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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第十一章工程建设监理的组织协调
第九章工程建设监理的组织协调第一节组织协调概述第二节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第三节组织协调的方法第一节组织协调概述一、组织协调的概念即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和力量。使各方配合得当,其目的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预定目标。建设工程的协调一般有三大类:人员/人员界面系统/系统界面系统/环境界面监理的协调就是在上述三者之间,对所有的活动和力量进行联结、调和,达到预期目标。二、组织协调的范围和层次组织协调的范围和层次:监理机构的协调范围分为内部协调、外部协调,外部协调又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近外层和远外层主要区别是与建设工程有无合同关系。三、组织协调的作用组织协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纠偏和预控错位(2)控制进度的关键是协调(3)协调不平衡的手段四、组织协调的目的项目监理工作中,组织协调的目的是实现质量高、投资少、工期短三大目标。第二节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一.监理组织内部协调1.监理组织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1)在人员安排上量才录用;(2)在工作委任上职责分明;(3)在成绩评价上实事求是;(4)在矛盾调解上恰到好处。2.项目监理系统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1)要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2)明确每个机构的目标、职权;(3)事先约定各个机构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3.项目监理系统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1)监理资源配置要平衡;(2)监理人员力量的平衡。二、与近外层的协调(一)与业主的协调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项目总目标、理解建设单位的意图;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理解,主动协助业主完成工作,以科学的管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3.尊重业主,让其深入建设全过程;另外,对其提出的不适当要求,非原则的可先满足,事后解释说明,原则性问题当场说明。(二)与承包商的协调(1)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与承包商的沟通1、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办事,讲究科学态度一是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能违反规定;二是鼓励施工单位反映工程情况、困难和意见。2、注意感情交流。3、要注意协调方式,可以口头交流、会议制度和书面通知等。(2)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协调监理工程师要既能坚持原则,又能灵活变通,承包商比较反感死板的监理工程师,这自然会对协调工作带来困难。2、进度问题协调实际中,各个项目都设有进度奖罚措施,一般的方法是业主和承包商签订一级网络计划,作为合同附件,由监理负责进行阶段考核,决定奖罚。另外,建设过程中,监理要给予施工单位积极配合。3、质量问题协调实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制度,如材料、设备,工序交接,验收,变更,质量评定,未签字认可的不计量、不支付。4、签证的协调对于工程建设计划变更和工程项目的增减,监理工程师要仔细研究,认真分析,合理计算价格,与有关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5、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对违约行为要立即制止,必要时下发监理工程师指示单、通知或停工令;对严重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目标的情况,或是累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是不服从管理的,监理可要求撤换施工单位相关人员。6、合同争议的协调监理调解——合同管理部门调解——仲裁机构仲裁/诉讼。7、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监理只针对总包单位进行协调,对分包单位的所有控制都是通过总包单位来进行的,分包单位的协调由总包单位进行,监理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助。8、处理好人际关系(三)与设计单位的协调(1)尊重设计:图纸若有问题,在图纸交底过程中应全部解决;严格按图施工;联合设计进行隐蔽工程、重点工程验收和其他阶段性验收等;质量事故处理认真听取设计意见。(2)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及时沟通,必要时可协助设计工作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并协商约定设计给出处理方案的具体时间,以免影响进度。(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另外,应提前约定休息日的联系人员和方式。三、与远外层的协调(一)与政府部门的协调(1)与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协调;(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上报,接受检查和处理;(3)要做好文明施工,避免污染环境。(二)与社会团体关系的协调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收支离不开开户银行,因此,合同副本应保送开户银行备案,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二)与社会团体关系的协调另外,建设合同的公证、备案,业主的征地、移民、拆迁,消防部门对项目消防设施的配置、设备的完好情况的检查等协调工作,有时也需要监理来协助。第三节组织协调的方法一、监理协调的特点和原则(一)监理协调的特点(1)监理协调工作涉及的部门与单位多(2)监理项目具有工作协调的磨合期(3)监理协调的对象以人为主体(4)监理协调重在沟通联络(5)监理工作协调的方式是多样的(二)监理协调的原则(1)以监理委托合同为工作依据(2)规范化、标准化工作(3)正确把握监理权利(4)不应替代原则(5)制度化、程序化监理二、组织协调方法1.会议协调法2.书面协调法3.交谈协调法4.访问协调法(一)会议协调法在监理实践中,会议协调法是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会议协调法一般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现场协调会等形式。(1)第一次工地会议1)召开时间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2)主持及参加单位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必要时分包、设计单位也可参加。//3)主要议题①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②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③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④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⑤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⑥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⑦研究确定各方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4)会议纪要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一般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2)监理例会1)召开时间监理例会一般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一般有周、旬、半月或月例会等。2)主持及参加人员监理例会由总监组织与主持。参加人员有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及其有关人员。3)主要议题①对上次会议存在问题的解决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②本期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以及工程款支付情况;③设备与材料的供应与质量情况;④施工单位的人力、设备投入情况;⑤对下一期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以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要求;⑥其他有关事宜。4)会议纪要即与会各方经过协商讨论,对会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议文件,对参建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纪要由监理单位起草。主要内容有:(1)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2)出席单位及其代表的姓名、职务职称;(3)发言人及主要发言内容;(4)决定的事项;(5)决定的事项由何方(人)何时如何执行;(6)其他。(特别是意见不一致时的记录)会议的主要议题有:上周计划、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包括问题的解决情况);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其下一周期计划安排;存在的技术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事宜。会后形成纪要,发各单位参照执行。会议纪要的审签和发放:(1)会议纪要由总监审核确认后签发;(2)各单位收到后应办理签收手续;(3)会议记录、纪要以及反馈文件等均应作为监理存档资料整理存档。(3)专题现场协调会1)召开时间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召开。2)主持及参加人员专题现场协调会由总监组织并主持。参加人员应根据会议的内容确定,除建设、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外,还可以邀请设计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参加。3)主要议题针对除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重大而复杂的问题。如对复杂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复杂技术问题的研讨、重大工程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4)会议纪要专题会议也要求有会议纪要,作为监理工程师存档备查的文件。名词辨析——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对会议的主要内容及议定的事项,经过摘要整理的、需要贯彻执行的具有纪实性和指导性的文件。二者主要区别是在于:①性质不同:会议记录是讨论发言的实录,属事务文书;会议纪要只记要点,是法定行政公文。②功能不同:会议记录一般不公开,无须传达或传阅,只作资料存档;会议纪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传阅,要求贯彻执行。2.交谈协调法包括面对面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在监理工作实践中,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交谈协调法的使用频率和协调效率都相对较高。3.书面协调法书面协调方法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监理指令、监理通知、各种报表等;②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③会议纪要、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4.访问协调法访问协调法包括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访问法协调法主要用于远外部协调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远外层的协调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机构起协助作用。五、情况介绍法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它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主要形式是口头的,有时候也伴有书面的。【背景】某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对将要施工的某分部工程,提出疑问,认为原设计选用图集有问题,且设计图不够详细,无法进行下一步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召开了技术方案讨论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参加。1.会议纪要由谁整理?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有什么?3.会议上出现不同意见时,纪要中应该如何处理?4.纪要写完后如何处理?5.归档时该会议纪要是否应该列入监理文件?保存期是哪类?参考答案:1.会议纪要由监理部的资料员根据会议记录,负责整理。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有:会议地点及时间;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会议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落实单位、负责人、时限要求;其他事项。3.会议上有不同意见时,特别有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时,应该将各方主要观点,特别是相互对立的意见记入“其他事项中”。4.纪要写完后,首先由总监审阅,再给各方参加会议负责人审阅是否如实记录他们的观点,有出入要根据当时发言记录修改,没有不同意见时分别签字认可,全部签字完毕,会议纪要分发给各有关单位,并应有签收手续。5.该会议纪要属于有关质量问题的纪要,应该列入归档范围,放入监理文件档案中,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属于长期保存的档案。
本文标题:第十一章工程建设监理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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