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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ZYZB-2014-4239招标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4年11月25日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第1页共24页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1-87283048传真:0311-83662021招标函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相应供应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1、招标文件编号:ZYZB-2014-42392、招标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3、招标内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拍卖公司选定。4、发售招标文件日期: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2日。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河沿法院家属楼3-3-501室,建设桥附近)。6、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7、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8日9:00。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二楼小会议室。9、开标日期:2014年12月18日9:00。10、开标地点: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二楼小会议室。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第2页共24页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1-87283048传真:0311-83662021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供货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评标标准及办法第四章技术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资格审查审定人郭丽霄2014-11-26审核人孙晓亮2014-11-25编制人杨海涛2014-11-25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第3页共24页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1-87283048传真:0311-83662021第一章投标须知项号内容1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内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拍卖公司选定。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后20天(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拍卖服务。2资金来源:自筹3合格投标单位:见第一章“总则”中第4条4报价方式:佣金比例报价。5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额:0.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或者银行转帐形式提交(本项目不允许网上银行转账),并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本(U盘)一份。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2日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河沿法院家属楼3-3-501室,建设桥附近)9评标标准及办法:(见第三章)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日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二楼小会议室。11招标单位联系方法:党建峰电话:0313-210644912代理单位联系方法:杨海涛电话:0311-8728304813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否决其投标。一、总则1、项目概况: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第4页共24页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1-87283048传真:0311-836620211.1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1.2本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2、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2.2招标内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拍卖公司选定。。2.3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3、资金来源:自筹。4、合格投标单位:4.1投标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4.2投标单位具有税务登记证,可以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4.3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4.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5.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5.2若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现场进行考察时,考察及与考察有关的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踏勘现场:不组织。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9条发出的补充资料、质疑答复或补疑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供货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评标标准及办法第四章技术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资格审查7.2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前要认真研究,按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由于投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共24页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1-87283048传真:0311-83662021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误解或忽略,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其责任自负。投标单位应将招标文件认真核对,如果发现遗漏,应在招标文件发售后两日提出补充要求,否则责任自负。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传真0311-83662021。8.3所有澄清的文件均需经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否则将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报价说明10、投标报价10.1投标报价应考虑下列内容:本项目为佣金比例报价,即投标单位按照此比例向委托人和买受人分别收取佣金,且投标单位报价比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佣金比例为包干报价,招标人及拍卖成交后的受托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流拍,本项目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及补偿。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第6页共24页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1-87283048传真:0311-8366202110.2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报价。10.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4投标单位(如中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将是签订合同的依据,除非招标单位因故调整,其报价不能发生改变。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和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文件均应使用汉语。对于投标单位提供的进口元器件说明书,同样要求采用汉语或同时具有汉语翻译。1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应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外,授权委托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一份原件。12.2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需跟附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2.3投标函;12.4企业概况投标单位概况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名称、注册资金、企业人数、公司组织机构及其它反映企业实力的资料。(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以证明自身资格能力的文件。(2)投标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12.5拟投标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需要附人员证件)。12.6服务方案。12.7投标单位业绩汇总。12.8其他服务承诺。13、投标文件必须清楚,模糊不可辨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涂改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涂改页无效。14、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15、投标保证金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第7页共24页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1-87283048传真:0311-8366202115.1投标保证金额:投标单位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为电汇、银行转帐。汇款汇至:户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谊北支行账号:100561910284行号:104121006430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或者银行转帐形式提交,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于开标前到账。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附递交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5.4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15.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投标文件;15.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需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另电子文件(U盘)一份。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17、投标文件的标志、密封和装订17.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投标单位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外应注明: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公章)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司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第8页共24页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1-87283048传真:0311-836620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密封时间:年月日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17.2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1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19、开标19.1开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19.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9.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单位。19.4开标程序:19.4.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19.4.2由投标单位或其推选的代表、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19.4.3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开标。19.4.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19.5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9.6招标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1开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0.1.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0.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2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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