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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出入库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保证秩序、防止损失、避免事故,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所有产品和物资库房及类似的产品和物资保管场所的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3、职责:各班组对库房出入管理负主体责任。4、管理要求:4.1非本公司人员和车辆,未经库房值班人员许可,禁止入内;4.2凡需到库房办理产品和物资出入库业务的人员和车辆,按照业务流程,将有关票据交库管员审核,办理出入库交接手续,方能进入库房进行相关作业。4.3供货商、业主或供销公司入库作业应在库管员的指引和监督下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进库交接时,库管员应陪同交接。4.4物资领用和产品发货原则上在交接区进行交接,领料人和提货人不得进入库房,特殊情况下(如领料人或提货人需亲自确认实物、物件较大需车辆抵近装载)需人员和车辆进入库房时,应在库管员指引和监督下,按规定的线路和区域出入库房,并控制人数。4.5等候的车辆应按工作人员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并自觉排队,不得阻塞通道。4.6客户进入库房不得擅动库内物资和设施,对造成损害者,照价赔偿,对有偷窃行为者,一律报公安机关处理。4.7车辆出入库房时,驾驶员要仔细观察、精心操作,防止对库房设施或物品造成损害,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4.8物资交接时,客户业务人员应与库房管理人员要按物资管理要求,逐一核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有关单据上签字认可,事后一律不认。4.9进行工作检查的人员需出示证件,参观人员需有分公司领导陪同,方能进入库房。4.10库房内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不得拍照摄像,严禁在库房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活动,严禁醉酒、吸毒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库房。4.11库房作业完毕后必须关门,下班前必须关闭门窗(特殊情况应经分公司领导允许),并锁门。5、考核:对班组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库房出库管理混乱者,按《仓储分公司综合考核标准》等规定进行考核,造成损失者,另行加重考核。
本文标题:库房出入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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