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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山西商会会员须知(草案)会员守则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严格遵守商会《章程》;2、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完成商会交办的事项;3、自觉维护商会的形象和声誉;4、会员单位未经商会授权对外发表任何意见,均不代表商会立场和观点;5、会员单位应充分利用商会资源,创造性地发挥商会功能、作用和影响;6、会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相互团结,不得直接或间接损害他人声誉;7、积极为商会的发展献计献策,为商会及家乡公益活动作贡献;8、会员单位无论规模大小、权利义务均等。会员权益所有会员都享有尊贵的礼仪待遇(包括通过网络通讯对节日及会员生日的温馨祝福;享有商会加盟单位的优惠折扣,商会的热情接待等),参与或提议组织商会活动,提出和反映有益于商会意见的权利。(一)会员权益:(1)免费获得商会刊物;(2)免费获得商会网站链接和注册会员资格;(3)享有向商会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4)享有对商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5)免费获得商会收集的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及技术信息;(6)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商贸合作、经济技术交流、商务展览活动;(7)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行业性的研讨会、报告会及企业交流活动;(8)优先优惠参加商会组织的教育培训、岗位培训;(9)优先优惠参加商会组织为会员企业提供策划、招商服务与项目、产品推介活动;(10)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协助企业争取政府基金、金融优惠政策;(11)获得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12)获得商会推介和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对话交流,反映企业呼声;(13)申请退会权;(二)理事会员权益:(1)享受普通会员所有权益;(2)免费获得商会网站一个月推广服务;(3)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大型招(投)标活动;(4)参加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5)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6)企业遇到经营危机时,可获商会各方资源支持,由商会协助进行危机公关;(三)副会长会员权益:(1)享受常务理事会员所有权益;(2)免费获得商会刊物软文宣传报道2次、广告宣传1次;(3)优先获得商会向政府部门推荐诚信企业及参政议政;(4)协助常务副会长参与商会日常管理工作;(5)代表本行业与政府领导、有关机构以及省内外同行进行沟通和交流;(6)免费获得商会网站一个季度的推广服务。(四)常务副会长会员权益:(1)享受副会长所有权益;(2)免费获得商会刊物软文宣传报道3次、广告宣传2次;(3)参加商会常务办公会、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决策;(4)参与会长分工、领导和分管商会日常工作;(5)以商会领导身份,出席重大活动,并参与接待和座谈;(6)成为商会论坛、展览等活动的策划执行机构,直接参与决策和运作;(7)免费获得商会提供的国内短线商务考察一次;(8)当省、市领导视察商会工作时,参与商会组织的接待及交流对话活动;(9)优先获得商会推荐,参与商会接待国内外企业业务洽谈活动;(10)免费获得商会网站半年推广服务。扬州市山西商会内部管理制度(草案)一、秘书处工作职责(一)办公室1.行政事务、文秘、安全、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2.扬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络工作;3.兄弟商会、协会联络、联谊工作;4.编制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5.财务与财产管理工作;6.顾问和来宾接待工作;7.商会文件起草、送达及登记归档工作8.各类会议的计划安排、会务准备,编写会议纪要;9.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会员部1.会员入会登记、管理、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会员数据库,编制会员通讯录;2.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前考察以及向主管部门的报批工作;3.调查了解会员动态,征求并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4.会费征收工作和拟定、修改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5.为家乡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6.联系指导片区、小组开展活动;7.优秀会员评选以及会员组织处理工作;8.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社联部1.各级社会知名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2.协助办公室做好顾问联络接待工作;3.制定荣誉会员年度活动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活动;4.顾问、荣誉会员活动的召集、联络、协调工作;5.组织顾问、荣誉会员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为商会发展献计献策;6.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宣教部1.组织和协调有关人士开展调查研究,为商会参政议政撰写提案;2.会员教育与培训工作;3.商会网站的开发、更新及维护管理;4.编辑出版商会会刊、内部简报和有关宣传资料;5.制定会员赴国(境)内外商务考察活动计划;联络本埠、外埠及全国的有关商务活动;6.负责市、内外媒体联络、宣传;7.每季提供一份省、市(全国)商会动态综合情况报告;8.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秘书处工作制度(一)秘书处在会长和秘书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要着装整齐,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外表形象。(三)提高工作效率,办事认真细致,按时完成职责内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四)热情接待来会联系事务的客人及到会走访的会员,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五)接听电话时态度要和蔼,语调亲切,讲话要有礼貌,善于运用礼貌用语。(六)遵纪守法,不得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七)结合工作实践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八)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九)做好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桌面整洁。(十)要爱护公物,节约开支,保管好公共财产。(十一)外出时要请假,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请假。外出办事应有去向标志,并保证通讯畅通。三、财务工作制度为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日常费用开支,根据《扬州市山西商会章程》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扬州市社团管理部门和本会理事会的监督、检查。(二)会费收入主要来自会员缴纳的会费、赞助费、利息收入、社会捐献等。(三)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1.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印刷费、各种咨询费、服务费、广告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开支;2.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商会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经验交流表彰会、文娱、体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3.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费、通讯费;4.差旅费;5.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6.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客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7.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四)商会的经费要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五)严禁个人和企业将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贷、炒股、转让)或挪用。(六)使用和审批程序: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批制。属于一般日常办公费,经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人员工资和补贴及福利费,每年做出一次预算。各种会议、讲座、经验交流表彰会的会务费、各种文体活动费、接待费分别做出专项预算。属于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商会大型活动(包括年度会员大会、组团业务考察等活动)、社会捐资和赞助等重大开支,为会员服务活动等较大支出,事先编制预算交由常务办公会议审定。不满2000元的开支由秘书长同意,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支出由会长审定,20000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常务办公会审定。各种开支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秘书长会签后,呈报会长审批报销。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报销单上注明用途。(七)商会在银行专设一个基本账户,根据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银行账户专户专用,只供本会收支之用,账户不得转让,不得出租、不得出借、不得为企业和其他单位代收代付资金。收取会费的票据一律使用扬州市社会团体收费的收据。(八)为确保现金、支票的安全,备用金不超过2000元,支票、商会财务印章和会长印章要分人分开保管。(九)商会配备专(兼)职会计和出纳各一名,分工负责。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编报会计报表;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缴,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十)财会人员要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十一)会长及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可以不定期的对财务进行抽查。(十二)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十三)财务管理要公开、透明,各项费用支出要坚持合理、节约的原则。每年一月要起草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并报常务办公会议和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会计职责1.在会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2.负责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3.负责财务出纳员的岗位调动、离职移交监交工作;4.负责商会的发票、收据的购买和保管、登记领用工作;5.负责与税务部门的衔接和沟通;6.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规及会计制度建立会计账簿;7.负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拒报;8.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9.每月结账时负责与出纳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进行核对,如不相符时,负责查找调整直至账账相符后才能结账;10.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汇总,登记会计总账,编制会计报表;11.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工作;12.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台账登记工作;13.负责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其它会计资料等会计档案的登记和保管工作;14.负责办理商会工作人员调离岗位、辞职等资产移交手续,发现丢失和损坏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赔偿手续;15.每年底负责资产的盘点工作,并编制资产盘存报表;对资产的丢失、损坏、报废编制报表,经会长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16.遵守商会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十五)出纳员职责1.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使用好商会的货币资金;2.认真审核每笔付款凭证,严格执行报账制度,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报销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受理;3.每笔收入业务要与发票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确保收入如实到位;4.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入账,支出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支付,不得坐支,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5.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字迹工整规范,数据准确,做到日清月结;6.及时做好原始凭证的传递工作,并办理传递手续;7.做好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登记、领用工作,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8.每月底做好银行账、现金账与总账的核对工作和结账工作,编制银行调节表,并将调节表和对账单转交给会计核对和存档;9.每月接受和配合会计和审计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盘点工作,并填写盘点报表;10.遵守商会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11.协助和配合会计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四、人事管理制度(一)为了促进商会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商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依照国家有关劳动和人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本商会的员工是指专职工作人员。(三)本商会的人事管理包括员工的聘用、解聘,薪酬与福利管理,员工考核,劳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四)本商会的人事管理工作归商会秘书处负责。(五)商会的招聘工作秉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六)商会按照常务办公会、理事会的决议和工作需要,设置机构,并确定人员编制。(七)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秘书长负责提名,报会长审批。聘用人员必须经过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者,由秘书长呈报会长批准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由秘书长报会长批准解聘。(八)员工工作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予以解聘。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不符合岗位要求者;3.由于个人失误给商会造成严重损失者。(九)员工的解聘由秘书长提名,报会长批准。(十)员工离职时必须结清财务借支,退还办公设备及所配置的办公用品。(十一)商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一经转正,即签订《劳动合同》。(十二)员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十三)每年年终由秘书长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十四)员工自转
本文标题: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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