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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不分是与计划经济相伴而生的,在特定历史时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政治目标的实现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所隐含的制度性缺陷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和私权利拥有者的“双重角色”不仅没有给政府和企业带来双重利益,反而损害了社会的发展。(一)政企分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必须按价值法则参与竞争,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此,企业必须挣脱计划经济的束缚,摆脱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取得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政企分开是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对国有经济进行有进有退的战略调整,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在竞争中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政企不分直接导致国有企业的非企业行为,容易用公权力谋取国企利益,从而间接地损害了其他非国有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政企分开是保护竞争、实现公平、按市场规律办事的客观要求。(三)政企分开是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客观要求政企不分不仅直接导致政府具体事务缠身,难以腾出精力实施宏观管理,而且容易从自身处理具体事务的感受中形成不公判断,形成宏观管理的逆调节,影响政府科学行使社会经济管理的职能。这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经济波动周期短、波幅大的原因之一。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条件。政企分开,一方面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实现所谓的三分开。一是实现政资分开,即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职能的分离。二是在政府所有权职能中,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同国有资产的营运职能的分离。三是在资本营运职能中,实现资本金的经营同财产经营的分离。政企分开,能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实现经济的长期、稳定、快速、健康地增长。而企业也政企分开会摆脱一些不必要的束缚,在市场经济中,依靠价值规律的作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国企改革经历了这么多年,现代化的企业治理结构表面上已基本建立起来,但仍然“形似神不似”。归根结底,国企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已不在其内部,而在其外部环境。推进改革的切入点,仍然是“政企分开”。明确国企改革的底线:一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是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开,而不是国有资产与国家及全民所有权的分开,也即不能搞全盘私有化;二是在去行政化、与市场经济结合的过程中,国有资产拥有更健全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而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所有者缺位”。国企改革最核心的问题是政资政企分开,亦即资产的资本化、企业的市场化。政府不再直接管企业,不直接参与到具体的微观事务之中,而是利用资本这只手。而资本则既可以进,也可以退,既可以表达政府的意见,也可以参与企业的决策。前提是,一切都要按市场规律办事,按市场规则运行,而不是干预、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行。国企改革核心是政企分开新一轮国企改革方向是市场化,核心是政企分开,关键是产权改革,途径是混合所有制,目的是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组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目的是促进政企分开,明确国资委的功能定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吸引民间资金进来,引入战略投资者,目的还是提高国有企业活力。考核权、任命权下放到国企董事会以及完善激励机制、员工持股计划等,能促使国企管理层约束激励机制的破局,而派驻纪检组,主要还是监督作用。混合所有制总体来说以存量改革、增量改革、项目合作、内部股权激励改革四种形式进行。增量改革是以项目为主的改革,是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流,在不触动原有利益的前提下,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切不要过度在乎采用何种模式,而应当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和依法管理方面。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政府放权,回归到公共领域,将资源配置的决定权和企业的经营权归还给市场和企业。政企分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发展壮大,并服务于社会。政企分开的改革在实施的过程中,其方法和手段也许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若要使公有制改革取得成功,必需得做到:让公有企业的经营不再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让公有企业在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的同时又要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让公有企业的改革成果与民共享。而做到这些必需有完善的法律和管理度保障。
本文标题:政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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