致性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标准的编制,完善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保障系统,更好地建设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体系,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效益的最佳效果。为企业在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上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后勤策划与管理;本手册不完善的地方请大家在实施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做出修改和完善。本手册经公司审核发布后,公司所有在2016年1月1日起新建的工程中执行。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10月前言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目录第一章常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5-9)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般规定(10-13)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标准(14-18)第四章安全管理标准化流程(19-21)第五章办公区设置与标准(22-39)公司CI使用规范办公区平面布置办公大门围挡保卫值班室办公楼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楼阳台信息管理及监控室农民工学校旗台旗杆卫生间资料柜管理人员、工人平安卡停车区劳动纠纷处理小组公示牌和意见箱消防安全保洁卫生第六章生活区设置与标准(40-54)生活区平面布置生活区大门围挡保卫值班室职工宿舍楼亲情房晾衣区工人食堂平面布局要素职工食堂食堂实例工人卫生间平面图厕所工人浴室平面图淋浴室盥洗处洗衣房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第七章施工区设置与标准(55-97)项目大门入口区域布局要素施工大门及出入口值班室及门卫洗车台自动冲洗设施、扬尘喷淋人车分流牌门禁打卡系统LED显示屏视频监控花台茶水亭、吸烟室移动厕所班前讲台塔吊塔身防护场内定型化工具式防护外防护架外立面与塔吊尾部公司标识八牌两图图牌(信息管理牌)风险控制区安全帽及反光背心现场消防施工道路基坑防护坡道施工楼梯防护外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作业层外架临时楼梯外墙作业吊篮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塔吊防护卸料平台楼层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施工升降机临边防护预留洞口防护(≤500mm)预留洞口防护(500mm-1500mm)预留洞口防护(≥1500mm)电梯井操作架及防护电梯井口安全防护钢筋堆场工具式防护棚水平悬挑防护大棚加工棚立面安全通道起重设备安全管理3生活区职工服务部医疗保健室学习娱乐室现场绿化宣传栏建筑垃圾池、生活垃圾桶消防安全保洁卫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标准养护室班组工具房项目党团建设4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一)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三)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拆除(四)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总配电箱基础中小型机具圆盘锯防护氧气乙炔瓶距离设置气瓶托架材料堆放仓库货架施工样板展示区附录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标语(9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第一章常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5、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三)国家主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建质电(2005)46号)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4、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的技术(建设部公告第218号)5、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8、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10、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1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1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1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16、建筑施工附着式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17、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四)国家、行业标准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规范(GB50656-201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4、钢管脚手架扣件规范(GB15831-2006)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7、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9、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1、安全帽(GB2811-2007)12、安全带(GB6095-2009)13、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1997)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15、钢丝绳报废标准(GB5972-86)16、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04)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8、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1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2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4、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范(JGJ166-2008)2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26、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2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8、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9、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3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3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3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34、其他安全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导则9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一般规定10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一)目标管理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公示,目标责任应分解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控局面。2、项目部在安全目标责任书中,应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编制包含实施计划和措施的安全策划书并有明确奖罚措施。3、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挂设在操作区域的显要位置。4、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下、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1、面积1万-5万平米、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的不少于2人;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设置安全1、主管,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1、为了及时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应对施1、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公示和跟踪监控,并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工程技术部及质安部审批。每年组织演练不1、得少于一次。2、项目部必须在施工前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账。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较大的还应按照规定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监控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紧急救护等内容。3、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挂“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内容中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三)专项施工方案1、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报公司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3、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如起重设备安拆、附着式脚手脚安拆、基坑支护、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等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审批专项方案并报总承包单位审查批准。4、应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更改专项施工方案。(四)分包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应在公司合格分包商之列,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法人委托书,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正式签订分包合同及分包安全、环境、消防管理协议书。2、对分包单位自带的小型机具,应建立台账,检查各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场使用。(五)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作业前,项目部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2、对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实施前,由编制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六)安全检查1、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有分管的经理组织每月(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检
本文标题:长安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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