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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监理工程师3基本内容•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素质•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监理工程师的培养•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4第一节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素质•监理工程师的定义•监理工程师的含义•监理人员的分类是经考试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总监理工程师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四、监理员一、监理工程师是岗位职务二、经考试合格并由监理单位注册的监理人员三、在岗的监理人员5第一节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素质•监理工程师的定义•监理工程师的含义•监理人员的分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1.专业知识丰富1)工程知识2)管理知识3)工程建设法规4)合同管理5)工程经济3.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我国要求监理工程师的年龄不超过65岁。4.良好的品德2.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经历过多个工程项目,能处理工程中的设计、施工、材料问题,且能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英国:入会人员要38岁以上;中国:高级职称或中级后3年经验。6第二节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1.“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执业准则;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4.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5.不得兼职;6.不为项目指定承包单位、建筑构配件、材料和施工方法;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9.坚持独方自主的开展工作。7第三节监理工程师的培养一、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1、要具有技术专业知识基础。•2、要具有监理、管理、经济、法律等综合知识(1)投资经济学(2)技术经济学(3)市场学(4)国际工程承包(5)工程项目管理(6)经济合同学(7)相关匹配的学科与应用工具8一、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二、监理工程师的培养途径再教育(继续教育)的方式第三节监理工程师的培养(1)更新专业知识(2)充实管理知识(3)加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4)掌握计算机的应用(5)提高外语水平CONSTRUCTIONSUPERVISION2.4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与继续教育2.4.1监理工程师考试2.4.2监理工程师注册2.4.3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CONSTRUCTIONSUPERVISION1)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意义有利于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监理业务水平;有利于统一全国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有利于公正确认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保证全国各地方、各部门监理队伍的素质;有利于形成工程建设监理人才库;有利于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与国际接轨。2.4.1监理工程师考试CONSTRUCTIONSUPERVISION2)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报考条件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学历,必须具有工程技术可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二是要有一定年限的建设工程实践经验,一般是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并任职满3年。3)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内容考试设有4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概念及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三大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程进度控制、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等六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技能。2.4.1监理工程师考试CONSTRUCTIONSUPERVISION4)考试题型、试卷分值、合格标准2.4.1监理工程师考试考试科目考试题型试卷分值合格标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单项、多项选择题110分66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单项、多项选择题160分96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单项、多项选择题110分66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10分66分CONSTRUCTIONSUPERVISION2.4.1监理工程师考试5)考试方式为了保障全国考试水准的统一,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设立了全国考试委员会,统一规划与组织,制定统一考试大纲和确定统一的考试命题与评分标准,采取闭卷考试,分科记分;统一标准录取的方式。6)考试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CONSTRUCTIONSUPERVISION2.4.2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实行注册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三种。1)初始注册: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2)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3)变更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CONSTRUCTIONSUPERVISION2.4.2监理工程师注册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情形: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⑵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⑶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⑸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⑹年龄超过65周岁的;⑺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CONSTRUCTIONSUPERVISION2.4.2监理工程师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⑴聘用单位破产的;⑵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⑶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⑷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⑸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⑹年龄超过65周岁的;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⑻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CONSTRUCTIONSUPERVISION1)继续教育的目的: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执业水平。2)继续教育的学时:96学时/3年,必修48学时,选修48学时。3)继续教育的方式:集中面授和网络学习4)继续教育的内容:必修内容(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选修内容(地方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建设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专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需要补充的其他与工程监理业务有关的知识)。2.4.3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22案例分析1•一、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总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选择了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修改部分施工图设计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质量和安全更易保证,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结构施工时,发现总承包单位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危险性较大的预制构件起重吊装专项方案的情况下已自行施工,且现场没有管理人员。于是,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时,发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违章作业,有可能导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口头要求总承包单位暂停分包单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未予执行。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总承包单位在向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转发《工程暂停令》前,发生了设备安装质量事故。23•1.针对事件1中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写出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2中起重吊装专项方案需经哪些人签字后方可实施?•3.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4.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为什么?•5.就事件3中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24•1.针对事件1中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写出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要求•(2)若审查后同意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①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查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②项目监理机构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③总监理工程师就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协商;•④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3)若审查后不同意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原设计图纸施工。25•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2中起重吊装专项方案需经哪些人签字后方可实施?方案需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263.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不妥。理由:承包单位起重吊装专项方案没有报审;现场没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274.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为什么?可以。理由: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口头下达暂停施工指令,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应书面确认。285.就事件3中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1)建设单位没有责任。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2)监理单位没有责任。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且监理单位已按规定履行了职责。(3)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理由: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没有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4)分包单位应承担责任。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其违章作业直接造成的。29案例分析2•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l: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事件3: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30问题:1.指出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2.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3.指出事件3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31•1.指出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1)事件1中,建设单位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就要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不妥。理由:依据法规和规范,必须在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才能要求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2)事件2中:①建设单位认为需经其认可分包单位资质不妥;理由: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签认。②提出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的要求不妥;理由:违反施工合同约定。322.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1)下达《工程暂停令》;(2)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3)如果分包单位资质合格,签发工程复工令;(4)如果分包单位资质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分包单位。33•3.指出事件3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1)由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就存放施工现场不妥;•理由: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派人与其共同清点移交。•(2)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设备部分部件损坏的责任不妥;•理由:建设单位未通知施工单位清点,施工单位不负责设备的保管,设备丢失损坏由建设单位负责。CO
本文标题:第2章_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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