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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分销渠道策略学习目的与要求分销渠道的概念和类型分销渠道的流程与职能分销渠道的设计与管理分销渠道的冲突与控制批发商零售商第一节分销渠道及其结构第二节分销渠道的结点第三节分销渠道的控制与冲突管理第四节分销渠道的设计、选择与管理第一节分销渠道及其结构一、分销渠道的含义及特征(一)营销渠道与分销渠道的概念营销渠道是指:配合起来生产、分销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商品和服务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供应商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分销渠道:是指某种商品和服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取得商品所有权或帮助所有权转移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为什么要利用中间商?□生产者获得的好处--许多生产者缺乏进行直接营销的财力资源--在某种情况下,直接营销不可行--有能力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的生产者常能通过增加其主要业务的投资而获得更大的利益。□分销商的经济利益MMMCCCMMMCCC分销商(二)分销渠道的特征分销渠道主要是由参与商品流通过程的各种类型的机构组成的。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或用户。在分销渠道中,产品的运动以其所有权转移为前提。分销渠道不是生产商与中间商之间相互联系简单结合,而是企业之间为达到各自或共同的目标而进行交易的复杂行为体系和过程。二、渠道的功能与流程(一)分销渠道的功能信息:收集与传播营销环境中有关潜在与现实顾客、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促销:发展和传播有关供应物的富有说服力的吸引顾客的沟通资料。谈判:尽力打出有关产品的价格和其他条件的最终协议,以实现所有权的转移。订货:分销渠道成员向制造商进行有购买意图的反向沟通行为。融资:收集和分散资金,以附带渠道工作所需要的费用。承担风险:在执行渠道任务的过程中承担有关的风险。占有实体:产品实体从供应商到最终顾客的连续储运工作。付款:买方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销售者提供账款。所有权转移:物权从一个组织或个人转移到另一组织或个人。(二)分销渠道的流程实体流(物流)所有权流(商流)供应商运输企业仓库顾客制造商经销商运输商运输企业仓库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顾客现金流信息流促销流供应商银行制造商银行经销商银行顾客供应商运输商仓储银行制造商运输商仓储银行经销商运输商仓储银行顾客供应商广告代理商制造商广告代理商经销商顾客三、分销渠道的模式与类型(一)分销渠道模式——消费者市场分销渠道制造商消费者零售商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零售商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零级渠道二级渠道一级渠道二级渠道三级渠道产业市场分销渠道制造商产业用户代理商制造商的分销机构批发商(二)分销渠道的类型1、按是否利用中间商可分为:直接渠道、间接渠道;□直接渠道:也称为零级渠道,指生产企业不通过中间商环节,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主要方式有:上门推销、展示会、邮购、电视直销和制造商自设商店等。适用类型:大型设备、专业工具及技术复杂需要提供专门服务的产品。□间接渠道:指生产企业通过中间商环节把产品传送到消费者手中。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消费品营销;有些生产资料如:单价较低的次要设备、零件、原材料也采用间接分销类型。2、按利用中间商环节的多少可分为:长渠道、短渠道;□短渠道:零级、一级渠道;--适合在小地区范围销售产品和服务。□长渠道:二级以及二级以上的渠道;--适应在较大范围和更多细分市场销售产品和服务。3、按每个层次使用多少同类型的中间商可分为:宽渠道、窄渠道;□宽渠道:是指在渠道的每一个层次中使用同种类型中间商的数目较多。使用宽渠道,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买到企业的产品,还可以使中间商之间形成竞争。但中间商数目较多,会使中间商推销产品不专一;同时生产商与中间商之间的关系松散。□窄渠道:是指渠道的每一层次中使用中间商数目较少。PMMMCCCCCCCPMCCCC窄渠道适用于销售技术性较强、生产批量小的商品。其优点是:生产企业与中间商之间关系密切,有较强的依附关系,生产和销售相互促进。缺点:风险较大,一旦双方关系出现变化,便会影响销售。分销渠道的宽度策略1、密集分销渠道2、选择式分销渠道3、独家式分销渠道1、广泛(密集)式分销渠道:制造商在一个销售地区尽可能多的使用分销商销售自己的产品。□一般适用于:消费品中的日用品、鲜活商品;工业品中一般原料、小工具、标准件等。2、选择式(精选)分销渠道:制造商在特定的市场内有选择地直接动用一部分分销商销售自己的产品。□一般适用于:品牌质量要求较高的商品。3、独家式分销渠道:制造商在一定的地区、一定时间只选择一家分销商销售自己的产品。□适用于:购买者十分重视品牌的消费品;工业品中技术性较强、售后服务要求较高的商品。四、分销渠道的系统结构又称分销渠道系统,是指分销渠道中各环节各渠道成员之间所形成的纵向(垂直)和横向(水平)的有机联合体。分为传统渠道系统和整合渠道系统;其中整合渠道系统包括:垂直渠道系统、水平渠道系统、多渠道系统。(一)传统渠道系统又称为松散型的渠道系统,是指由独立的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组成的分销渠道。成员间的系统结构是松散的。各渠道成员之间是独立的,各自为政,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二)整合渠道系统渠道成员通过不同程度的一体化经营整合形成的分销渠道。垂直营销系统---公司式营销系统---管理式营销系统---合同式营销系统◇批发商倡办的自愿连锁组织◇零售商合作组织◇特许经营组织水平营销系统多渠道营销系统垂直渠道系统含义:是由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所组成的一个联合体。某个渠道成员可以拥有其他成员的产权;或是与其他成员特许经营关系,或是这个渠道某成员拥有相当实力使其他成员愿意合作。类型:公司式、管理式、合同式公司式--公司式:由同一个所有者相关的生产部门和分销部门所组合成的。管理式--生产和分销由规模大、实力强的渠道成员出面组织。如宝洁、可口可乐等公司。他们能够在商品展销、货架位置、定价政策等方面取得再售者更高水平的合作。--但这种模式不如公司式的紧密;控制能力也不如公司式的强。合同式--合同式:是由各自独立的公司在不同生产和分销的水平上组成,他们以合同为基础统一行动,以求比各自行动获得更大的经济和销售效果。--有三种形式:批发商组织的自愿连锁销售网络、零售商自愿合作销售网络以及特许经营销售网络。2、水平渠道系统:是指由同一层次上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联合起来开拓新的营销机会的渠道结构。3、多渠道系统:是指生产者采用多条渠道将相同的产品送到不同的市场或是相同的市场。--如迪士尼主要通过5种渠道销售它的DVD:电影出租店;迪士尼专卖店;在线零售商;零售店;迪士尼的目录销售商。第二节批发商与零售商一、批发商的含义与类型(一)含义批发(wholesaling):是指一切将物品或服务销售给为了转卖或商业用途而进行购买的人的活动。其交易对象是生产企业和零售商。批发商是连接生产企业与零售商的枢纽。批发商与零售商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批发商不太关注促销活动、门店氛围和地理分布。--批发商的交易量一般比零售商要大,交易的覆盖面也比较大。--政府制定的批发方面的法律法规、税收与零售的不同。(二)批发商的类型按照是否拥有商品所有权以及其功能发挥程度,可分为:□商人批发商□代理商及经纪人□自营批发机构1、商人批发商--他们拥有所处置产品的所有权。依照发挥功能及专业化程度可分为:提供全套服务批发商和有限服务批发商。全套服务批发商--管理库存、维护一个销售团队、提供信贷、提供货运、提供管理协助。--有以下三种:1)综合批发商:拥有多条产品线。经销产品范围非常广泛。2)专业批发商:拥有一两条产品线。经销产品是行业专业化的,属于某一行业大类。3)专用品批发商:只有一条产品线中的部分产品。为顾客提供更多的花色、品种、更快速的服务和更专门的产品信息。有限服务批发商--向其零售商和顾客提供较少的服务。有以下几种:1)现金交易批发商:通过向小型零售商销售快速流动的有限产品从而获得现金收入。□不提供送货服务;□无赊销功能,交易时银货两讫;□很少使用推销人员推销和大量的广告宣传;2)承销批发商:服务于重工业。如:煤炭、木材等重型设备,承担起从接受定制到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不持有存货,也不负责产品运输;□仅负责接单,联系制造商和商定交货条件;3)货运批发商:向超市、食品杂货店、医院、餐馆等销售和运送那些易腐易变质的产品。□将销售与货运功能结合在一起;□收取现金,有时也采用赊销方式;4)邮购批发商:他们向零售、工业或公共机构邮购商品目录,然后通过邮寄、铁路、飞机或是卡车完成订单、实现交货。□一般用于汽车用品、化妆品、专用食品和其他小品种的商品。5)生产合作批发商:他们把农场的产品运送到当地市场贩卖。6)寄售批发商:服务于商店的非食品业务。如:药品、杂货。帮助零售商搭建展台、定价、管理存货记录,一直保有存货和账单的所有权直至货物卖出或年终进行结算。2、代理商和经纪人他们对所经营的商品没有所有权,而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服务,收取售价的2%-6%作为佣金。他们功能有限,通常仅专注于为某些产品或某类客户提供服务。代理商:他们比经纪人更持久的代表卖方或是买方。--销售代理商:有权销售生产商的全部产品;--采购代理商:帮助购买者进行产品购买,并管理整个过程,包括:接收产品、检验、存储、运输。--代销商:可以持有产品,并且有权进行销售谈判。经纪人:将购买者和出售者联系到一起,起到联络双方的作用;通常由顾方支付其费用。--常见的有:产品经纪人、房产经纪人、保险经纪人等。3、自营批发机构--有两种形式:销售分部、采购办事处。--销售分部:有存货,如同商人批发商;办事处:不存货,功能与经纪人和代理商相似。批发商的作用为什么不把产品直接销售给零售商或是最终顾客呢?--销售和促销--购买和建立产品分类--化整为零--仓储--运输--融资--承担风险--提供市场信息--提供管理服务和咨询二、零售商的含义与类型(一)零售商的含义零售(retailing):是指将产品和服务直接卖给最终消费者,满足其个人和非商业性使用的所有活动。狭义: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零售商的基本任务是:是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服务;其职能包括:购、销、调、存、加工、分包、传递信息,提供销售服务等。(二)零售商的类型商店形式非商店形式零售企业商店形式1、按经营商品范围划分:--专营店:经营较窄的产品线。如:亨达利--百货商店:经营种类繁多的产品线。如:西尔斯--超市: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和家居用品需求的大型自助服务式商店。一般销售额巨大,但成本和利润都较低。--方便商店:设在居民区附近的小型商店。2、按商品相对价格的重要性划分:--折扣店:出售常规品和专营品的商店,通常销售额巨大,产品价格如低,毛利小。--特价零售店:出售价格更低的滞销品、过时或者不正规的商品。如:工厂直营店、独立特价零售店、仓储商店。--产品目录零售商:通过产品目录销售那些高附加值、配送快速的品牌产品。非商店形式的零售主要分为四类:直接销售、直复营销、自动售货和购货服务。1、直接销售是指直销公司用销售人员上门直接向顾客推销产品。如:雅芳、玫琳凯、安利。2、直复营销“直接回应的营销”。它是运用一种或多种广告媒介在任意地点产生可衡量的反应或交易。主要形式有:产品目录直销、邮寄直销、电话直销、电视直销、电子购物。3、自动售货是指使用硬币控制的及其自动销售商品。提供多种多样的商品,包括冲动型购买品,如:香烟、软饮料、报纸、杂志等。一般工厂、办公场所、大型购物商场、加油站、酒店、餐厅都会设有自动售货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4、购货服务指零售商对某个特殊客户(大型机构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这些组织成员有权向一组选定的零售商购买,这些零售商同意给予购货组织成员一定的折扣。零售企业--很多的零售商店都是独立所有的,但是越来越多的零售商店加入了零售企业组织。--加入零售组织的成员,更易于获得规模经济、更强的采购实力、更多训练有素的职员。--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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