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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六章--实验动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
第六章实验动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主要内容第一节实验动物的护理和使用原则第二节实验过程的行为规范第三节实验动物使用程序和要求第四节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与防护要求第五节无脊椎动物使用安全原则第一节实验动物的护理和使用原则实验动物是经过科学的育种、繁殖生产,遗传背景清楚,携带的微生物状况明确,并对其生态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形态结构了解的特殊动物,因此,对其护理和使用也有严格的要求。1.实验动物饲养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2.应明确使用实验动物的理由和目的。3.明确实验所使用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动物的数量应满足统计学的要求。4.完善操作规程,避免或减轻因实验对动物造成的不适和痛苦。包括使用适当的镇静、镇痛或麻醉方法;禁止不必要的重复。5.严格按程序实施实验后动物的处理,包括麻醉、止痛、实验后的护理或用麻醉方法处死。6.实验过程中要求保证实验动物的良好生活条件,包括饲养环境、符合需求的饲料及细心的护理等。7.研究人员和实验动物操作人员应接受实验动物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8.使用过程中要求保证周围环境和实验人员的安全。第二节实验过程的行为规范实验过程的行为规范•物理限制•手术操作•饮食的限制•废弃物和尸体处理一.物理限制指在实验过程中(包括检查、收集标本、给药、治疗或实验操作等),用手或工具限制动物活动的过程。根据实验内容不同,限制时间有差异,但要求尽量缩短限制时间。有些动物,如狗和灵长类动物可以通过简单的训练达到目的。1.限制的工具不能作为常规的饲养工具。2.工具的设计应合理,不要仅考虑实验的便利,主要考虑尽量减少动物的不适,避免伤害。3.尽量减少限制的时间,以达到实验目的为基准。4.在限制过程中,如果发生损伤或严重的行为改变,应暂停或禁止限制,并给予处理或治疗。5.保证实验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物理限制的主要原则和要求有些实验需要对动物进行手术,即打开或刺穿动物的身体,对动物的物理或生理机能产生较大的损害,同时,实验人员也容易被血液/体液污染或被器械、针头刺伤,存在潜在生物污染的威胁,因此必须做到:1.操作一定要使用适当的镇静、镇痛或麻醉方法。2.禁止不必要的重复操作。3.不提倡一个动物进行多个手术实验,但为充分利用动物资源,经动物伦理委员会许可,在可能的条件下可以实施。4.严格实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血液/体液外溅和针刺伤,避免生物污染。5.手术后的动物、标本及所用器具材料等须按规定程序处置。二.手术操作实验用动物原则上要求随时饮食,如果一些实验需要动物限制食物或水的摄入量,应保证动物存活所需要的最低需求量。根据研究的目的,食物的限量应经过科学的论证,其限量的标准应容易操作,如正常摄入量的百分比或动物体重的百分比。对于水分的限量摄入,一定要防止动物发生脱水现象,并要保持动物的膳食平衡。三.饮食的限制1.血液和体液标本的处理用于抗体、抗原、病原微生物、生化指标等检查的血液和体液,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并检测,检测后的标本经121℃,30min高压消毒处理。2.动物脏器组织的处理动物器官组织,尤其是用于病原微生物分离的组织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处理;用于病理切片的组织,均需要经过甲醛固定后再进行切片。剩余的组织经121℃,30min高压消毒处理。四.废弃物和尸体处理(1)3.动物尸体的处理安乐处死后的动物尸体,取材完毕后,经121℃30min高压灭菌处理后,集中送环保部门处理。朊病毒感染动物的处理原则参见第9章。动物生物安全三级(ABSL-3)实验室及以上级的实验室的感染动物尸体需经高压蒸汽灭菌,才能移出实验室。4.动物咽拭子的处理用于病原分离和PCR检测的咽拭子,按照各自的要求处理后,进行病毒分离和PCR检测,剩余的标本经121℃,30min高压消毒处理。5.病原分离培养物的处理病原分离的培养物,不论是阳性还是阴性结果,均需经121℃,30min高压消毒处理。四.废弃物和尸体处理第三节实验动物使用程序和要求感染动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实验动物的来源(本底的调查和检测、饲养)实验室动物进入实验室动物实验操作感染动物的观察、饲养与清洁死亡动物废气动物、动物尸骸与废弃物品处理一.实验动物的基本使用程序和要求1.实验室如需要使用实验动物,应首先向生物安全和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实验动物使用申请表”)。2.使用实验室得到认可后,根据申请表中申请的动物种属和数量,安排实验动物的饲养和使用。3.实验动物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饲养和使用,禁止在实验室饲养动物。实验操作结束时,动物须返回指定的饲养区域内,不能在实验室内过夜。4.动物实验应在实验室内指定的区域进行。1.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要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并防止泄露在安全柜底面。操作包括感染动物的解剖、组织的取材、采血及动物的病原接种。2.动物笼具在清洗前先做消毒处理。3.污物、一次性物品需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经高压灭菌后方可拿出实验室。4.动物尸体用双层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包裹后,放入标有动物尸体专用的容器中,用消毒液喷雾容器表面后,运至解剖区域剖检。5.生物安全柜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擦拭、揩干。二.含有感染性材料的动物实验要求6.废液需按比例倒入有消毒液的桶中,倒入时需沿容器壁轻倒并戴眼罩,防止溅入眼中。7.如果有感染性物质溅到生物安全柜上、地上以及其他地方,应按“菌(毒)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处理。8.每天工作结束时,应用消毒液擦拭门把手和地面等表面区域。9.废物放入高压灭菌器内时需同时粘贴指示条,物品移出前观察指示条是否达到灭菌要求。颜色不符时需重复高压灭菌。10.高压灭菌器需每月做灭菌测试一次,并作记录。三.小动物的饲养小动物主要指小鼠、大鼠、豚鼠等啮齿类动物,其饲养应遵循下列原则:1.使用动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实验特殊要求检验合格,充分准备后进入系统,饲养人员应按实验设施规定程序要求进入系统。2.及时观察动物饮食、精神状况,有无异常表现,患病或死亡。3.动物应可自由进食、饮水。定期检查水、料是否充足并及时补给。同时保证其他饲养条件完备。四.大动物饲养大动物主要指狗、猪及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等,饲养原则:1.使用动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实验特殊要求,检验合格,充分准备后方可进入动物实验室。2.应将每只动物日摄取总量分批次喂给,以保证动物的进食量和减少浪费。3.应经常检查饮水装置,及时补充不足。4.动物饲养区域应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每周将地面消毒三次。5.喂给瓜果、蔬菜等须洗净消毒。禁止喂给腐烂发霉不洁的食物,饮水要清洁。6.对饲喂动物所用的小推车、食物、水容器等用品每周进行两次消毒。7.室内光照,要求明暗各12h自动交替(开灯12h,关灯12h)。五.动物的检疫1.实验动物进入检疫室:在检疫室的缓冲间内,用75%酒精喷洒动物的外包装进行消毒,打开紫外灯照射10~15min。2.将经上述处理的动物移入检疫室,根据要求进行检疫。3.各动物的检疫期不同,大动物为2周,小动物为1周。4.在检疫期内观察动物的精神状态、食欲、营养状况、排泄物等,如有任何异常,动物不得用于实验,应退出动物检疫室。5.检疫合格的动物经适当处理后由缓冲间或物流通道进入动物实验室。六.动物实验的有关操作1.给药根据实验要求,按不同的动物,不同途径给药。主要包括灌胃和静脉注射。对接种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动物,尤其是大动物,将动物麻醉后方可进行灌胃或静脉注射。小动物灌胃或静脉注射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否麻醉,静脉注射时需使用保定器。2.采样原则上活检时应对动物进行麻醉。对接种了病原体的大动物进行采血或体检时,要求将动物麻醉。对小动物进行灌胃、注射和采血时,可不麻醉动物,但要防止动物咬抓。3.标本的运送/输(按规程)4.填写送检单兽医职责•了解所饲养动物的健康状况,建立疾病预警机制,对工作环境与生产管理提出改善建议,确保实验动物的品质;•主管兽医师由单位主任指定,不得接触有病原污染的物品;•主管兽医师每天检查实验动物各项健康事项,检查各区域工作环境和卫生条件;•主管兽医师在检查完后应提出报告,动物是否进一步隔离观察和实验室检查建议等。第四节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与防护要求•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病原微生物标本使用的容量和浓度;•病原微生物接种途径和方法;•病原微生物能否和以何种途径被排出体外。•病原微生物的总体危险程度。对于使用的动物,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动物的自然特性,包括动物的攻击性和抓咬倾向性;•自然存在的体内外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易感的动物性疾病;•动物接种病原微生物后可能产生的结果等。由于实验内容不同,尤其是进行微生物实验研究,使用的动物也有具体要求,因而,关于动物实验室中使用的微生物的危害评估,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动物设施的防护水平:实验操作和安全设备汇总ABSL:动物生物安全级别;BSC:生物安全柜防护水平实验室操作和安全设施ABSL-1限制出入,穿戴防护服和手套ABSL-2ABSL-1的操作加:危险警告标志。可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应使用Ⅰ级或Ⅱ级BSC。废弃物和饲养笼具在清洗前先清除污染。ABSL-3ABSL-2的操作加:进入控制。所有操作均在BSC内进行,并穿着特殊防护服。ABSL-4ABSL-3的操作加:严格限制出入。进入前更衣。配备Ⅲ级BSC或正压防护服。离开时淋浴。所有废弃物在清除出设施前需先清除污染。危害程度第四类第三类第二类第一类实验动物设施这里指的实验动物设施是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的总称,是为实现对动物所需的环境条件实行控制目标而专门设计和建造的。实验动物设施依其使用功能的不同,划分为各个功能区域,各自有不同的要求。按照“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国家标准(2001)规定,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分为三等,控制程度从低到高,依次为开放环境、隔离环境和屏障环境。与普通动物设施的区别•动物房的建筑要求是避免外界微生物感染饲养的清洁级或SPF级动物,所以空气是外排的,而动物是清洁的。此时,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反而可能作为传染源感染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筑理念则与之相反,在ABSL-3实验室内的动物是不安全因素,要避免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外界环境,所以ABSL-3实验室内是负压,空气是向内流的。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一.一级动物生物安全防护(ABSL-1)实验室(一)标准微生物学规范1.实验人员从事在实验工作,需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决定限制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2.工作面每天消毒一次,并及时对溅落活微生物的材料进行消毒。3.采用机械吸液装置,禁止用嘴吸液。4.在实验区内禁止饮食、吸烟、处理隐性眼镜及化妆,食物应存放在专用的储藏柜或冰箱内,保存食物的柜子或冰箱应放置在实验区以外。5.实验人员在操作活微生物材料及动物,离开实验室之前均应洗手。6.所有污染的液体或固体废弃物在处理前应去除污染。感染动物尸体需用防漏、有盖容器运出并焚化。7.所有操作均应按规程仔细小心进行,使气溶胶的产生减至最低限度。8.动物饲养区的门需能自动关闭,向内开启,平时保持关闭状态。9.实验室应有防昆虫及鼠类的措施。(二)特殊规范1.需告知进入实验室人员潜在危害,符合特定要求人员方能由负责人批准进入。2.实验室要制定生物安全手册,供需要进入的工作人员阅读并按程序执行。3.建议穿长工作服,以防止污染或溅污便服。动物房工作服不能穿到其它实验区域。4.需运至实验室外进行消毒处理的污染材料,应装入坚固、不漏的容器、密封室。5.动物用笼架具可用手洗或机洗。(三)防护设备•ABSL-1一般不要求使用专用防护设备。(四)实验室的设施要求1.实验室设计与建筑应便于清洁。2.实验台表面不透水,耐酸、碱、有机溶剂、并耐热。3.实验室设备坚固。实验台、柜及设备之间的空间应有适当距离便于清洁。4.实验室区及动物饲养区应设洗手池。5.如实验室有可开关的窗子应装上纱窗。6.实验室空气直接外排,不得再循环或回流至其它动物饲养区。二.二级动物生物安全防护(ABSL-2)实验室该级与动物实验一级生物安全水平相似,适用于那些对人及环境有中度潜在危险的微生物和动物实验工作。其不同点在于:(1)人员经过操作病原性物质专门训练,并由
本文标题:第六章--实验动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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