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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一三年九月目录目录1第一卷2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39第二卷4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1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59第三卷6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1第一部分投标文件设计部分(部分格式)62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部分格式)66第八章工程量清单(另附)76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邀请书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请你单位于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3年月日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招标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337678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传真:020-833101832013年月日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20-8337678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徐工电话:020-61101333-1868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传真:020-833101831.1.4项目名称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1)根据《供用电方案协议》,负责①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设计工作及负责设计协调服务;②新装变压器、本项目的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含后备电源柴油发电机组)、线路(含电缆沟)敷设、线路(含电缆沟)改造工程;③负责向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含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4配合用电单位办理永久用电的相关手续及完工后的临电设施拆除等内容;5办理本项目的验收手续,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包移交、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理结算、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⑥负责施工台式变压器的拆除及原台式变压器所带负荷用户的电缆敷设;7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工作;8办理发电机负荷试验及环保手续。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设计开工日期为发中标通知书之日;施工开工日期为发中标通知书第十日历天。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达到供电部门送电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1.9.1踏勘■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踏勘集中地点:另行通知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2013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疑问发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招标项目答疑”专区,密码123。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有效性审查标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月日时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2.4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12568422.56元,其中设计部分为541223.95元;施工部分为12027198.6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68102.45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48289.1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5投标报价的要求(1)设计费不得超过设计部分的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2)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部分的招标控制价总价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注: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批复的为准。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缴纳收据。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0-28866000-4-0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投标文件份数设计部分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施工部分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含电子文件一套)。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并提供XML投标模式文件,其中1套送交易中心备案。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投标文件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同时开启。开标开始时间:2013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5.2.6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6.1.1评标委员会人数综合评审组由5人以上单数(含5人)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9.2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9.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等市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文件。9.4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10电子招标投标■否11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注: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信息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5.3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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