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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为加强医院医疗安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劳动生产率,设立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常务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1.组织制订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规章制度、诊疗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颁发和实施。2。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和医疗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估。3.组织本院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员工和门诊、住院病人安全理念宣教。4.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指导监督人力资源部门把安全教育纳入岗前培训内容。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5.组织日常医疗安全、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综合安全大检查。6.组织指导各科室做好门诊、住院病人就医期间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安全防护工作。7.组织制定、修订医院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应急疏散等各种应急演练。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医院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9.组织开展以医疗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评比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10.监督指导特种岗位安全防护工作,如放射科辐射防护、检验科生物防护等业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11.制订或审定有关电梯、大型医疗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维保合同的实施。12.组织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13.负责各种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2015年1月28日
本文标题: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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