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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8页安全施工协议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包人就工程与施工生产的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安全协议书。在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1.用工制度1.1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天津市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天津市政府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人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2承包人及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天津市建委核发的外地企业施工许可证、天津市劳动局核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及天津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凡因为承包人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3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劳务市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2.安全生产2.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第2页,共8页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2如故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二小时内,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2.3承包人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2.4承包人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2.5承包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2.6承包人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天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2.7承包人必须尊重并服从发包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2.8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2.8.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8.1.1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发包人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第3页,共8页2.8.1.2承包人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2.8.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2.8.2.1承包人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2.8.2.2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2.8.2.3承包人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人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2.8.2.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换领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2.8.2.5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2.8.2.6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2.8.3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8.3.1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2.8.3.2承包人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2.8.3.3承包人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2.8.3.4承包人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2.8.3.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第4页,共8页2.8.4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2.8.4.1承包人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2.8.4.2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经理部验收;2.8.4.3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发包人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发包人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2.8.4.4承包人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2.8.5承包人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2.8.6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2.8.7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2.8.8承包人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2.8.8.1承包人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2.8.8.2承包人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包人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2.8.8.3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及发包人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2.8.8.4承包人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第5页,共8页2.8.8.5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承包人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人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承包人应当承担因为承包人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人工作的事件给发包人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2.8.9承包人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本公司的“项目管理手册”。3.安全防范3.1承包人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承包人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3.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3.3发包人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的书面同意;3.4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包人安全官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第6页,共8页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3.5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发包人指定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3.6承包人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3.7承包人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承包人应在批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明细及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发包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此等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发包人决定;3.8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遵守。4.消防保卫4.1承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消防保卫制度及发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所签发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4.2承包人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4.3凡由于承包人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第7页,共8页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5.现场及其人员管理5.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CI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5.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5.3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a保安;b施工安全;c门卫制度;d卫生;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5.4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5.5承包人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5.6承包人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第8页,共8页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6.争议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当地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合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法院起诉。7.协议书的份数7.1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7.2本协议书副本数同分包合同协议书份数。8.有效期8.1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文标题:安全施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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