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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典型事故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4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厂(矿)出事故、万厂(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举一反三;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防止侥幸心理酿成大祸”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2001年以来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重大海损等十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死亡总人数的63.4%和61.2%(其中较大事故分别占80.3%和80.0%,重特大事故分别占94.7%和94.6%)。因此,严防十类事故是进一步减少非煤矿山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措施和根本途径。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为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年3月4日,省局下发了《2016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会诊”实施意见》(冀安监管一﹝2016﹞40号)此次隐患排查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48号),对内容进行了细化,使之更具体,更加容易操作。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预防事故?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一)中毒窒息事故2004年-2015年事故情况统计,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排在第2位,在地下矿山中排在第2位,仅次于冒顶和坍塌事故。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引发中毒窒息事故的主要原因(1)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安全管理混乱。(2)未按规定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作业人员擅自进入采掘工作面、天井等作业场所导致事故发生。(3)救援人员未携带个人防护用具盲目施救引发伤亡扩大。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预防措施一是健全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地下矿山企业要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通风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是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必须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机,严禁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三是强化监测监控。所有通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风压传感器,回风巷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必须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必须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出现报警严禁进入。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预防措施四是及时封闭废弃井巷。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要及时封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五是提升应急能力。必须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要在井下主要通道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要制定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后,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禁擅自或盲目施救。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云南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经过:2015年4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落雪铜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9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据了解,该矿采用放炮方式处理堵塞的溜井后,矿领导等6名作业人员在未配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的情况下,盲目进入现场查看情况,吸入残留的炮烟造成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后,该矿盲目组织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的情况下进行施救,又造成15人中毒窒息,导致事故扩大。事发后该矿迟报事故,性质恶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对该事故进行提级调查,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该矿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管理不到位,致使处理堵塞溜井的炮烟没有及时排出;二是企业现场管理混乱,矿领导违规组织人员查看放炮现场,导致事故发生;三是没有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二)火灾事故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1)井下违规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2)井下部分电器设备设施严重老化,使用非阻燃材料(3)井下违规使用电器、明火。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预防措施一是减少井下可燃物。新建和改扩建矿井要使用具备阻燃特性的动力线、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生产矿井要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要求。二是严格井下动火作业和用电管理。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严禁在井下吸烟,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三是强化井下油品管理。井下各种油品必须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要及时处理。四是完善井下消防系统。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并要有足够可用的消防用水;要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经过:2013年1月14日7时多,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机修厂厂长袁学禄应老牛槽区矿长李光要求,安排焊工到老牛槽区二段盲竖井内进行焊割安装钢支护作业,替换井筒衬木,作业地点为-483米至-486米范围,作业现场由李光指挥。8时至10时,先由3名力工拆除作业范围内的衬木。10时至11时,焊工姜林涛、学徒焊工朱孔金、钳工郭宏刚3人,乘罐笼在二段盲竖井内-483米至-486米范围进行焊割安装钢支护作业,中午下到-520米车场吃饭。约12时30分,力工发现有带火星的物体顺井筒掉下,姜林涛带人检查发现有2根衬木端头冒烟,烧了约5厘米,用水浇灭。在13时至14时20分、15时至15时40分2个时段继续作业,姜林涛进行焊割,朱孔金、郭宏刚协助,作业完毕在撤离时未发现有着火冒烟的地方,从罐笼卸下电焊机等设备后升井。18时55分许,二段盲竖井-440米至-520米段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二段盲竖井内-486米至-505米。约19时40分,二段盲竖井内高压电缆被火烧漏电导致跳闸,矿区全部停电。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火灾发生时,井下主扇未启动,没有形成主导风流,有毒烟气按自然风压在二段盲竖井内向下扩散,曾到达-760米中段。随着火势增强,烟气升力增大到超过自然风压时,烟气扩散方向逆转,沿二段盲竖井迅速向上,并向各中段扩散,导致起火部位上方有人作业的中段发生人员伤亡。-280米中段与二段盲竖井顶端直接相通,烟气量最大。期间,企业负责人没有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直到15日3时40分许,周振文感到事态严重,才打电话向夹皮沟镇副镇长郑世杰报告。之后,在15日5时前经夹皮沟镇、桦甸市、吉林市迅速报告至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后,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情况下,企业先后组织50多人自行施救。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2013年1月14日18时55分左右,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此次事故中,企业未能及时发现并熄灭井筒阴燃的衬木,酿成火灾产生有毒烟气。在没有统一指挥组织救援、缺少必要的救生器材、通讯电缆烧断的情况下,井下人员盲目逃生,造成重大伤亡。10人因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中毒窒息死亡(-280米中段9人、-360米中段1人),28人受伤(-280米中段11人、-360米中段17人),28人安全升井(-280米中段7人、-360米中段4人、-600米中段8人、-680米中段3人、-760米中段6人),另有1人在救援中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29万元。(一)直接原因。1月14日,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在老牛槽区二段盲竖井-483米至-486米间进行焊割安装钢支护作业时,掉落的金属熔化物(焊渣和熔珠)造成井筒衬木阴燃,导致发生火灾。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二)间接原因。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企业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规定,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没有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在井筒内进行焊接时,未派专人监护,焊接完毕未严格检查清理。在木结构井筒内焊接时,未在作业部位的下方设置有效收集火星、焊渣的设施,未派专人喷水淋湿和及时扑灭火星。2.抢险救援组织不力。事故发生后,企业在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组织人员下井施救,造成1名救援人员受伤。带班矿长在遇到险情时,没有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撤离,导致事故伤亡扩大。企业未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缺少必要的抢险救援设备。3.严重迟报。企业负责人在14日20时许获知发生事故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直到次日凌晨3时40分才向当地政府报告,错失了取得外部救援的最佳时机。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4.现场管理混乱。企业负责人没有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存在冬季主扇一直未启动,车场候罐木质长椅处使用灯泡进行防潮、烘烤和采暖,卷扬机硐室存放油类等问题。入井登记和检查制度执行不严格,负责入井登记监督管理的带班矿长和安全员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5.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制定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职责,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清楚。企业安全培训不严格,对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再培训,没有开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没有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井下动火作业不履行审批手续。没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安全设施不完善,-160米中段没有设置风门,电机车架线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辅助提升使用应淘汰的φ0.8米绞车,扩建矿井井筒电缆没有按国家要求使用阻燃电缆。没有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三)透水事故引发透水事故的主要原因:1、对矿区水文地质情况特别是对老空积水情况掌握不清,这是多年来导致透水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原因。2、破坏防水矿柱或未按设计要求留设防水矿(岩)柱。3、没有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制度。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预防措施一是查清水害隐患。要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露天开采废弃采场)、老采空区,本矿井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情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要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预判矿井透水的可能性。二是完善排水系统。要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建立排水系统,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三是落实探放水制度。要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水害隐患严重的矿山要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排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四是强化应急保障。要不断完善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文地质情况复杂的矿井要按照要求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并配备满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大功率水泵等排水设备;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透水事故的能力;严禁相邻矿井井下贯通,严禁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非煤矿非煤矿山典型事故张家界市桑植县马鸿塔矿业有限公司东里溪炭质页岩矿较大透水事故简要介绍:2015年3月23日16时30分,四平巷西掘进工作面的出碴工彭齐左、彭俭、肖德灯3人到达四平巷后,肖德灯负责在四平巷车场内挂钩,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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