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比一比教学反思 篇一:比一比教学反思 《比一比》是一年级数学上册第二单元的内容,“比一比”是非常重要的数学思想。我们不仅教给孩子知识,更重要的是教给孩子方法、思想。本节课我认认真真的设计教案,仔仔细细制作教具。 本节课教学比较物体的多少、长短、高矮、轻重,让学生初步感受比较的数学方法。 课堂上利用了实物投影,呈现果树、小兔子、木头、石凳,以及小兔子搬砖、铅笔、学生等景物和场面,师范性地提出了比较谁比谁多、哪个人高、哪个长等问题,让学生在图中找一找、比一比。 “想想做做”安排了两种形式的活动。一种是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了实践活动,让同桌两个学生比较自己的铅笔,哪枝长,哪枝短,充分发挥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找几个同学从高到矮排排队。另一种是观察并作出判断,画面中有些物体的长短关系不是十分明显,需要经过简单的推理才能做出判断。同时在课堂上教学活动要师生互动,人人参与,在平等、和谐的气氛中进行。要体现学生的学习不为一时学会,而为一辈子会学;教师的教学不是教会少数,而是带动全体。 这节课学生们发言都很积极,由于都是一些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物,学生比较熟悉,课堂上基本都能够掌握比较的方法,有个别学生有困难的,我下课对其进行了单独的辅导,在辅导后,发现他们也能够掌握方法了。 篇二:比一比教学反思 收获一:情境的成功运用。 课一开始,我以学生熟悉而又喜欢的拍球游戏引入,并在比赛中引出怎样判断那组获胜这一问题,一起学生的思考。这一情境的创设为新课的教学做好了铺垫,同时也为求平均数的方法(移多补少法)起到了迁移的作用。学习中学生注意力特别集中,兴趣盎然,各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然后进行全班交流:有的学生用最多个数进行比较,有的学生用最少个数进行比较,有的用总数进行比较,还有的用求平均数的方法进行比较。讨论结果决定比总数。(两队人数一样)。由于老师的“同情”失败队伍,加入第一次拍球比总数时失败一方的队伍再次比赛。(此时两队人数不等)。造成“输赢之势易也”的争论局面,引出求平均数的方法。在争论中学生切实感受到用求平均数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性。我并没有急着让学生讨论或者讲解“平均每人拍球个数”的含义,而是让学生用移一移,画一画的,或者用计算的方法求出平均数。 收获二:概念的建构认知。 本课的大致知识能力层次如下:认识平均数的意义——求平均数——应用平均数。整节课由具体到抽象,由模糊到清晰,由平面到立体,多纬度构建主体化的平均数概念。并在讲解方法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渗透:平均数处于一组数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能反映整体水平,但不能代表每个个体的情况。这样一来,学生对平均数这一概念的认识显得更为深刻和全面。 收获三:数学与生活紧密联系。 在教学中,我还结合教材内容,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把学生对生活的体验融进课堂,引导学生领悟数学与生活的联系,发掘现实生活中的数学素材,利用身边有效的数学资源学习数学知识。在我所选取的四个练习,由浅入深,层层深入,所选的内容都与学生生活贴近的题材。使学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生活之中有数学。 篇三:比一比教学反思 教学完比一比后,我认真对本课进行了反思,下面把我在本节课的一些做法写下来供大家讨论和指教。 一、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 根据这一新的数学课程标准理念,我把本课的教学重点放在让学生动手去体验,给学生提供积累经验的机会。现在的一年级学生生活经验极丰富,对物体的轻重已有自己的概念。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已经会简单比较物体的重量。我让学生根据生活经验来猜一猜一枝铅笔和一枝钢笔谁轻谁重,并说出自己的理由。有的是根据长短,有的根据大小,有的根据材料的质地来猜,我没有做出判断,而是让学生自己来掂一掂,亲自来体验一下谁轻谁重,但是在两个物体的重量很接近时,还是很难掂出他们到底谁轻谁重,该怎么办呢?这时,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找出最合适的方法:用天平称一称就能准确地比较两个物体间的轻重,来推断一个苹果比一个橘子重。在三个比轻重时,由于限制学生用天平不能超过两次,促使学生通过等量代换进行简单的推理,培养学生认真观察、仔细思考的良好习惯。 二、教学内容应有利于学生主动地进行观察、猜测、交流等数学活动。 教师应给学生提供探索和体验的机会,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取新知。在本课教学中,教学活动以游戏形式呈现,一开始就抓住了学生的“兴奋点”,有利于学生进行积极自主的观察活动;并创设了一个学生自由猜测、实践、辨析的活动,使学生在一个生动活泼的学习过程中体验、理解和掌握知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需要独立思考、自主探索。教学活动是否成功,关键在于学生有没有积极展开思维活动。在猜盒子的活动中,学生在尝试寻找答案时,不是简单的应用已知信息,而是对信息进行加工、重新组织,以达到一定目标。猜盒子可以说是一个综合实践活动,很好地发展了学生的数学思维。
本文标题:比一比教学反思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325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