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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1-制度编号:GZ/XM002-2013施行日期:2013-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2-(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3-(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第八条设计事业部是公司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承包商的准入评审推荐、考核等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的准入评审推荐、考核等日常工作;(二)负责向公司推荐一类、二类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三)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清单;-4-(四)负责建立并保存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第九条合同条法处是公司承包商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修订承包商合同范本;(二)参与承包商准入评审、考核等管理工作;(三)参与承包商的资质年审;(四)对承包商的履约能力进行动态监督和评价;(五)参与审查分公司提交的承包商合同变更、索赔/反索赔申请。第十条投标报价管理部是公司招标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核实承包商已通过准入评审具备投标资格;(二)负责按照公司《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由投标报价管理部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共同或者单独完成承包商招标、谈判;(三)参与审查分公司提交的承包商合同变更、索赔/反索赔申请。第十一条安全环保处是公司承包商HSE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审核确认与承包商签署的安全合同或主合同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条款;-5-(二)负责监督检查承包商在项目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三)参与承包商准入评审、考核等管理工作;(四)对承包商的使用、考核奖惩提出意见。第十二条质量管理处是公司承包商质量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审核确认与承包商签署的合同中有关质量管理的条款;(二)负责监督检查承包商在项目上的质量管理工作;(三)参与承包商准入评审、考核等管理工作;(四)对承包商的使用、考核奖惩提出意见。第十三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承包商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承包商培训指导方案并监督实施。第十四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承包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各种损害公司利益和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五条海外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是公司承包商的直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二)负责拟使用承包商的推荐;(三)负责与承包商签署《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合同》或相关专用合同条款;(四)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6-环境保护、进度等进行综合管理,并将评价和考核结果报项目管理部。第十六条国内专业分公司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二级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二)负责向公司管理小组推荐一类及二类承包商,在授权范围内对本单位拟使用的承包商进行初审;(三)负责定期发布本单位合格承包商清单;(四)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考核和评价资料;(五)每年的1月负责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报送合格承包商清单及上一年度考核材料与结果。第三章承包商准入第十七条公司承包商按照资质或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对于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承包商统一纳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非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当地或国际承包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公司管理小组批准后完成准入。第十八条按照承包商的资质或资格等级,分为一类承包商和二类承包商。-7-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类承包商:(一)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的企业;(二)具有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三)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四)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五)具有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六)具有无损检测专业承包A级资质的企业。未达到一类承包商条件的为二类承包商。第十九条准入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四)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五)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第二十条承包商准入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承包商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8-1.施工供方资格审查申请表(附件1)、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影印件;3.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影印件;4.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5.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6.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7.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8.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奖项目等证明文件;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海外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在《施工供方资格审查申请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公司管理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上报承包商完成实地考查后签署《施工供方评价表》(附件4)。《施工供方评价表》评价合格但未进入集团公司一类、二类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由项目管理部填报公司初审推荐意见后,上报至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审批。(二)非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当地或国际承包商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9-1.公司的一般状况(CompanyProfile):如公司的名称、性质、国别,注册地点、注册时间、注册资金、资质等级等;2.公司的财务状况(FinancialReport):公司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业务往来银行、担保银行;3.工程经验(CompanyExperience):公司以往完成的类似工程的情况、名称、规模、合同额、项目完工证书等;4.公司组织机构及关键人物(ManpowerCapabilities):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公司各级人员构成,关键人物(KeyPerson)介绍,关联企业信息;5.施工设备能力(ConstructionEquipment):公司现有的主要设备状况;6.ISO质量体系认证、HSE体系认证等(CERTIFICATION/SYSTEM);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Documents)。海外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需对承包商完成实地考查并在《施工供方资格审查申请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公司管理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签署《施工供方评价表》完成承包商准入。第二十一条对承包商的实地考察主要通过与承包商单位领导、拟用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当面沟通、填报资料报表、对承包商竣工工程或在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报告需签字后存档。-10-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部负责每年6月通过公司主页项目管理部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单》并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第四章准入证管理第二十三条纳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管理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准入证记录信息包括承包商的基本情况、准入资质范围、准入时间等信息。第二十四条承包商信息变更时,应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评审部门对信息变更承包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更新承包商信息,申请换发新的准入证。第二十五条准入证有效期限内,由公司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发证承包商进行资质年审。年审合格的,加盖年审合格印章;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准入证失效,准入资格取消。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经国家相关部门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方面的验证资料,以上文件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1-第二十六条准入证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承包商需向项目管理部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管理部组织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一)承包商在准入证有效期内的年度评价与考核结果。(二)承包商提供的有效文件应与初次准入要求的资质材料一致。复审合格的承包商,由项目管理部向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申请核发新证;复审不合格的承包商不予发证。第二十七条承包商准入证在有效期内丢失或破损无法使用者,应向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由项目管理部核实后向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申请补发。第五章承包商选择第二十八条海外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各专业分公司应根据工程分包招标文件、工程类型、规模和其它要求,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优选,选择时优先选用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单内及入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一类、二类或经集团公司备案通过的承包商。在承包商选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承包商近三年的安全表现、承包商是否有足够的资源保证、承包商安全管理及现场作业-12-能力、在工程中的组织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素质、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及安全作业程序、计划等。第二十九条对于具有特殊施工工艺或专利技术要求、工程所在地政府有特殊规定及公开招标的,不能在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选择承包商时,所属单位应按照应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对拟选承包商严格审查并完成准入程序后方可参与招标。第三十条下列国内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应由一类承包商承担:(一)原油稳定、天然气处理、联合站等油气田油气处理设施;(二)炼化生产装置、重要的系统工程;(三)油气输送管道、液化天然气储运设施、大型油气储库。第六章承包商招标与合同管理第三十一条公司承包商应按照《公司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对于拟招标的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承包商应是准入集团公司资源库的一类、二类或经集团公司备案通过的承包商。第三十二条项目招标策略由工程所在项目部编制,按-13-照合同金额及授权范围由分公司、公司总部按照不同的决策权限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由工程所在项目部按照公司招标文件范本进行编制,招标文件中HSE条款,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一)项目HSE管理
本文标题: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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