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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商〔2010〕44号关于加强合肥地区医疗单位制剂价格管理的通知三县、四区物价局、合肥地区各制剂生产的医疗单位:为规范医疗单位制剂价格行为,促进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急计价格[2000]2142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医院制剂价格管理权限的批复》(皖价医函[2008]81号)、《关于提高医院制剂成本利润率的通知》(皖价医[2009]1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合肥实际,经研究,现就加强对合肥地区医疗单位制剂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疗单位的制剂零售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医院制剂价格不分隶属关系,均由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其中各县区物价局负责所属医疗单位的制剂价格初审,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二、合肥地区各制剂生产的医疗单位(含中央驻肥医疗单位,驻肥部队医疗单位,省属医疗单位,市属医疗单位,经有关部门2批准药店生产的制剂)均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三、医疗单位申请制定制剂价格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定价申请报告,同时提供《医疗单位制剂价格成本表》(见附表)和制剂许可证、制剂批件、制剂质量标准等有关材料。四、医疗单位制剂零售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零售价格由制造成本加不超过10%的利润率构成。凡应依法纳税的,税金另加。计算公式:制剂零售价格=制造成本/实际成品量×(1+10%的利润率)。五、医疗单位制剂制造成本的核算由原辅材料费、包装费、综合费用、药物检查费和新制剂研制费构成。计算公式:制造成本=原辅材料费+包装费+综合费用+药物检查费+新制剂研制费。(一)原辅材料费:按处方实用量计算加合理的损耗。合理的损耗率为:中药最高不超过20%,西药最高不超过5%。计算公式:原辅材料费=处方原辅材料实用量×实际进货价格×(1+合理的损耗率)。(二)包装费:用于制剂内外各层包装(包括说明书、标签等)实际消耗的各种材料费,合理的损耗率为5%。计算公式:包装费=内外各层包装材料实际进货价格×(1+5%)。(三)综合费用:制剂在加工、分装、消毒,运输等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燃料动力费,水、电、气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剔除财政拨款部分),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应摊的其他费用。综合费用统3一按的原辅材料费、包装费的之和的70%计算。计算公式:综合费用=(原辅材料费+包装费)×(1+70%)。(四)药物检验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制剂质量检测鉴定的费用。(五)新制剂研制费: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新制剂,按上述(一)、(二)、(三)、(四)之和加8%的新制剂研制费。六、医疗单位制剂实际成品量的计算。实际成品量=理论成品量-损耗量-检验量-留样量(一)理论成品量:医疗单位按规定的处方投料应该生产出的制剂数量。(二)损耗量:制剂在生产、包装过程中发生正常损耗的制剂数量。计算公式:损耗量=理论成品量×合理损耗率。其中各类制剂的合理损耗率是:片剂、胶囊剂、丸剂、膏剂为5%;颗粒剂、药剂、口服液为10%;注射剂为12%;其他剂型为6%。(三)检验量: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医疗单位生产的制剂进行质量检验时抽取的制剂数量。(四)留样量:有关部门规定医疗单位生产的制剂进行质量检验时抽取的制剂数量。(五)医疗单位的制剂价格按合理的成品量核算。当实际成品量低于制剂最低作价成品量时,按制剂最低作价成品量核算。七、不同的医疗单位生产同一品种规格的制剂,原则上执行同一的零售价格。八、获得省级和国家“重点专科”称号且有效性和安全性明4显的专用制剂,实行优质优价,专用制剂的零售价格可另加5%的质量差价。九、各医疗单位应严格加强制剂价格的管理,要配备专(兼)职物价员,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如实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成本资料及核算报表等有关资料,不得擅自定价销售。自觉遵守明码标价制度,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单位制剂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对虚报定价成本、擅自提高价格、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十一、本通知自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原合价商[2004]123号文件同时废止。附表:医疗单位制剂价格成本申报表。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主题词:经济管理制剂价格通知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价检局。合肥市物价局2010年4月12日印发共印100份附表医疗单位制剂价格成本申报表制剂通用名剂型规格计量单位制剂类别:主要适应症:年生产能力上年实际产量上年实际销量是否新药是否达到GPP标准企业经济成分上年实际产量本年预计项目单位金额(元)占无税厂价的比重%单位金额(元)占无税厂价的比重%本年比上年单位金额上升%一、主要原料及主要材料一、制造成本上年实际本年预计其中:名称计量单位单耗单价金额单价金额1、原料及主要材料2、包装材料3、燃料、动力4、直接工资5、制造费用6、其它直接支出二、期间费用小计1、财务费用二、主要包装材料2、管理费用上年实际本年预计三、完全成本名称计量单位单耗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四、销售利润五、无税出厂价格6含税出厂价格六、无税批发价格含税批发价格七、零售价格小计填表人(签名):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Email:邮政编码:地址:申报企业名称(公章):填表日期: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合肥地区医疗单位制剂价格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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